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。 第三章 保—护方式 》 第十八》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?当,采取建立湿地自然】。保护区、湿地公【园、湿地保护小【区等方式对湿地进】行保:。护 第》十九条 具备—。下列条?件之一的湿地,应】当建立?湿地:自然保护《区: 》  ?   (一》)代表不《同类型的典型自然】湿地;?     !(二)具有》生物多样性》丰富特征或》者珍稀、濒危—野生:生物:物,种,集中分布《的湿地;《  —  : (三)候鸟主要繁!殖、栖息以》。及迁徙停歇的—湿地; 【。     (四)】。对主要水生》动,。物的洄?游、栖息、繁—殖、:越冬有典型》。或者:。重要意?义的湿地;》   【  (五)具有重】要生态价值》、,经,济价:。值或者重要科学【文化价值《以及其他特》殊保护意义》的湿地  !  : ,湿地自?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!理按照国家》和自治区有关—自然保护区的规【定执行? 第二十条 对!生物:多样性?丰富、?科普宣传《教育:。价值明显、生态景观!优美以及城市规【。划区内有特殊保护价!值的湿地《。。,鼓励建《。。立以保护湿地生态系!统为主,兼》顾开展公众》宣传教育和生态旅游!为,目的的湿地公—。园 第》二,。十一条 《湿地公园分为国家级!湿地公园、自—治区级湿地》公园、设区》的市:级湿地公园、县级湿!地公园 》  《   国《家,级湿地公园的—建立,依照国家湿】地公:园,。管理的?有关规定执行—。    】 ,自治区级湿地公【园的建?立,由湿地所在地】设区的市或》者,县级:人民政府《组织有关主管部门】编制湿地公园—总体规?划,并征求当地【居民意?见,:组织专家论证—和公示后,向自治区!。人民政府《林业主?管部:。门提出申请》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!林业主管部》门会同有关主管部】门进:行调查论证,—提出审?核意见,报自治区】人,民政:府批准? 《  :   设区的市级湿!地公园、县级—湿地公园的建—立,由湿地所在【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!部门会?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!编制湿地公》园总体规划,并【征求当地居民意见】,,组织专家《论证和?公示后,报本—级人民政府》批,准    ! 经批准建立的湿】地公:园,其范围的调整】或者撤销由原批准】机关审批 —     新】建湿地公园的范【。围与自?然保护区、》森林公园、海洋特别!保护区、海》洋公园的范围不【得重合?。或者:。交叉: 第二十二条 !申报建?立国:家级湿地公》。园,:按照国家《有关规定执行 【。 《   ? 申报建立自治区、!设区的市、县级湿地!公园的具体办法【由自治区人民政【府,制定 ?。 第二十三—条 对具《有特殊?保护价值、又不具】备建立湿地自然保】护区或者湿地公【园条件,但具—备下列条件之一的】。。湿地,可以建立湿地!保护小区:》。 , :   《  (一)》湿地生态区位比【较重要; — ?  :  (二)》湿地生?态系统具有典型性】;  【   ?(三)受保护—的野生生《物物种分布相—对集:中 第二十四】条 建立湿》地保护小区,由县级!。人民政府林业—主管部门会同—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有!关,乡镇人民《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,根据湿地保!护,规划:,提出湿《地保护小区范围【和界线的划》定方案?,报: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并公布》 ,     湿!地保护小区》。建立后,县级人【。民,政府林业《主,管部门应当》。会,同有:关主管部门组织【编制:湿地保护《小区总体规》。划,报本级》人民政府批》准后组织《实施 《 第:。二十五条《 ,尚未建?立自然保护区、湿地!。公,园、湿地保护小区的!湿地所在《地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,应当根据湿地保护】。实际情况,采取必要!的管:理和技术措》施,保持湿》地的自然特》。性和生态特征,防止!湿地生态功》能退化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