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【五章 土地违法】。案,。件查处
》
,
第二十一条— 土地违法案件是】指违:反土地法律、法规】,依法应当追究法】律责任的案件
! 查处土地违】法案件,必》。须以:事实为?根据,以法律为【准绳:,符合法定程—。序和法定职责权限】
,。
第二十二条— 违反土地法律、法!规,: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,?土地管理部门应【当立案查处》
— :。(一)?未经批准或者—骗,取,批准:非法占用土地的【;
:。
【(二:)无权批准或—者超越批准权限批】准占用土地》的;
【 (三)—超过批准用地数量】占用土地或》者擅自?改变用?途的;
— (四)买!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!法,转让土?地的;
— (五)】非法:占用土地补》偿费、安置补助费和!青,苗补:偿费:的;
— 《(六)经批准—临时占用土》地,:期满不归还》或者依法被收回土地!使用权,拒不交出土!地的;
】 (七)违【反法律?、法规规定,擅【。。自在耕地上挖土【、挖沙、葬》坟、采石、采—矿等,严《重,毁,坏种植?条件,或者》因,开发土地《,造成土地》沙化、盐渍化、【水土流失的》;
? 》 (八)破坏或【者,擅自改变基本—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!志的;
《
: , ,。 (九》)不履行或者不按规!定要求?履行土地《复垦义务,经土地】管,理部门责令》改正,?逾期不?改正的;
》
, —(十)不依法进行】土地登记《。的,;
!。(十:一):。未按土地《。使用权出让》合同规定《。的条件开发、—利用土地的;
【
(】十二)未经》批准,擅自转让、】出租、抵押》划拨土地《使用权的,或—者擅自以划拨土地使!用,权入股、联建、承】包等方式从事各种】经营活动的;
【
(十!三)侵犯土地所有】权或:者使用权《的;
! (:十四)其他违反土】地法律、法规的行为!
第二十三—条 土地管理—部门立案查处土地】违法案件应》当,符合下列条件
】 (一】。),有明确的行为人;
!
【。(二)有违反土【地法律、法》规的事实;
】 《 (三)依照土地】法律、法规应—当追究法律》责任:;,
》 (四)属于】本级土?。地管理?部门管?辖
第《二十四条 县土【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!政,区域内?的土地违法》。案件
! ,。设区的市土地管理部!门管辖本行政—区域内的下列案【件
》 (》一)本行政区域【内有:。较大影响的土地违】法案件;
! (《二)涉外土地违法案!件;
【 (三)—同级:人民政府和上—级土地管理》部门交办的土地【。违法案件
【 》自治区土地》管理部门管辖本行】政区域内的》下列案件《
: , (一【)本行政《区域内有《重大影响的土—地违法案件》;
【 (二《)重大的涉外土地】。违法案件;
】 (—三)自治区》人民政府和国家【土地管理局交—办的:土地:违法案件《
农!村居民非《。法占地?建住宅的案件可以】由乡级人民政—府管辖
第二十五!条 :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在!必要时?,可以处理》下级土地《管理部门管辖的【土地:。违法案?件,也可以把—自己管辖《的土地违法案—件交由?下级:土地管理部门处理】;下:级土地?管理部门认为案情】重大:、复杂需要由上一】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!的土:地违法?案,件,:可以:请求移送《上一级土地管—。理部:门处理
第二十】六条 符合立案条件!的土地违法案件【,承办人《员应当?填写土地违法—案件立案《呈批表,经本级土地!管理部?门主:管领导批准后—立案
第》二十:七,条 :土地违法案件—承办人员和主管领】导,。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,【应当回避
》
— (一)与被查处】。。人有近亲属》关系:的;:
: ? (二)—。本,人或者近亲属与本】案有利害关》系的;
】 (三)与被查!处对象有其他关系】,可:能影响案件公正处】理的
?
《 承办人员的回!避,:由主管?。领导:决定;主管领导的回!避,由上一》级土地?管理:部门决定
》
第二十八条 【土地管理《部门:立案: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!,应当?自立案?。之,日起15日内—报,告上一级土地管理部!门
第二十九条 !土地管理《。部门:查处土地违法—案件,应当自立案】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!决定因?特殊情况不能按期】作出决定《的,经?。报上一级土地—管理部门批》准,可以延长—。期限,?但延:长的期限不超—过三个月
第三】。。十条: 土地管理部—门查处的土》地违:法案件结案后,应】当自结案之》日起15日》内,报上一级土地—管理部门备案
【
?。 : 其他部门移送】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!后,土地管理部门应!当将:处理结果抄送有【关部门
《
第三十一条 上级!土地管理部门发【现下级?土,地,管理部门作出—的行政处《罚决定或者侵权【案件:处理决定确有错【误的,可以责令下级!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处!理,:也可以自己依法处】理
第三十二条 !罚款:必须在规《定的期限内缴纳【,到期不《缴纳的,每日按罚款!数额的百《分之三加处罚款
】
第三十三条— 土地违法案件【罚没收入必》须全部上交国库【
第三十四—条 :土地管理部门无正】当,理由不查《。处或者拖延查处土地!违法案件《。的,当?地人民政府或者上】级土地管理》部门应?当责令其依法—查处,并《视情节轻重追究主】要责:任人的责《任
第三十五【条 土地管理部【。门,及其工?作人员不依法—履行土地监》察职:责,或者在土地【监察活动中徇私【舞弊、玩忽职守、滥!用,。职权的,由》其所在单位》或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,犯罪的,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:任
第三十六条】。 阻挠、干涉土地】管理部门查处案【件的,对国家—工作人?员由其主管机关给予!行政处?分,违反治安管理】处罚法的,》由公安机关依—法予以治安》处罚:。,构成犯罪的,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