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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四:章 价格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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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经!济适用住《房的价?格的确定应当—以保本微《利为原则《其销售基准价格及】。浮动幅度,由价【。。格主管部门》会同:经济适用住房主【。管部门,依据经【济适用住房价格【管,理的有关规定,在】综合考虑建设、管理!成本和利润的—基础上确定》并向:社会:公布:房地:产,开发企业实施的【经济适用住房项【目利润率按不高于】。3%核?定,;市、?县人民?政府直接组》织建设?的经济适用住房只】按成本?价销售,不》得有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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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【 经济适用住—房,销售实行《明码标价,并标明建!筑面积、位》。置、单价、套型等】销售价格不》。得高于基《准价格及上》浮幅度,不得在【标价之外《收取:。任何未予《标明:的费: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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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】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!当向社会公布价【格主管部《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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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!用住房实行收费【卡制:度,各有关部门收取!。费用时,必须填【写价格主管》部,门核发的交费登【记卡任?何单位不得以—押金、保证金—等名义,变相向经】济适用?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!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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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—条 价格主》管部门要加强成本】监审,?全面掌?握经济?适,用住房?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!,确:保经济适用住房质价!相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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