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! 总 则
—
第一《条 为了加》强湿地保护和管理,!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!。生,物多样?性,:促进湿地资源可持】续利用,根据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,结合本—自治:区实际,制定本条】例 :
第二条》 在本自治区行政】区域内从事湿—地保护、管理和利】用等活动,适用本条!例
第三条 本!条例所称湿地,【是指自然或者—人工形?成的沼泽、》湖泊、?。河流、滨《海、库塘等常年【或者季节性积水、】适宜野生生物生【长,、具有重要》生态功能的潮湿地域!
》 湿地资源是!。指,湿地以?及依:附湿地栖息、繁衍】、生存?的野生生物资源 】
第?四,条 湿地的保护应当!遵循:生态优先《。、科学规《。划、:。。合理利用和可持【续发展的原则—
第五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将湿?地保护纳入本级【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,《。并将:湿地保护经》。费和:湿地生?态补偿?经费纳入同》级财政预算 —
: —。乡镇人民政》府、街道办事处应】当配:合,湿地有关主管—。部门做好湿地—保护和管《理的:相关工作
【第六条 《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根据湿地保护需】。要建立?湿地生态补偿制度】
— , 因保护湿地生态!需要致使相关权利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】损,失的,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!。照,有关规定给予补【偿,对其生产、生活!造成影响《的,还应当作出妥善!安排
《
第七条 湿地保护!实,行综合协调、分部】门实施的管理—体制
《
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?当加强对《湿地:保护:工作的领导,建【立综合协调》机制,协《调解决湿地保护工作!中的重大《问题: ,
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林业《主,管部门负责组—。织,、协调、指导—和监督本行政—。区域内湿《地保护和管理—工作:
:
》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发展—改,。革、财?政、水利、农业、国!。土资源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、环境保护【、交通运《输、水产畜牧—、海洋、旅》游等有?。关主管部《。门以及湿地管—理机构,《应当按照各自职【责做好湿地保—护和管?理的相关工作
!第八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应当支持相关【科研机构、》高等院校等开展湿】。地保护恢复与—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!,推广湿地保护先】进技术,开展湿地保!。护的:交流与合作
第!九条 各级人民政】府以及有关主管部】门应当加《强湿地保护的宣传】教育:工作,开展多种【形式的宣传教育【活动新闻媒体—应当开展湿地—。保护法律《法规和湿地保护【知识的宣传,—对违:。法行为进行舆论监】督,
》 鼓》励,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织参与湿地保】护活动鼓励和—支持:社会资本参与湿【地,的保护和建设
!第十:条 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织有保—护湿地资源的—义务,有权》。。对破坏、非》法,侵占:湿地资源的行—为进行检举》或者控告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