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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【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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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?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!。。主管部?门会同发展改革(价!格)、?。监察、?财政、?国土资源、金融管理!。、税务主《管部门根据本办法,!可以制定《具体实施《办法各县人》民政府依据本办法,!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!制定:。具体实施办法—或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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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七条【 本办法下发—后尚未销售的经济】适用住?房,执行本办法有】关准入?和退出管理、价【格管理、监督—。管理等规定》;已销售的经—济,适用住?房仍按原有规定【。执行此前已审—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!适用住房项目,凡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内!容的事项,应—。按,。本,办法做相《应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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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八条 本办法【自20?09:年4月1日起—。施行2003年6】月8日?发布的漯河市—人民政?府关于印发》〈经济适用住房【管理办法《。〉,的通知?(漯政〔《200?3〕49号)同时】废止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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