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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— 监督?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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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一条 政府【要加强对已》购,经济适用住房—的后续管《理,经济适用住房主!管,部门:要,切实履?行职责,对已购经】济适用住房家庭的】居住人?员、房屋的使—。用等情?况进行定期检查【,对发现的》违规行?为,要及时》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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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二《条 在经济适用住】房建设、《销,售、:交易中?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,由有关行】政部门依法予—。。以,查处:: :
(一】)擅自?。。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!集资合?作建房用地》。性质的,由国土资】。源主管部《门按有关规定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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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擅自提》高经济适用住房或】集资合作建房销【售价格?或价外收费行—为的,由价格主管部!门依法进行处罚【
(】三)未取得资格的家!庭购买经济适用【住房或参加集资合】作建房的,其所购】买或集资建设—的住房由《经,济适用住房主管部】门限期?按原价格《并考虑折旧等因【素,作价收购;不能收】购的:,由:经济适用住》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!缴经济适用住房【。或单位?。集资合作《建房与同地段—同类普通《商,品住房价格差,并对!相关:责任单位和责任【人依法?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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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十三条 》。对弄虚?作假、?隐瞒:家,庭收入和住房条【件,,骗购经济适用住房!。或单位集资合—作建房的个人,由政!。府,经济适用住房主【管部:门限期按原价—格并:考虑折?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!购住房,并依法按】有关规定《追究责任对出具【虚假证明的》,,依法追?究相关责任人的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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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四《条 国家机关—。工作人员《在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、管理过程】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守、徇私舞弊的,依!法依:纪追究责任;涉嫌】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!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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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有权对违【反本办法规定—的行为进《行检举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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