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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六章 单位集资【合作建房
第!三,十四条 《。距离:城区较远的独立【工矿企业《和住房困难》户较多的企业—,在符合《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、城市规划、!住房建设规划的【前提下,《经市人民《政府批准,可以利】用,单,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!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!资合作建房的对【象,必须限定在【本,单位符合政府规定】的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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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,五条:。 单位集资》。合作建?房是经?济适用住《房的组成部分,其建!设,标准、优惠政—策,、供应对象、产权】。关系等?均按:照经济适用》住房的有关规定严】格执行单位集—资合:。作建:房应:当纳入我市经济适用!住房建设计》。。划,和用地计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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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六条 任《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!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!集资合作《建房;各《级国家机《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!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!合作建房《。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!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!庭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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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七条 单位集】资,合作建房在满—足本单位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购买:后,房源仍有少【量,剩余的,《由市人民《政府统一组织向符】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!条,。。件的:家庭:出售,或《由市人?民政府以成本—价收:购,后用作廉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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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对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】资合作建房》款项实行专款管理、!专项:使,用,,并接?受当:地财政和《经济适用住房—主管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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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【。条 已?参加福利分房、【购买:经济适用《住房或参《加单位集资》合作建房《的人:员,不得再次参加单!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!任,何单位借集资合作】建房名义《,变相实施住—房实物?分,配或商品房开—发,
!第四十条 单—位,集资合作建房原【则上不收取管理费】用,不得有利润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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