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一章》 总 则
—
第?一条 为了保护【电力设施,保—障电:力建设?。、生产、供应和使用!的顺利进《行,:维,护公共?安全,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】和,国务院电力设施【保护条例《等,法,律法:。规,:结合本?自治区?实际,制《。定,本办法
第二条 !本,自治区行政》区域内国有和—非国有的已》建或者在建的电力】设施(包括发电、变!电、输电、配电【、调度设施及其附】属设施)《的保护?适用:本办:法
第三》条 县?级,以上:人民政府电力—行,政管理部《门主管电《力设施保护》工作:,其他有关部—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协助做好电力】设施:保护工作
》
第四条《 电力设施保护应当!坚持综合《治,理,、专:业,保护和社会保护【相结合的原则
第!五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对》危害电力《设施的行为有权【。及时制?止,并?向,电力行政管理部门、!公安机关或者电力设!施产权人举报—
—。。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及其有关》部门应当对保—护电力?设施成绩突出或者举!报有功的单位和个】。人给予表彰奖—励
第六》条 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制定本】。行,。。政区域处《置电网大面积—停电:事件应急预案—。电力企业和涉—及人身安全、—公共安?全的:重点用电户,应当制!定本单位《的电力设施突—发事件应急预案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