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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章 建设!管理: , , 第六《条, 市人民政府组织市!住房城乡建设、发】展改革、规划 城】。管执法、国土—资源、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、民政】、财政等部门 【依据本市国民经济】、社会发展规划、】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!保障规 划编制本】市,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!划   《 市:住房城乡建》设部门会《同市发展改革、规划!城管执法、国—。土 资源、》财政等部门根据公共!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!社会需求编 制本市!公共:租赁住房建设年【度计划?报市人民政》府批:准后实施 并—。。作为: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分!。解的主要依据 】第七条 《公,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主!要包:括 :    【(一)政府投资建】设或回购的》;    (二!)商品住房、经济适!用住房以及》城中村、《棚户区改造项— 目中配套建—设的;   【 :(三)企事业单位】。利用自?用土地集资建设的】;    (四!。)公民、《法人或其它社会机构!建设的; 》 ,   (五—)廉:租住房和公有住房按!照有关规定转换的】;   (六)社!。会捐赠及《其他渠道《筹,集的: 第八条 成套建!设的公?共租赁住房单套建】筑面积要严格控 】制,在60平《。方米以?下以: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!公共租赁住房应严 !格执行宿舍建—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!建筑面积控制在【40:平,方 米以下》 , 第九条 公共租】赁住房?建设用地纳入—。本年度土地供应【。计,划 并优先保—障   》政,。府投资建《设或委托建设的公共!租赁:住房建设用》地按划拨《 方式?供应享受《经,济适用住房》建设的优惠政策【其他方式投》。资,的 公共租赁住【房建设用地可—以采:取出让、租赁或作价!入股等?方,式 有偿使》用并将所建公共【租赁住房《的租:金水平、套》型结构、建设 【标准和设施条—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!前置条件所建—住房只能租赁 【不得出售 —第十条 商》品住房、经济适用】住房以及城中村、】棚户:区改造 项目中【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!应将配建面积—。、套型面《积、装修《标 准等内容作【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!。件予以?明确在?商品住?房开发项 》目中:配,建公共租赁住房的】配,建面:积可享受《经济适用住》房的优?。惠政 策 第【十一条 鼓励—各类企业、法人【或其它社会机构在】符合城?市 总体规划、控】制性详?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!的前:提下利用自用—土, 地建设公共租赁】住房需要改变土地用!途的应按照有—关规定变 》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!进行建设 第十】二条 社会捐赠【住房作为公共租【赁住房的按照国【家规 定《的有关税收优惠政】策,执行 《。第十三条 新—建公共租赁》住房应统筹规划、合!理布局、配》套 :建设充分《考虑: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!等基础设施条—件,。的要求?采 取集中建—设,和在商品住房、经济!适用住房以及—。城,中村、棚户区—改, 造项目中配套【建设的?方式进行《 :第十:四条 新《建公共租赁住—房项目国家和省明】文规定不得》 减、免之外—的其他行政事业性】收费予以《免收;?市人民政府规定【权 限范围内的【经营服?务性收费《减半征?收 第十五条 公!共租:赁住房的建设应积】极推广应用先进、成! 熟、?适用、安《全的新技《术、新工艺》、,新材料、新设—备提高住宅 建设】的,整体水?平 第十六条【 公共租赁》住房:工程项?目的竣?。工验收和质量—保修: 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执行 第【十七条 《建设公?。共租赁?住房应在办》。理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 前?持下列材料》向,市住房城乡建设【部,门提出申《请 :    【。(一)建设公共租赁!住房申请; 【   (二—)法人?。。资格证明《; ? ,  (三)项目建!。设计划文《件; ?  :  (四)建【设,项目:选址意见书》;  《  (五》)银:行,出具的资本金证明;!    》 (:六):建设:用地规划许可证; !    (—七)项目规》划,总平面图及标准层、!非标准层平》面图;? ,    (八)】商业网点用》房、物业《管理用房比例—   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!应当自收到申—请,之日起15日—内出具核实 意见 ! 第十八《。条 公?共租赁住《房建设资金的—来源渠道  !  (一)中央】、省安排的专项资】金;:    (【二)市财政年度【预算安排资金; 】 ,。   (三)公】民、法人或其它【社会组织《自筹资金; —    (—四)银行、非银行】。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!。款,;    (】五)发行债》券;   (【六)通过投融资等】方式筹集的资金 !第十九条 》政府投资建》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!设贷:款的本金 》和利息由公共租赁】住房:租售收入或财政性资!金等方式偿》。还 第二》十条: ,政府:投资建设的》公共租?赁住房建设资金、租!售收 入《实行专户《管理专款专用禁【止挪用 第—二十一条 》。公共租赁住》房的权属应按投资】主体确定“谁 投】资、谁所有》”投资者权益可依法!转让:政府直接投》。资建:设或 委托建设及出!资回购的公共租赁】住房不得出售 【 ,第二十二条 企业】建设的公共租—赁住房产权》归企:业所有;项 —目享受财政补贴的】政府产权比例控制】在20%以内—。并按每年 》1%的比例逐年退出!政府产权 —第二十三条》 企事业单位职【工通过集资方式建】。设的:公,共租赁? 住房不受房改政策!和经济适用》住房政策《限制房屋《所有权按土 地【成本:与出:资比例综合确—。定并在房屋权属证上!予以明?确标:注 :  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