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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章 建设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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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市人民】。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!建设、?发展改革、》规划 城管执法、国!土资源、人》力资源社《会保障、《民,政、财政等》部门: 依据本市国民经】。济、社会发展—。规划、住《房建设规划》和住房保障规 【划编:制本:市公共租赁》住,。房发:展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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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住房城乡建设】部门会同市发展【改革、规划城管【执,法、国土 资源、财!政等部门根》据公共租赁住房【发展规划和社会需】求编 制本市—。公,。共租赁住房建设【年度计划报》。市人民?。政府:批,准后实施 并作【为年度?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!主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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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公—共租赁住房的房【源,主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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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:)政:府投资建设或回购的!;
(二!。)商品住房、经济适!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】、棚户区改造项【 目:中,。配套建设的》;
(三!)企事?业单位利用》自用土地集资建设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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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【公,民,、法人或其它社会】机构建设的》;
(】五)廉租住房和公】有住房按照》有关规?定转换的;
!(六:。)社会?捐赠及其他渠道筹】集的
第八条 】成,套建设的公共—租赁住房《单,套建:筑面积要严格控 制!在60平方米以下】以集体宿舍》形式:建设的公共租—赁住房应严 格【执,行,宿,舍建筑?设计规范有》关规定建筑面积控制!在40平方 米以】下
?第九条? 公共租《赁住房建《设用地?纳入本年度土地【。。供应计划《 并优先保障— ,
政府》投资建设或委托【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!建设:用,地按划拨《 方式?供应享受经济适用住!房建设的《优惠政策其》他方式投《资的 公共租赁住房!建设用地可以—采取出让、租赁或】作价:入股等方式 有【偿使用并将所建【公共租赁住房的【租金水?平、套型结构、建设! 标准?和设施?条件:。等作为土《地供应?的前置条件所—建住:房只能租赁 不【。得出:售
第《十,条 商?品住房、经济适【用住房以及城中村】、棚户区改造 项】目中配建公共租赁】。住房的应将配建【。面积、套型面—积、装修《标 :准等内容作为土地】出让的前《置条件予以明确在】商品住房开》发,项 目中配建公共租!赁住房?的配:建,面积可享受经—济适用住房的优惠】政 :策
第十》一条 鼓励各类企业!、法人或其它社会】机构在符合城市【 总体规划、控【。制性:详细规?划以: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!利用自用土 地【建设:公,共租赁?住房需要改变土地用!途的应按照有关规】定变 更为住宅【用地后方可进—行建设
第十二条! 社会捐赠住—房作为公共租赁住】房的按照国家规 定!的,。有关税收优》。惠,政策执行
第【十三条 新建公【共租赁住房应统筹规!划、合?理布局、配》套 建设充》分考虑住房》困难家?庭对交通等基础设】。施条:件的要求采 取集中!。建设和在《商,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!房以及城中村、棚户!区改 造项目—中配套建设》的方式进《行
第十四条【。 新建公共》租赁住房项》目国家和《省明文规定不得【 ,减、免?之外的其他》行政事业性收费【予以免收;市人民】政府:规定权 限范—围内的经营服务性】收费减半《征收
第十—五条 ?公共租赁住》房的:建设应积极推广【应用先进、成—。。 熟、适用、安【全的新技术》、新工艺、新—材料、新设备提高】住宅: 建设的整体水【平
第十六条 公!共租:赁住房?。工程项目的竣—工验收和《质量保修 按照【国,家有关?规定执行
第十】七条 建设公共【租赁住?房,应在办理建设工【程,规划:许可 前持下列材料!向市:住,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!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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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建?设公共租《赁住房申请;
【
(二)】法人资格证明;【
(三)!项目建设计划文【。件;
】(四)建设项目选】址意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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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银—行出具的资本—金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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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。六)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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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项目规!划总平面图及—标准层、《非标准?层平面图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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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商!业网点用房》、物业管理》用房比?例
市住【房城乡?建设:部门应?当自收到申请之日】起15日内出具核】实 :意见
第十八条】 公共租赁住—房建设资金的来【源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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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中】央、省安《排的专项资》金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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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市财【政年度预算安排【资金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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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。三)公民、法人【或其它社会组—织自筹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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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四)银?行、非银《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!贷,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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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,)发行债券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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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通过投融资—等方式筹集》的资金
第十九条! ,政府投资建设的公】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!。的本金 和》利息由公共租—赁住房租售》收入或财政性资金】等方式偿还
第】。二十条? 政府投资建设【的公共租赁住房建】。设,资,金,、租售收 》入实: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!禁止挪用
第二】十一条 《公,共租赁住房的权【属应:按投资主体确定“】谁 投资、谁—所有”投资者权【益可依法转让政府】直,接投资建设或 委】托建设及出资回购】的,公共租赁住房不【得,出售
第二十二】条 :。企,。业建设?的公共租赁》住房产权归》企业所有《;项 目享受—财政补?贴的政府产权比【例控制?在20%以内并按每!年 1%《的比:例逐年退出政府【产权
《第二十三条 —企,事业单位职工通【过集资方式建—设,的公共租赁 住【房不受房改政策【。和经济适用住房政】策限制房屋所有权按!土 地成本与出【资,比例综合《确定并在房屋—。权属证上予以明确标!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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