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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【 第?四章 城市规划【 第一—节 工业、仓储及】。市场规划 第二】十条 工业建设布】局要符?合城市性《质和社会经济—发展的要求在项目】和,。选址上要依据城【市规划?着重发展高新技【术产:业严:格控制耗能多—、耗水多、占地广】、污染重的工—业项目 第二十】一条 城《市旧城内不再—扩建、新《。建工:业企业对现》有工:业企业应结合旧【城改建按城市总【体规:划要求逐步进行调】整、改造对易燃、】易爆、运量大、污】染重的工业企业(车!间)及?影响城?市安:全的易?燃、易爆、》有毒等危险品仓库或!。堆场进行限期治【理和:有计划?地转产或搬迁 】第二十二《条 与工业》建设项目《相关的环《保、消?防、卫?生、防洪《、,市政、通《讯、绿?化等配套工程或设施!应同步?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!验收 第二—十三条?。 仓储应靠近铁【路、公路、码头等】对外交通设》施运:行,安排采取分散和集】中相结?合布局根《据片区功能和条件按!仓库性质分类、分区!、分散?布置各?片区仓库用地—相对集中组织并【应设置相应的防【火设施和《停,车、:装卸场地不得占【用城市道路停车或装!卸货物 第二【十四:条 市场《按类别分区设置农】贸市场和《生活资料零售—市场应?分散在各片区—的居住区《内安排;生产资料批!发市场?应在各片区边缘【安,排;土特产品和传】统工艺?产品市场应在风景】名胜浏览区服—。务中心或片区—中心段、客》运车:。站码头广场》附近地?。。段或城市交》通便捷地段但不【得对城市交》通产生过《度,的干扰 第二【节 城市交通设施】及城市?公共交?通规划 》第二十五《条 城市交通工【程应因地制宜、综】合布局场《、站、线路》的选址(线)不【。。得影响城市发—展和城市安全—尽,量减少干扰和环境】污染 《第二十六条 各类】客运站应统一建设】各,项配套工程》和综:合服务设施设置【相应的交通广场【和停车场并与市【。区公共交通站场衔】接 第《二,十七条 铁路—。与公路铁路、公路与!城市主要道路交【叉口按城市》规划要求逐步设置立!体交叉 第二十】八条 城市》道路建设必须满足】城市交通《、消防、人防、市容!卫生:、,。杆管线敷《。设的要求按》道路功能分为—交通性?道路、生活性道路】等红线宽度主—干道3?050米间距5【00800》。米次:干道222》6米间距40—0500米》;支路1318【米间距?300400米;】特殊道路《不小于?7米 第二十九】条 城市道路—。主要:。技术标准为道—路平曲?线半径?主次干道不》小于1?00米支路不小于5!0米;道路交叉口转!角半径?主,次干:道不小于20米【支路:不小于1《5米;其《它道路最小》不小于8米》;道路?纵坡:度不小于《30‰主次干—道不大?于6%?支路:不大于8%;主要道!。路,。交叉视距不少于8】0米 第三十条】 城:市干道上根据交【通流量与密度情况在!适当:的路口或路段—选择设置人行—横道、过街》人行天?桥或地下通道以【保障行人《安全及交通》顺,畅 第三十一条 !城市干道《上严格?控制开设车辆出入】口确需开设》的必须经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?门和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批准 第三】十二条 各》类公共场《所和公共建筑—应配建自用》停车场和社会停【车场配?建,的停车?场可结合人》防,工程建设进行 第!。三十三条《 根据市区用地布局!和道路系《统规划合理组织【公共交通的线路和站!场布局公共交通车】辆主要在城市干【道上运行公共交通线!路,的始末站、转—乘站应布置合理间】距不超过5006】00米 》第三节 《居住区规划 第】三十四条 居住区】建,设实行综《合开:发控制旧城区—住宅建设和自建住宅!。鼓励开发新住—宅区 ? 第三?十五条 城市—居住用地的规划结】构由居?住组团?、居住小区、居住区!三,级构成?人口规模居住—。组团0.《10.3万》人用地面积1.2】。5公顷至4.—5,公顷;居住小—区0.71.5万人!用地面积9.—8公顷至30公顷;!居住区35万—人用地面积45【。公顷至?100公顷》建筑:密度:。应符合国家有关技】术经:济,指标居住《区、:居,住小区公《共建:筑按人口规模和服务!范围分级《配套设置 》 第:三十六条《 居住区、》居,住小区和《居住组团应安排足够!面积:。。的自行车和机动车】场,。。地统一设《置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通讯、电【视、消防、》垃圾库、公厕—及其它市政》公用设施 第【三,十七条 居住区【。绿地结合《区内组织《结构和自然地形布】。置新居?住小区人均公共【绿地面积不得—低于1?平,方,米 ?第四节? 建筑规《划, 第三十八—条 城市干》道转角?处、:交叉:口,原则:上不建住宅楼确【需,建,设时立面必须按公共!建筑标准《设计、?装饰城市主要干道】的临街新建公—共建筑、《重点工程、标—志工程应《综合考虑亮》化、绿?。化工程并与主体【工程同时规》划、设计、施工、验!收 第三十九条 !城市道?路两侧建《筑不准设置》。通长式阳台支路两侧!需设置时必须—。进行:造型处理城市—干道两侧新建建筑间!。隔,设置的阳台》应统一设计、统一】包封未包封》的阳台由住宅管理】单位报市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逐【。步改造住宅设计中】应考虑?预留空调机安装【位置 第四十【条 建筑布局应【随山就势《错落有致不应大挖】大填 第四十一】条,。 建筑造型必须与周!。围环境?协调城?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!初步设计报批—时必须做两个建【筑风格各异的方【案城:市重要地《段和大型建设项目需!附透:视图并进行方案【招投标外墙采用高级!涂料或装饰》贴面:材,料色彩以浅》色为基调 第四十!二条 道《路两侧?的建筑应《符合以下后退道路】红线的要求   !。。  (一)城市【主干道两侧建筑【物后:退道路红《线不小于5米次干】道不:。小于3米支路—不小于2米   !。  (二)影剧院】、,体育场(馆)、大型!商场和贸易市场、】高,层建筑等车、人流集!中的建筑后退道路红!线不:小,于8米 第—四十三条 》内江市区建筑朝向】以,东、东南《、南、?南偏:西为前建筑高度以】屋顶女儿墙顶面【高度计算不设—女儿墙的《以檐:口高度计《算间:距以房屋凸出部份】外沿(含任何挑出部!份)为准 第四十!四条 住《宅间距规定如下 】     (—一)多层条式—纵,侧,面之间高距比旧区为!10.81》.1新区《为1.11.2 !    (》。二):多层点式《住宅纵面《之间高距比》旧区不小于1:0】.8新区《不小于1《.1     (!三)多层条式—和点式住宅间距前】面,条式后面点》式其间?距同本?条第(一)项规定;!前面点式后》面条式同本条第【(二)项《规定     !(,四)高层塔式(面宽!35:米以下含3》5,米)住宅间距—按不小于《其总高度《的0.8《倍确定其与后面各类!住宅的间距》。前面住?宅高24米以—下部份按不小于【其高度的《1.:。0倍确定其与—后面高层塔》式住宅的间距;【24米以《。上部份?按不小于其高—度的0.8倍确【。定其与?后面高层塔式住【宅,的间距高《层坂式住宅同高【层塔式住宅的间距规!。定  《 ,。  (五)两幢正】负零标?高不相同的住宅应以!后面住宅《。。。。的正负零标高为【准计算前面住宅【在此标高以上的相】对高度再按本—条(一)至(四)项!规定确定其纵侧【面高距比《 ,     (六)】住宅:侧面间距多层—与多层住宅纵侧面与!山墙(无论开窗否)!间距旧区不小于6米!新区不小《于8米;山》。墙之间(均不—开窗:)间距旧《区不小于4米新区】不,小于6?米;:一边开窗另一—边不开?窗或均?开窗间距旧区不【小于6米新区—不,小于8米高层与【各种层数《。住宅:侧面间距不小于3】米 第四十五条 !住,宅与非住宅间距【结合第四十三条【、第四?十四条和消防等规定!执行最小间距—。不小于8米 第】四十六条 各类多】层,建,筑与中小学校及幼儿!园教学楼、医院病房!楼的间?距旧区?应不小?于多层建筑高度【的1.2倍》新区:不小于1.5—倍 第《四十七条 非—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!应按抗震、消—防、卫生《等有关规范要求【确定 《第四十八条 建【筑物加层《、扩:建的其间距必须符合!第四十四条至—。第四十七《条的规定《加层还?须持有原设计单位】或具有同等以上设】计资质的设》计,。单位出具的》建筑物?结构安全《技术:鉴定文件《 第四十九条【 临街?建筑物其厨房、卫】生间不?得设置在临街—一侧化粪《。池不:得建设在城》市道路(《包括人行道)及【室,内并采用管道排水 ! ,第五:十条 ?建筑物?新、改、扩》建时:与四周相《邻的(规划)建(】构)筑物《规定间距在0.5倍!范围内必须拆迁的建!(构)筑《物由建设单位或个人!负责拆迁、安置;拟!。建建筑位于规—划道路红线一侧则】该范:围的规划《道路中?心线划入拆迁范围;!拟建建筑位于规划道!路,红线两侧则该范围】内,规划道路全》部划入拆《迁范围旧城》建设视具体情况拆】迁范围可在上述规】定范围内适当扩大或!减少  》   拟建建—筑需重新征用土地的!其与四?周相邻(规划)建(!构)筑物规定—间的:0.5倍计入新【征地:范围;如相邻四【周没有建(构—)筑:物则按?拟建建筑规定间距】的0.5倍计入新征!地范围;拟建建【筑位于规《划道路红线一侧则该!范围的规划道—路中心线划入—新,征地:范围;拟建建筑位】于规划道路红线两侧!则,。该范围内《的规:。划道路全部划入【新征地范围   !  上述拆迁范围或!新征地范围计—入规划用地范围 !第五十?一条 规划建筑【总平面图应按国家有!关规定规范编—制,包括规划道路红线及!有关技术指标—、拟建建《筑控:制线、正负》零控制?标高、标注建—筑层数或控制高【。度、:控制进深、与四周】相邻间距、 绿地范!围、化粪池》、排:水、:工程管线走向、拆】迁范:围、用地范围、道】路(广场)、堡坎、!停,车场等内容规定建】筑,密度、用地面积、绿!地率、道路面积【等规划技《术指标 第五十】二条 临街建—筑当城市道路—坡度变化《比较大时《其,正负零标高应确【定在建筑中间位置】两端相应增减当底】层部分层高超—过中间标准层一个自!然层高时该建—。筑立:面应进行错》层处理 《 第:五十三条《。 ,建设工程的设计必】须符合?消防、环保、—环卫、卫《生,。、文物保护、园林、!供电、通讯、市政、!防洪防空《、社:会治安等专业规【定要求需专业—主管部门审查的【应取得书面意见【 第五节 城【市生态及环境—。与文物?保护规划 》。。。 第五十四条 【为保持城市生—态、:自,然生:活环境应加》强工业三《废治理防止对—环境的污染》和生态的破坏 【 第五十五条 在水!源保护区、风—景区和城镇居—住区内建设》。的工:程项:目必须?符,合相应区划功能环】境保护控《制标准 》第五十六条 对环】境有:污染的建设项目按国!家环境?保护的有关》规定与居住区、学】校、医院《等保持卫生和安全隔!离、防护间距对工】业建设项目必须提出!环,境影响评价报告【书有污染排》。放,。的建设项目应配套】设置相?应的排放设》施达标排放 【第五十七条 地【。表、地下水源保【持,。区,范围内不得设—置生产、储存和【。排放:有害物质的建设项】目不:得设置有污染—的水:上活动场所不得【取沙或从事其它污染!和,损害地下水的建设】。活动 第》五,十八条 在城—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!。、土方设《置废渣、垃圾堆场、!。围填水面以及进行其!。它改:变地形、地》貌活动影响城市规】划的:必须经有关主—管部门会同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】 第五十》九条 山地丘陵大】片植:树造林?沱江:沿岸开辟绿地扩【大居住区街坊绿地】按国家标准建—。设城市公共绿地发】。展防护?林地重?视生:态林地建设城市新】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!底于总?。用地面积的》。。30%;旧城—改造区的绿化—用,地,应不低于总用—地面积25%— 第六十条 在】工业区与生活—。区之间在污染工厂和!。居住建?筑区之间应设置宽】301?00:米的防护林》带、绿地 —第六十?一条 已《纳入城市规划的【公共绿?地、风景区(带)及!防护隔离带不—得进行与绿地性质】无关的建设公—共绿地、风景—区(带)的建筑物】的体量?、造型与风》格应与自然》景观:。、人文景观相协【调 第六十二【条 对国家和省、】市、:县,级人:民政府公布》。。确定的革命遗址、纪!。念性建筑、古遗址】。、古墓葬、古建筑以!及其它文《物古迹由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》会同文?物保护标志文—物古迹保护区内【不,得建设?有碍文物古迹保【护的建(构)筑【物已有的视其影响程!度逐:步拆除或《。改造必须建设的项】目其建筑《体,型、体量《、风格等应与—。原环境相协调—。 第六《。节 市政《设施规划《 第六十三条【 按城?市规划所确定的【城市发展《规模、用地布局、道!路系统合理确定【城市给水、排水、】电力、电讯、供【气,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公!区负荷合理布置【相,应的管线工程和水】厂、加压泵》站、提升泵站、开】关站、电《。讯,交换:和调压站等配套设施! 第六十四条【 市区各《类工:程管线在城》市主要道路的应【在地下敷设》主,。、次干?管(线?)一般?应在道路红》线内敷设按城市管网!综合:规划的顺序平行道路!中心线依次设置【高压线与电讯—平行敷?设时应按技术规范】要求:保持间?距避免干扰加强【管线综合规划满足】管线间水平净距和】垂直净距的技—。术要求安排》管,线,规,。划位置?时临时管线让永【久管线可《弯曲管线让不—易弯:。曲,管线小管道让—大管道?压力管道让》重力自流管道新建】桥梁必?须设计预留有关管】线的位置 》 第:六,十五条 特殊—情况批准的电—力,、电讯架空线应设】置在城市道路或【行道树?。绿化分隔带》。中市区以外的—高压架空《输电线根据电压等级!和技术规范留足【高压线走廊按通讯技!。术要求合理安排城】市,电讯微?。波通道和地下通讯】管线控制空》中通道范围》内的建筑物高—度合理布置市—区公用电《话亭 【 《第六十六条 合【理布局城市》固体废?。弃物:堆场和处《理场、公厕、垃圾】库及其管理用地 !第六十七《。条 排?水设施?旧区采用截流式合流!制新区采用雨—污分流制各片区排】水系统结合道—路系统因地制—宜就近排入水—体城:市道路40米以上】宽度两侧《布置污水《管道按规划设置公用!和,自用污水《处理设施 》 第六?十八条 给水—。系统通过桥梁及过江!管道联络《形成环?。状给水管系统确保各!片区供?。水安全城市道—路交叉口、》转,角处、直《线管段每120米设!。置消火栓沱》江两侧应按消防规】划设置消防取水码】。。头, 第六十九—条 重要工业和仓储!区、大型基础设施和!。交通:设施按100年一】。遇洪:水标准设防》居,住、办公等》其它设施按50【年,一,遇洪水标准设防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