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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审?计管辖
【第八条 国家【建设项目审计按【项目财政财务—。隶属关系或者—国有资?产监督管《理,。关系确定《审计管辖范》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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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只有一个【投,。资主体的国》家,建设项目由》管辖该投资主体的人!民政府审计》机关负责审计;【有两个以上投资【主,体的国家建》设项目?由,管辖其中投》资比例大或实质上拥!有控股权的》投,资,主体的人民政府审计!机关:负责审计;对审计】管辖范围不明确【或有争议的由上级】审计机关确定管辖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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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九条 上级审】计机:关,可以将其管辖—。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!。。目授权下级》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!直,接审计下《级审计机关管辖范】围内的国家建设项】目,。但对同一审计事项不!得重复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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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政府工作部门】和建设单《位内部审计》机构及社《会审计组织对国家】建设项目的审计、】审核不能《替代:国家审计机关—的审计监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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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条》。 , 不由审计机—关直:接,。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!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本级—人民政?府,。的规定提交财政投】资评审中心评审【或者委托以政府采购!方式确定的社会中】介机构或建》设单位?内部:。审计机?构进:行审计;《评审或审计》报告:应当:。自作出之日起3【0日内报审》计机关备案接受审计!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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