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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申请与?准入
—第二十四《条, 申请公共租赁住】房以家庭为》单位每个家庭确 】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!的,家庭成员《为申:请人其它《家,庭成员为共同 申】请,人单身人士申—请公:共租赁住房本人为】申请人申请人和共】 同申?请人只限申请、【。承租1套公共租【赁住房?。
家庭成员】是,指具有法定的—赡养、扶养、抚养】关系且共《同生活? ,的人员
》第二十五《条 同时具备下列】条件的中低收入家】庭可:以申:请租 赁公共租赁住!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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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!人取得?本市常住户》口3年以上;—家 庭成员有户【口迁入?的迁入时间必须在】2年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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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二)无自》有住房?或未租住《公有住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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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三)家庭人均月】。收,。入低于?上年:。度本市城镇居民【人,均,可支配 收入的80!%
单身【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!赁住房?的除应?符合前款规定条件 !外年龄应满28周】岁
第二十六条】 同时具备》下列:条,件的新?就业职工可以申请】租赁 公《共,租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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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具有本市常住户】口,;
【(二)已与用人单】。位签订劳《动(聘用)》合同;
!(,三,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!且工作不满5—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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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本人:及其:父母在?本市市区范围—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!住 公有《住房
第》二十七条 同—时具:备下列条件的来【三门峡务《工人员可以申 请公!共租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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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连续缴—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!年以上或累》计缴纳社会》养 :老保险费3》年以上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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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已与!用人:单位签订《2年以?上的:劳动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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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家庭人!均月: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!城镇居民人均可【支配 收入的80】%,;
》
(四)在本【市,市区范?围,内无:自有住房;
!。(五)非《本,市的户籍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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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 符合》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!未实行实《物配租和 领取租金!。。补,贴的可以申请公【共租赁住房
第】。二十九条 申请【租赁公共租赁住【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!的 :乡(镇?)人民政《府或街道办事处【提出:申请按三门峡市廉租!。住 房?保障办?法规定的程序—进行资格认定提交】下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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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一)三门峡—市市区?公共租赁住房申请】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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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《。家庭成员身份证件】、户:口簿;?
(三)!月,收入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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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》婚,姻状:况证明;《。 ? (五)《住房情况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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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市】人民政府规》定需要?提供:的,其他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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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对审:核无异?议的家庭由》市住:房城乡建设部门发】放三门峡 市—公,。共租赁住房》租,赁资格证(以下简称!资格:证)
第三十条 !新就业?职,。工和外来务工人【。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!公 共租《赁,。住房:的由用人单位统一】向单位所《在地的居委会或街】道办 事《处提:出,书面申请参照三门峡!市廉租住房保—障办法的有关— 规定进行资格【认定提交以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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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三门峡市市!区公共租赁住房【申请表;
【
?(二:)申请人《。员身份证、户口【簿(户?籍,证,明)、学《历证明、 》劳动(聘用)—合同、社《会养老保险》费,缴,纳证:明等;
!(,三,)申请单位出具【的担保书和申请【。人员:的收入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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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申请单!位营业执照》;
《
(五?)其他需要》。提供的相关材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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