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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保护!规划:。
第十一【条 湿地实行分【。级分类?保护和管理湿地按】照生态功能》。和,环境效益的重—要性等,分》为,。重要湿地和》一般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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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湿】。地包:括国家重要湿地【、自治区重要湿地重!要,湿地以外的湿地为】一般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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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二条 国家重要湿地!的认:定,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执行 【
自!治区重要湿地和【一般湿地的》。认定办法,由自治区!人民政?府制定具备下—列条件之《一的,可以》申请认定为自治【。区重要湿地: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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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具有—湿地生态系》统的典型性或—者独特性的湿地【;
— (》二):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!护野生动物物种栖】息地的湿地或者国家!和自治区重》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!地,的湿:。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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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 (三)【具,有重要的《科,学文化价值》的,湿地;
【 (四)其!他需:要特:殊保:护,。的湿地
—第十三条《 湿:地,实行名录管理,【面,积在八公顷》以,上的湿地,》应当列入湿地名录国!家重要湿地名录和保!护范围,按照—国家有关规》定执行
! , 自治《区重要?湿,地名录和保护—范围的认定及其调整!,由自治区》人民政府林》业主管部门》会同:环境保护《。、水利、农》业、海洋、水产畜牧!等有关主管》。部门提出意见,【组织专家论》证并向社会公示【后,报自《治区人?民政府批准公—。布
! 一般湿地名—。录和保护范》围的认定及其调整,!由湿:地,所在地设《区的市、《。县级:人民政府林》业主管部《门会同有关主管部】。门提出意见,—组,织专家论《证,并向社会公示后,】。报本级人民政—府批准公布,—并报自治区》人民政府林业—主管部门以》及有关主管》部门:备案 ?
】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公布湿》地名录时《,应当同《时公布湿地》的保护范围》和界线?,标示区界》,并:逐个确定《湿地的主管部门【或者管理机构
!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!民政府?林业主?管,部门:应当会同发展—改革、财政、水利、!农业、国土资—。源,、住房和城乡建【设、环境保护、交通!运输、?水产畜牧、海洋、旅!游等有关《主管部门编制全区】湿地保护《规划,报自治—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!。织实施
—。 —。。设区的?市、县级人》。民政府林业主管【部门应当根据上一】级人民政府批准的】湿地保护《规划:,会同有关主—管部门编制本—级行:政区域?湿地保护《规划,?报本级人民》政府批准《后组:织实施,并报上一级!人民政府《林业主管部门以【及有关主《管,部门备案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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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,湿地保护规划—应当根据湿》地类型、保护范【围、生?态功能和水资源、野!生生物资源状况【等科学?。合理编制,明确湿】。地保护目标任务、保!障措施、禁止开发】建,设区:域、限?制开发建设区域【以及利用、保—护、:修复:方式等内容》,并与主体功能区规!划、城?乡建设?规划、土地利—用总体?。规,划、:环境保护规划—、水:。资源规划、生态功能!区划:、海洋功能区划【等相:衔接
第十六条! 湿地保《护规划?报送审批前,应【当依法进《。行环境?影响评价,》并通过论证》会、听证《会等形式《征求专家和社会公】众,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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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—经批准的《湿地:保护规划不得擅自】。修,改、:调,整,确需修改、调整的,!应当按照规划编制】程序进行,》并,报原审批《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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