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 总 则
!第一条 为》了保护电《力设施,保障电【力建设、《生产、供应和使用】的,顺,利进:行,维?护公共安全》,根据中华人—民共:。和国: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!设施保护条例—等法律法规》,结合本自治—区实:际,制定《本办法
》第二条 本》自治区?行,政区域内《国有和非国有的已建!。或者:在建的电《力设施(《包括发电、变电、】输电:、配电、调》度设:施及其附属》。设施)的保护适用】本,办法
第》三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!门主管电力》设施保护工作,其】他有关?部门按照各自职【责协:助做好电力设施【保护工?作
?。第四条? 电力设《施保护?应当坚持《综合治理、专业保护!和,社会保护相》结合的原则
第五!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对,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!有权及时制止,【并向电力行政管理】部门、公安机—关或者电《力设施产权人举【报
【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!应当对保护电力设】施成绩?。突出或者举》报有:功的单位和》个人给予表彰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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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制定本行政【区域处置电网—大面:积停电事件应急预】。案电力企《业和涉及《人身安全、公共【安,全的重点用电户,】应当制定本》单位的电力设施突】发事:件应: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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