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? 土地监察工作】制度
第十五!条, 土地管理部门对】土地:监察工作实行目【标管理责《任制度,纳入土【地,管理工作的》。目标考?核体系
第十六】条 土地管理—部门应当《建立土地监察工作】报告制度,》定期向同级人—民政府和上一级土】地管理?部门报告土地监察工!作;上级土地—管理部?门应当定《期或者不定期地检】查督促下级土地管理!。部,门开展土地监察的各!项业务
》第十七条 》各级:土地管理部门—实行巡回检查制度】,及:时,发现和纠正土—地违法行为
—
第十?。八条 各级》土地:管理部门应当建【立土地违法行—为举报制度,公开设!置,举报电话、信箱【对举报人应当—。依法:保护
第十九条】 各级土地管—理部门应《当建立?土地监察《统计:报告制度,》每年向上一级土【。地管理?部门报送土地监【察统:计报表以及土地违】法案件分析》报告
第二十条 !土地管理部门应当】建立土地违法案【件立案、调查取证、!处理结?案和报?备案:等办案制度
】 ? 土地监察人【员执行公务时,【应当佩戴土地—监察标志,出示土地!监察证件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