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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五《章 城市《规划的实施》和管理? 第七十条 !城市规划区内—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!设必须符合城市【规划服从规》划管理任何单位【和个人必须服—从,城市人民政府—根据:城市规划作》出的调整《用,地的决定 —第七十?一条 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:在城: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!用和:从事下列建设活动】须,经市:规划和行政主—管部:门审查或批准—服从城市《。规,划管理  —。   (一)—新、扩、《改建各类建(—构):筑物;  —。   (《二)城市《道路、过境公—路、铁路《、码头、索道、桥】涵、:地下通道、广场、停!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!; ?    《(三)城市供水【。、供气、供》电管:道及:城市水源地设—施,。、排水管道》及污水处理设施【。、电力?输,送线:路,及供电设《施、通讯线》路及附属《设施建设;  】   (四)—。。城市河湖水系整治、!水利:工程、防洪工程、】水文标志建设; 】   ?  (五)城市抗】。震、防震、消防、人!防工程?建设、园林绿地【、城市雕塑工程建设!;,     (【六)集贸市场、测量!标志、交通》能源设施《、环保环卫设施建】设;     (!七)其?它与城市规》划管理有关的建【设 第七十二条 !。。沱江城?区段管护《范围:内不得?修建建(构)—筑物确需《修,建的按河道管—理有关规《定办理 第—。七十三?条 城市《规划区?内规划?城市道?。路及过境公路—两侧和?已编制?近期建设《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!内的农房《建,设由两区建委初审后!统,一报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查同】意再由?两区建委《办理具?。体建:设手续并负责监【督核查 》第七十四条 城市】居民个人建》房应使用原宅—基地:严格控制扩大宅基】地面积并持》有关:手续向市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!理建:。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 第—。七十五条 》。城市雕塑的》位置和体量应—与周围环境相—协调经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审,查同意按《规定报批《 第七十六条 】城市:规划:。管理实?。行,建设工程选址—意见书、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《证、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?证(简?称“一书两》证”)制度远期建】设用:地范围?内的“一《书两:证”由市规划—行,政,主,管部门?统一核发其它单位无!权发:放远期建设》用地范围以外—的,建设:工程由市人民政府委!托区人民《政,府核发“一书两【。证”:但涉及能源、交通等!城市基础设施—和大中型工业—建设项目除外 】第,七十七?条 建设项目—可行:性研:究,报告论证应有市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!加建设项目设计【任务书报《。请批准时《必须附有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核发【的建设?工程选址意见书【 , 第七十八条 建设!。。工程选址《意见书的输》程序  》   (一)—建设单位《或个人?持,项目建议书》批准文件提》出选址申请》; :     (—二)建设单位或【个人填?写选址意见》申请表;   】  (三《)由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牵头组织有关【部门现场选》址;  》   (四)经审】查同意核发建设【工,程选址意见》书;  》   ?(五)建《设工:程,。选址意见书》办理半年后未—按规定办《理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建设工【。程选址意见书自【行失效 第七十】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!人,进行建设《需要:申,请用地?(含临时用地—)必须向市》规划:行政主管部》门办理?建,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后方?可向城市人》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!申请用地办理—土地使用手续 】第八十条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的办理程序 【     (一【),建设:单位持?计,。划,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!文件提出定点申请;!。  ? ,  :(二)建设单位向】市规划?行,政主管部门》报送城市勘》测单位提供的内【江市城市建设专用】。地,形图;     !(三)市规划行政主!。管部:门确:定,建设工程项》目的规划设计要求;!     (四)!依据规划设计—要求建设单位委托】有,资,。格证:书的规划设计单位】编制规划总平面图;! :    《(五)经审》查同:意后由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!放定点文件并核算用!地范围(面》积); 《 ,    (六)经】。审查:同意核发建设—。用地规划许可—证;   — , (:七)建?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!理后一年内未按规】。定办理用《。地,手续的建设用—地规划?许,可证自行失效— 第?八十一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需要新【、改、扩建》各项建设工》程必须?向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领取建设《。。工程规划许可证【 第八十二条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的办理程序 【     (一)】建设单位填写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!请表;   【  (二《)建设单位》须同时报送建筑施】工图、初设批复和计!划、国土《。、园林、《消防、人《防,、环:保、江?河、:环卫、安全、—卫生、人《防、沼气等部门的】书面审核文件; 】     (三)经!审查同?意核发建设工—程,规划许可证和—附件:;     【(四)建设工—程规:划许可?证,。办,理后六个月内未【开,工又未?办理延期手续—的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自行—失,效 第《八十三条 建设单位!取得建?设工程建设》。许可证后由城市勘测!单位按?规划实地放线—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现场验《线符合?规划要求才可进行基!。础工程施工基础【工程完工后》。须经市规划行政主】。管部:门第二次验线符【合,规划要求方可进【。行主体工程建设 】 第八?十四:条 市规《。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!城市规划区》。内建设工程的竣【工验收验收合—格的予以《。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!程,。竣工验收后六个【月向城市建设档案馆!。报送竣工图》纸资料 《 第八十五条 在城!市规划区内进行临】。。时建设的必须报经市!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审?批临时建(构)筑】物在确保安》全的情况《下使用?材料:应,简易:结构应简单便—于拆除建筑层—数一般为壹层—(平房)建筑高度】不超过3.》0,米, 第八《十六条 临》时建:设的报批程序—     (【一)建设单》位或个人提出定点申!请填写申请表并提】供城市?建设专?用地形图; 【    (二—)市: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有关:部,门现场踏勘》;  《   (三)—经审查同意发放【定点文件《; :   ? , (四)建设单位】或个人持定点文【件办理临《时用地?。。手续、占道》手续等?; ?     》(五)?核发临时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,。证 ?。第,八,十七条 临时—建设须经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!划,定建设范围后—方可动?工修建 《 第八?十,八条 严格》控制临时《用地严禁在临时用地!上修:建永久性建(构)筑!物或其它设》施批准的临时建(构!)筑物不得出租、】转让、买《卖或改变《使用性?质 : ,第八:十九条 临时建(构!)筑物的使用—期限不得超过—两年确需《延长使用期限的【须报市?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批准临时【建(构?),筑物使用期满—使用单位《或个人必须无条件自!行拆除临时建—(构)筑物在使【用期限内因城市建设!需要拆除的》使用单位或个人【必须在规《定期限内无条件【自行拆除交还临时】用地国家不》。予安置和补偿 】第九十条 市规划行!政主:管部:门有权对城市规划】区内的建设》用地和建设工程是】否符合规划要求进】行检查被《检查者?应如实提供情况和必!要的资料《 第九十一条 规!划管理人员执行公】务时应主动出示【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被!检查者不得阻扰【若无有?效证件时被检查【者有权拒绝检—查, 第?。。九,十二条 市规划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要严格依法办】事秉公执法》规划管理人员要【忠于职守《。。勤政廉洁并有—责任为被检查—者保守技术秘密和】业,务,秘密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