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 第三章 【 土地监察》的内容和方式 】。 第十二条— 土地管理部—门,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下!列行为的合》法性进行监督—。检查   】  :(一)建设用地【审批; —   ?  (?二)建设用》地; 》     (三)】土地:开发利用;》 : :    (》四)土地权》属变更和登记发证】;     !(五)土《地复垦;《 :   《  (六)基—本,农田:。保,。护;   】  (七)土地使用!权出让、终止;【  》。  : (八)《土,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!、抵押;    ! (九)涉及—土地的其他行—为 第十三条 】土地监督《检查工?作采取以《下方式进行 【 ,   ?  (一)》定期、不《定,期地对监察对象执】行和:遵守土地《法,律、法规《情况进行全》面,。检查; 《   》  :(二:)对特定的监—察对象的特定—。活动进行专项检【查; 》     (三)对!监察对象活动的全】过程进行《事先检查、》事中检查和事后检】查 : 第十四条 上【级土地管理》部门对下级土地【管,理,部门制定《的,与土地法律、法【规相抵触的》规范性文件》,可以责令其—。修改或者向》。下级人民政府提出】撤销的建议 】     土地管理!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!府制定的规章、规】范性文件《。与土地法《律、法规相抵—触的,可以提请【本级人民政府—予以撤?销或者变更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