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二章 保护】。。职责 第七】条 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应当加强电力!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!,建立电力设施保】护,协,调,机制:,及:时协:调解决电力设施保】护,中的重大问题—     乡(】镇)人民政府、【街道办事处应当协】助做好电力设施保护!工作 ? ,第八:条 电力《行,政管理部门》应当依法履行—电力设施保》护,职责,公《告电力设施》保护区,设》立,。。电力设施保护—标志:,查处危害》电,力设施?的行为,协同公安】机关做好电力设【施的安全保卫工作,!。与有关?部门建?立电力设施群—众防护?。组织 ? 第九条 公安【机关:应当依法查处—哄抢、盗窃、破坏】电力设施、非—法收购废旧电力设施!器材的行为》和危:。害电力?设施安?全的案?。件 第十条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城乡规划【。、国:土资源、交通运【输管理等部》门编制、《调整相?关规划和实施—有关行政《审,批涉及电力设—施安:全的:。,应当征求电力【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!电力设?施产权人《的意见有意见分【歧的,报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协调解决 !第十:一条 工《商,。。行政管理《部门负责废旧电【。力设施器材》收购单位和个—人的登?记注册,《依法查处无照—或者:超越经营《范围收购废》旧电力设施》器材的经营活动 !第十二条《 电力设施产—权,人在林业、城市【。绿化主管部门的【支持配?合,下,:对危害电《力设施安全的林木、!绿化树木进行清障】性砍:伐    】 城市?绿化主管部门应【当定期对影响架空】电力线路安全运行】的绿化树木进—行修剪 《 第十三《条 施工单位进行】可能影响电力设施】安全的?施工作业前,—应当与电力设施产权!人协商,共同做好施!工作业现场的电【力设施安《全防护工《作 第《十四条 电力设【施产权人应当设立】电力设施保护机构】,配:备专(兼)职—人员,配合有关【部门建立《电力设?施群众防《护组织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