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第五章 准》入和退?出管理? , 第二十四条— ,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!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!机制经济适用—住房由政府按限定价!格,,统一组织》向,符合购房条件—的低收?入家庭出售》经济适用住房—供应:实行:申请、审核、公【示,和轮候?制度政府《制定经济适用住房】申请、审核》、公示和轮候的【具,体办法,《并,向社会公《。布 :   ? 第?二,十五条 城市低【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!济适用住《房应: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! ,    《(一)夫妇至少有一!人具有市区》。城镇常住非》农业户口;  】  (二)》家庭收?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!定的低收入家庭【收,入认定标准; 】。 , , (三)无房或现住!房面积低《于市区人均》住房建筑面积的6】。0%以下;》    (四【)未:参加或享受过福利分!房、集资合作建房】或购:买过经济适用住房】经济适用《住房供应对》象的家庭收》入,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!,由:市人民政府根—据我市商品住房【价格、居《民家庭可支配收入】、居住水平和家【。庭人口结构等因素】确定,实行动—。态管:理,每年向社—会公布一次  】  第《二十六?条 :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!由申请人户口所【在地街道《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!府负责受《理区经济适用住房主!管部门通过》入户调查、邻里【访问以及信函索【证等方式对申—请,人的家?。。庭收入和住房状况】等情况?进行核实申》请人:及有关单位》、组织?或者个人《应当予以配合,【如,实提供有关情况【   《。 第?二十七条《 经区经济》适用住房主》。管部门初《步审核通过的家庭】,由市经济》适用住房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】公,示,:公示无异议》的,由?市,。经济适用住房主【管,部门发放准予—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的核准通知,【注明可以购买—的面:积标准,按照收入水!。平、住房困难—程度和申请顺序等】。因素进行轮候或【摇号:分配  》  第二十八【条 符合《条件的?家庭,可以》。持,核,准通知购买》一套与核准面—积相对应《的经济适《用住房购买面—。积,原则上?不得超过核准面【积,购买:面积在核《。准面积以内的,按核!。准的价格购买;【超过:核准面积的部分【,不:得享受政府优—惠,由购《房人按照《同地段同类普—通商品住房的价格】补交差价   】 :第二:十九条 《居民个人购买经【济,适用住房后,应当】。按照规定办理权属】登记房屋、土—地登记部门在—办理权属登记时,应!当分别?注明经?济适用住房、划拨土!地 :    第三【十条 经济适用【住房购房人拥有有】限产权  — 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不满?5年:,不得直接上—市交易,购房—人因特殊原因确【。需转让经济适用住】房的,由政府按照】原价格并考》虑折旧和物价—。。水平等因素》进行回购购买—经济适用《住房满5年,购【房人上市转让经【济适用住房》的,应按照届—时同地?段,普通商品住》房与经济《适用住?房,差价的一《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!等相关价款,具【。体交纳比例由市人】民政府确定,政【府可优先回购—;购房人也可以按照!。政府所定《。的标准向政府—交纳土地收益等【。。相关价款后,取得完!全产:权 ?  上述规定应在经!济适用住房》购买合同中予以载】明,并明确相关【违约责任 —   第》三十一条《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!住,房的:家庭:又购买其他住—房的,原经济适【用住房由政府按【规定及?合同约定《回购政?府,。回购的经济适用【住房,仍应用—于解决低收入家庭】的住房困《难,    》 ,第三十二《条,。 已参加福》利分房的家》庭在退?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!买经:济适用住《房,已购买经济【适用住?房的家庭不得再【购买经?济适:用住房 》   第三十三】条 个人购买—的经济?适用住房在取—得完全产《权以前不得用于【出租:经营: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