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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章 城《市规划
第】一,节 :工业、仓储及市场】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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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?条 :工业建设布局—要符合城市性质和社!会经济发《展的:要求在项目和选址】上要依据城市—规划着重发展—高新:技术产业严格—控制耗能《多、耗水多、—占地广、污染重的】工业项目《。
第二十一条 】城市旧城内不再扩建!。、,新建工?业企业对现有—。工业企业应结合旧】城改建按城》市总体规划要—求逐步进行调整、】改,造对易燃《、易爆、运量大、】污染重?的工业企业(—车间)及影响—城市安全《的易燃、易爆、有】毒等危险《品仓库或堆场进行】限期治理和有—计划地转《产或搬迁
第二十!二,条 与?工业建设项目相【关的环保、消防【、卫生、《防洪、市政、—。通讯、绿化》等配套工程或设施应!同步规划、设计【、建设?、验收?
第二十三条 】仓储:应靠近铁路、公路】、码头等对外—交,通设施运行安排采】取分散和《集中相结合布局根】据片区?功能和条件按—仓,库性质分类、分【区、分散布置各片】。区仓库用地相对集】中组:织并应设置相应的防!火设施和停车、装卸!场,地,不得占用城》。市道路停车或装卸货!物
第二十四条 !市场按类别分区设置!农贸:市场和?生活资料零售市场】应分散在各》片区:的居:住区内安排;—生产资料批》。发市场应在各片【区边缘安《排;土特产》品,和传:。统工:艺产品市场应—在风景名胜》浏览区服《务中:心或片区中心段、客!运车站码头广场附】近地段或《城市交通便捷地段】但不得对城市交通】产生过度的干—扰
第二节 城市!交通设施及城—市,公共交通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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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【城市:交通工程应因地制宜!、综合布局场—、站、线路的选址(!线)不得影》响城市发展》和城:市,安全尽量《减少干扰《和环:境污染
第二十】六条: 各类?客运站应统一—建设各项配套工【程和综合服务设【施,设置相应的交通广】场和停车场并与市】区公共交通》站场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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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。 铁路?与公路铁路、公路】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!口按城市规划要【求逐步设置立—体交:。叉
?第二:。十,八条 城市》道路建设《必须满?足城市交通》、消防、人防、【市容卫生《、杆管线《。敷设的要求按道路】功能分为交通性【。道路:、生活性《道,路等红线宽度主干】道3:050米《间距5?00800米次干道!22:26米间距40【050?0米;支路1—318米间》距30040—0米;特殊》道路不小于》7米
第》二十:九条 ?城市道路主要技术】标准为道路》平,曲线:半,径主:次干道?不小于100—米,支路不小《。于50米《;道路交叉口转【角半:径主:次干道不小》于20米《支路不小于》15米;其它道【路最小不小于8米;!道路纵坡度不—。小于3?0‰主次干道不大】于6%支《路,不大于8%;主要】道路交叉视距不【少于80米
第】三,十条 城市干道上】根据交通流量与密度!情况在适当的路口】或路段选择》设置人行横道、过】街人行天桥》或,地下:。通道以保障》行人安全及交通顺畅!
第三十一条【 ,城市干道《上,严格:控制开设车辆—出入口?确需开?设,。。的必须经市规划【行政主?管部门和公安—交通管理部门批【准,
:第三十二条 各【类公共场所和公共建!筑应配建《自用停车场》和社会停车场配建】的停车场可结合人防!工程建设进》行,
第三十三—条 :根据市区《用地布局和道—路系统规《划合:理组织公共》交,通的线路和站场布局!公共交通车辆主要在!城市干道上运行公共!交通线路的始末站】、转乘站应布置【合理:间距不超过》5006《0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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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居住【。区规划
第三十】四,条 居住区》建设实行综合开发】控,制旧城区《住宅建设和自建住】宅鼓励开发》。新,住宅区?
第三十五条 城!市,居住用地的规划结】构由居住组团、居住!小区、居住区—三级构?成人口规模居住组团!0.10.3—万人用地面积—1.25公顷至4】.5公顷;》居住小区0》.71?.5万人用地面【积9.8公顷至3】0公:顷;居住区》35万人《用地面?积45公顷至100!公,顷,建筑密度应符合国】家有关技术经济【指标居住区、居住小!区,公共建?筑按人?口规:模和服务范围—分级配套设置—
第三《。十六条 居》。住区、居住小区【。和居住组团应安【排足够面积的—自行:车和机动《车场地统一设置供】。水、:供电、?供气、通讯》、,电,视、:消,防、垃?。圾库、公厕及其【它,市政:公用设施
第【三十:七,条 居住区绿地结合!区内组织结》。构和自然地形—布置新?。居,。住小区人均》公共绿地面积不【得低于1平方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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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节 建筑规划【
第三十八条 】城,市干道转角》处、:。交叉口原则上—不建住?宅楼确需《建设时立面必须按公!共建:。。筑标:准设计、装饰—城市主要干道—的临街新建公共建】筑、重?点工:程、标志《工程应综合考虑亮】化、绿化工程并【与,主体:工程同时规划、设】计、施工《。。、验:。收
第《三十九?。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!筑不准设置》通,长式阳台支路—两侧需设置时—。必须进行造型处【理城市干道两—侧新建建筑间隔【设置的阳台》应统一设计》、统一包封未包【封的阳台由》住宅:管理单位报市规【划行政主管》部门批?准逐步改造住宅【设计中应《考虑预留空》调机安装位置—
第四《十条 建筑布局应随!山就势错落有致【不应大挖大填
第!四十一条 建—筑造型必须与周【。围环境协调城—市,道路两?侧新建建筑》初步设计报批时必】须做两个建筑风格各!异,的方案城市重要【地段和大《。型建:设项:目需附透《视图并进行方案招】。投,标外墙采用》高级涂料《或装:饰贴:面材:料色彩以《浅色为基调
第】四十二?条 道路两侧的建筑!应符合以下后退道】路红线?的要求
》 (》一)城?市主干道两侧—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!不小:于5米次干道不【小于3米支路不小于!2米
— ,。 (二)影剧院、体!育场(馆)》。。、,大型商?场和贸易《市,。场、高层建筑等车】、人流?集中的建筑后退【道路:红线不小《于8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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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》条 内江市区建筑】朝,向以:。东、东南、》南、南偏西为前建筑!高度以屋顶》女儿墙顶面高—度,。计算不设《女儿:。墙的以檐口高度【计算间距以房屋凸】出部份?外沿(含任何挑出部!份)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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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》条 住宅间距—规,定如:下
? (》一)多层条式纵侧】面之间高距比旧【区为10.81.】1新区为1》.,11.2
【 , , (二)多》层点式住宅纵面【之间高距比旧区不小!于1:0.8新区】不小于1《.,1
《 (三)多层条!式和点式住宅间距前!面条式后《面点式其间距同本】条,第(一)项规定;前!面点:式,后面:。。条式同本条第(【二)项规定 —
(四)!高层塔式(面宽【35米?以下含35》米)住宅间距按不】小于其总高度—的0:.8倍确定其与【后,。面各类住宅》的间距?前面住宅高24米】以下:部份按不小于其【高度:的1.0倍确定其】与后面高层塔式住宅!的间距;24米以上!部份按不小于其高】。度的0.8》倍确定其与后—面高层塔式住宅【的间距?高层:坂式住宅同高—层塔式住宅》的间距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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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)两《幢,正负零标高不相同的!住宅应以《后面:住宅的正负零标【高为准?计算前?。面住宅在此标高【以上的相对高度再】按本条(一)—至(四)项规定【确定其纵侧面高距比!
(六)!住宅侧面《间距:多层与多层住—宅纵侧面与》山墙(无论开窗否)!间距旧区《。。不小于6米新区不】小于8米;山—墙之间?。(均不开窗)—间距:旧区不小于4—。米新区不小于—6,米;一边开》窗另一边不》开窗或?均开窗?间距旧区《不小于6米新区不小!于8米高层与各种层!数住宅侧面间距不】小于3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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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 住宅!与,。非住宅间《距结合第四十三条】、第四十四条和【消防等规定执行【最小间距不小于8米!
第四十六条 各!类多层建筑与中小学!。校及幼儿园教—学,楼、医院《。病,房楼的间距旧区应】不小于多层建筑高】度的1.2倍—新区不小于1.【5,倍
?第四十七条 非【住,宅建筑之间》的,间距应?按抗震、消》。防、卫生等有关规】范要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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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》。条 建筑物加层、】。扩建的其间距必须】符合第四十四条至】第四:十七条的规》定加层?还须持有原设计单】位或:具有同等以上—。设计资质的设—计单位出《具的建筑《物,结构:安全:技术鉴定文》件,
:第,四十九条《 临街建筑物—其厨房、《卫生间不得设置在临!街一侧化粪池不得】建设在城市道—路(包括《人行:道)及室内并采用】管,道排:水
第五》十条 建筑物—新、:改、扩?建,时与:四周相邻的(—规划:)建(?构)筑物规定间距】在0.5倍范围内】必须拆迁的建(【构)筑物由建—设单位或个》。人负责拆迁、安【置,;拟:建建筑位于规划【道路:红线一侧则》该范:围的规划道路中心线!划入拆迁《范围;拟《建建筑位《于规划道路红线两侧!则该范?围内规划道路全部划!入拆迁范围旧城建】设视具体情况—拆迁范围《可在上述《规定范围内适当【。扩大或减少
】 , 拟建建筑需【重,。新征用土地的其与四!周相邻(规划)建】(构)筑物规定间的!0.5?倍计入新征地—范围;如相邻四周】没有建(构)筑物】则按拟?建建筑规定间距的】0.5倍计入新征】地范:围;拟建建筑位于规!划,道路红线一侧则该范!围的规划道路中【心线:划入新征地范—围;拟建建筑位于】规划道路红线两侧则!该范围内的规划【道路全?部划入?新征地?范围
《 , ?上述拆?迁范围或新征地范】围计入规《划用:地范围
》第五十?一,条 规划建筑总【平面图?应按国家有关—规定规?范编制包括规—划道路红线及有【关技术指标》、拟建建筑》控制线、正》负零控制标》。高、标注建筑—层数或控制高度【、控制?进深、与四》。周相邻间距、 绿】地,范围、?化粪池、排水、工】程管线?走向、拆迁范围【、用地范围》、道路(广》场)、堡坎》、,停车:场等内容规》。定建筑密度、用地面!积、绿地率》、道:路面积等规划技术指!标
第五十二【条 临街《建筑当城市》。道路坡度变化比较大!。。时其正?负,零标高应确定在【建筑中间位置两端】相应:增减当底层部分层】高超过?。中间标准层一个自】然层高时该建筑【立面应进行错—。层处:理
第五》十三条 建设工【。程的设计必须符【合,消防、环保、环卫】、卫生、《文物保护、》。园林、供电》、通讯、市政—、防洪防空、社会治!安等专业规定要求】需专业主管部门【审查的应取得书面意!见
第五节 城市!生态及环境与文物保!。护规划
第五十】四,条 :为保持城《市生:态、自然生活环境应!加强工业三废治【理防止?对环境的污染—和生态的破坏
】第,五十五条 在水【源保:护区、?风景区和《。城镇居?。住区内?建设的工程项目必】须符合相应区划功能!环,境保护控制》标准
第》五十六?条 对环境》有,污染的建设项目按】国家环境《保,护的有?关,规定与居住区、学校!、医院等保持卫【生和安全隔离、【防护间距对工业建设!。项,目必须提出》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!有污染排放的建【设,项目应配套设—置相应?的排放?设施达?标排:放
第《五十七条 地表【、地下?水源保持区范围内不!得设置生产》。。、储存和排放有【害物质的建》设项目不得设置【有,污染的水上活—动场所不得取沙【或从事其它污染和损!害地下水的建设活动!
第五十》八条 在《。城市规划区内挖取】砂石、土《方设置废渣》、垃圾堆场》。、,围填水面《以及进?行其它改变地形、】地,。貌活动影响城市规划!的,。必须:经有关主管部门会】同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
第五十【九条 山《地丘陵大片植—树造林沱江沿岸开】辟绿地扩大居住【。区街坊?绿地:。按国家标准建设城市!公共绿?。地发展防护林地重】视生态林地建—设,城市新?建区的绿化》用地应不底于总用】地面积的30%【;旧城改造区的绿】化用地应不低于【总,用地面积2》5%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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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 在工】业区与生活区之【间在污染工》厂和居住建》筑,区之间?应设置宽3010】0米的防护》林带、?绿地
第六十【。一条 ?已纳入城市规划的公!共绿地、风景区【(带)及防》护,隔离带不得进行【与,绿地性质《无关的建设公共绿地!、风景区(带)的】建筑物?的体量?、造型与风格应与】自然景观、人文景】观相协调《
第六《十,二条 对国》家和省、市、县级】人民政府公》布确定的革命遗址】、纪念性《建筑、古遗址—、古墓葬、古建筑】以及:其它文物古迹由市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会同文物保护标!志文物古迹保—护区内不得》建设有碍文》物古迹保《护的建(构)筑物】已,有的视其影响程度逐!步拆除或改》。造,必须建设的项目【。。。其建:筑体型?、体量、《风格等?应与原环境相协【调
第六节 【市政设施规划—
第六十三条 按!城市规划所确—定的城市发展规模、!用地布局《、道:路,系统合理确定城市】给水、?排水、电力、电讯、!供气:等市政?。公用:设施的公区负荷合】理布置相《应的:管线工程和水厂、加!压泵站、提》升泵站、开关站【、电讯交换和调压】站等配套设施
第!六十四?条 市区各类工程管!线在城市主要道路】的应在地下敷设主】、次干管(》线)一般应在道【路,红线:内敷设?按城市管网综合规划!。的顺序平行道路中心!线依次?设置高压线与—电讯平行敷设时应】按技术规范》要求保持间距避免干!扰加强管线综—合规划满足管线间水!平,净距:和,垂直净距的技术要求!安排管?线规划位置时临时管!线让永久管线可弯】曲管:线让不易弯曲管线】小,管道让大管》道压力管道让重【。力自流管道新建桥梁!必须设计预留有【关管线的位置—
第六十五条【 ,特殊情况批准—的电力、电讯—架空线?应设置在城市道【。路或行道树》绿化:分隔:带,中市区以外的高压架!空,输电线根据》电压等级和技—术规范留足高压线走!廊按通讯技术要求合!理安排城市电讯【微波通道和地下【通讯管线控制—空,。中通道范《围内的建筑物高度】合理布置市区公【用电话亭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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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】条 :。合理布局城市固体废!弃物堆场和处—。理,场、公厕《、垃圾?库及其管理用地
!第六十七条》 排水?设,施旧区采用截—流式合流制新—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】各片区排水系统结合!。道路系?统因地制《宜就近排入水—体城市道路40【米以:上宽:。度两侧布《置污水管道按—规划设置公用—和自用污水处理设】施
第六十八条 !给水系统通过桥【梁及过?江管道联络形成环状!给水管系统确—。保各:片,区供水?安,全城市?道路:交叉口、转角—。处、:直线管?段每120》米设置消《火栓沱?江两侧?应按消防规划设置消!防取水码头
第】六十九条 》重要工业和仓储区、!大型基础设施—和,交通设施《按100年一遇【洪水标准设防居【住、办公等》其它设施按》50年一《遇洪水标准设防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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