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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章? 土地监》察职权 》 第六条》 县:以上土地管理部门】。应当配备《专职监?察,人员 第七条 县!级以:上土地管理》部门经同级人—民政府批准,可【。以向下级土地管【理部门委派土地【监察员,检查指【导,土地监察《工作 第》八条 土地监察人】员应当通《晓土地监《察业务,熟》悉土地法律、—法规和政策,—忠,于职守,秉公执法,!清正:廉洁  【  :。。 土地监察人—员经考核《或,者岗位培训合格【后,方可《从事土地监察工【作 ?     土地监!察人员?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核发国【。家,土地管?理部门统一印—制的土地《监察证件,配发土】地,监,察标:志 第九条 【土地管理部门—履,。行下列土地监察【职,责 ? :    《(一)监督检查土地!法律:、法规贯彻实施; !  《   (二》。)调查处理》土地违法案》。件,:纠正土地《。违法行为; —   》  (三)受理对】土地违法行为—的检举、《控告、申《诉;:  》   (《四)受?理因不服土》地,管理具体行政行为】提起的?。行政复?。。议案:件; ?。   》  (?五)协?助有关部门调查处】理土地监察》人员依法执》行公务?。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!;   【  (六)监督检查!下级土地管理部【门,和,土,地监:察人员的《行政:执法活动; 【。     (【。七)协助有》关部门调查处—理与土地有关的案】件; —  :。  :(八)法《。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。。。职,责 第十》条 土地管理部【门行使下列土地监】察职权   !  (一)检查单位!和个人在《本行政区《域内贯彻执行—土地法律、法—规的情?况; — ,   (二)对违】反,土地法律、法—规的单位和个人【进行立案调》查,有?关单位?和个人应当》如实提供情况和【资料; —     (三)对!正在发生的土地违法!行为:有权依?法制止,被制止的】单位和个人》必须立即停止违【法行为;  !   (四)依【法,。对违反土地法律、法!规的单位和个人【作出行政处罚—决定;?    【 ,(五:)对侵犯土》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!。的单位和《个人依法作出处理决!定,;,。     】(六:)按照?干部管理权限的【规定,建议有—关部门对违》反土地?法律、法规的国家】工作人员或者主要】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!分,有关部门—应当将处理情—况告知土地管—理部门 第十一条! 土地管理部门及其!土地监察人员—依法进行的行—政执法活动》。受国家法律保护,任!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!  《   对拒绝、【阻,。碍土地监察人员依法!执行公务,应当追】究法律责任的—,土地管《。理,部,门有权提请司法【机关依照有关规【定处理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