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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章 :。 土地监察职—权 》第六条 县》以上土地管理部门】应当配备专职监察人!员 第七条 县级!以上:土地:管,理部门经同级人民】政,府批准?,可以向下级土地】管,理,部门委?派土:地监察员,检查指】导土地监《察工作 》第,八条 土《地监察人员应当【通晓土地监察—业务,熟悉土地【法,律、法规《和政策,《忠,于职守,秉公执【。法,清正廉洁 !     土—地监察人员经考核或!者岗位培训合格后】,,方可从?事土:。地监察工作 【 ,     土—。地,监察人员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核发国家土地管理!部门统一印》制的土?地监察?证件:,,配发土地《监察标志 —第九条 土地管理部!门,履行下列土地监【察职责  】 ,  (一)监督检】查土地法《律、法规贯彻实【。施; 《     (二】),调查处理土地违【法案件,纠正土地】违法:。行为;   !。  (三)受理对】土地违法行为的【检举、控《告、申诉《; ?     —(,。四,)受理因不服土地】管,理具体行政行为提】起的行政《复议案件; 】     》(五)协助有关部门!。调查处理土地—监察人?员依法执行》公,务遭:受打:击报复?的案件; —     —(六:)监督?检查下级土地管理部!门,和土:地监察?人员的行《政执:法活动?;  —  : (七)协》助有关部门调查【处,理与土地有关—。的案件; —     —(八)法律、—法规:规定的其他职责 !第十条 土地管理部!门行使下列土—地监察职权 】     (一)】检查单位和个—人在本行政区—域内贯彻《执行土地法律、法规!的情况; —   《。  (二)对违反】土地法律、法规【的单位?和个人进行立案调】查,。,有关单位》和个人应当如实提】供情况?和资:料; 》     (三)】对正在发生的土【地违法行为》有权依法制止,被】制,止的单位和个人必】须,立即停止违》法行为; —     —(四)依《法对违反土地—法律、?法规的单位和—个,人作:出行政处罚决—定; —。   ? (五)对侵—犯土:地,所有权或者使—。用权的单位和个人】依法作出处理决定】;     !(六)按照》。干部管理权限的规】定,建议有关部门】对违反土地法—律、法规《的国家工作人员或】者,主要责?任人员给予行政处】分,有关部》门应当将处》理情况告知土地管】。理部门 第十一】条 土地《管理部?。门及其土地监察人员!依,法进行的行政执法活!动受国家法律保【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非法?干预    ! 对拒绝、阻碍土】地监察人员依—法执行公务》,应当追究法律责】任的,土地管理部】门有:。权,。提请司法机关—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