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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七章 监督管!理
》第四十?一条: 政:府要加?强对:已购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后续管理,】经济适用《住,房主管?部门要?切实:履行职责,对—。已购经济《适用住房家》庭的居住人》。员、:房屋的使用等情【况,进行定?期检查,对发现的违!规行为,要及—时纠正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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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!在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、销》售、交易中》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,由有关行政【部,门依法予以查处: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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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。一)擅自《改变经济适用住【房或集资《。合作建房用地性质】的,由国土资源主】管部门?按,有关规定处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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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擅!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!。或集资合作建房【销,售价格?或价外收费行为的,!由价:格主管部门依—。法,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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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未取得》资格的家《庭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或参加集资合作】建房的,《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!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!房主管部门》。限期: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!等因素作价收购【。;不能收购的—,由经?济,适用住房主管部【。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!。用,。住房或单位集资【合作建房与》同地段同类普通商】品住房价格差—,并对?相,关责任单位和责【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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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三条 对》弄虚:作假、隐瞒家庭收入!和住房条件,—。。骗购经济适用住房】或,单位集资合作建【房的个人,由—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!管部门限期按原【。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!素,作价收回所购住【房,并依法按—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】。对出:具虚假证明的,依】法追究?相关责任《人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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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! 国家机关工作人】员在经济适用—住房建设、管理过】程中滥用职权、玩】。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,,依,法依纪追究责任【;涉嫌犯罪的,【移送司法机关处【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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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 【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有,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行为进《行检举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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