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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《 建设管《理
》 第:十,三条: 经济适用住房要】统筹规划、合—理布局、配套—建设:。,充:分考虑城市低收入】住房困难《家庭对交通等基【础设施?条件的?要求,合理安排区位!布,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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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在商!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!设经:济适用?住房的,《应当在?项目出让条件—中,明确配套建设】的经济?适用住?房的建设《总面积、单套建筑】面积、?。套数、套型》比例、?建,设标:准,以及建成后移交或】者回购等事项—。,并:以合同方式约定【
!第十:五条: 经:济,适,用住房单套》的建筑面积》控,制在60平方米【左右,并《根据我市经济—发展水平、群众生活!水平、住房状况、】家庭结构和人口等】因素,合《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!建设规模和各种【套型的比例,进行】严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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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!房,建设按照政府—组织、市场运作【的原则,可以采取项!目法人招标的方【式,选择具有相应资!质和良?好社:。会责任的房地产开】发企业实施;也【可以由市《、县人民《政府:确,定的经?济适用住房管—理实:施机构直接组织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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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经济适用—住房的规划》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!发展节?能省地?环保型?住宅的要求,严【格执行住宅建筑规】范等国家有关住房】建设:的强制性《标准,采取竞标方式!优选规划设计方案,!。做到在较小》的套型内《实,现基本?的使用功能积—极推:广应用先进、成熟、!适用、安全的—新技术、新》工艺、新材料、新】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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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八条 ?经济适用住房—建,设单位对其》。建设的经济适用住】房工:程质量负最》终,责任,向买受人【出具住宅质量—保证书?和住宅使用》说明书,并》承担保?修责:任,确保工程—质量:和使用安全》有关住房《质,量和性能等方—面的要求,应在建设!合同中予《以明确经济适用住】。房的施工和监—理,应当采取招【标方式,选择具有资!。。质和良好社会责任】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!司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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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经【济适用住房项—目可采取《招,标方式选择物—业服务企业》实施前期《物业服务,也—可以在社区》。。居委会等机构—的指导下,》由居民?自我管理,提供符合!居住区居民》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!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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