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九】部分 规划实施】管理 32 !。。“,一书三证”管理 !32.1 》选,址意见书《  》   ?(1:)按照国家规—定,需要有关部门—批准或?者核准的建设项目】以划拨方式提供【国有土地使用—权的建设单位在报】送有关部门批准或】者核:准前应当向城乡规】划主管?部,门申:请核:发选址意《见书 》     (2)建!设项目选址意—见书一般应当明确建!设单位、项目名称】。及,。内,容、建设规模和【。期,限,等,项目基?本情况建设》项目:的用地性质、—规划用?地的规模和选址【意,见等规划的主要【依,据必要时《提供进一步详—尽的规划《条件 32.!2 建设用地—规,划许可证 【     (1)】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!以划拨方式提—。供国有土地》使用权的建》设项目经有关部门】批准、?核准、备《案后建设单》。位应向城市人—民政:。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提出建》设用地规划许—可申请由城市—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?依,据控制性详》细规划核定建设用】地的位置、》面积:、允许建设的范【围核发建设用地规】划许:可证:  ?。   (《2)以出让方式取】得国有?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!。目在签订《。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合同后建【设单位应持建—设项目的批准、核】准、:备案文件和国有【土地使用权出—让合同向城》市人民政府》。城乡规划主管—部,门领取建设用地【规划:许可证   【  (3)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的—内容包?。。括建设单位、建【设项目、用地性质】、用地面积、—建筑密度、容—。。积率、总《建筑面积、》绿地率、建筑间【距、建筑退让、停】车,配建、公共服—。务设施及详细—。规,划和城市设计确【定的:其它:。规划用地条件和有效!期限等 32【.3: 建设用地规划【条件的确定》 ,   》  (1)建设【用地规划条件应【。当符合经批准的【控制性详细》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!划和城市《设计:     】(,。2)尚无经批准【的,控制性?。详细规划的地块【因国家、省或—者市城市基础设施、!。。配,套文:化、教育、体—。育、医?。。疗,卫生设施等公益性用!地及其它重》点项目建设需要使用!。土地的应委托具有相!应资质的《城乡规划编制单【位进行规划条件论】证建设项目规划【。条件论证应》当包括以下内—容建设项目与—交通、?能源:。等市政公用设施【规划的衔接》和,协调情况;建设【项目的配套生活设】。施与居住及》公共设施规划的【衔接和协调》。情况;?建设项目对》环,境的影响与环境保护!规划、防《灾规划、文》物古迹保护等规划的!衔接:和协调?情况:;规:划主管部门认为有必!要论证的其它情况】 32—.4 建设》工,。程规划许可证— 《   ? (1)《在城市、镇规划区】内进行建筑物、构筑!物、道路、》管线和?其他工程建设的建】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!城乡:规划主?管部门申请办理建】。设,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  】 , ,(2)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包括【许可证编号、—。发证机关名称和【发证日?。。期、有效期、建设】单位、用地项目【情况(名称、—位置、子《项,目名称)及具—。体的技术要求其中建!筑工程?包,括建筑性质》、栋数、层》数、结构类型—、建设规模》等附件方案》应包括总平面—图、各层建》筑平面图、各向【立面图和剖面图等;!市政工程《包括:。涉及规模《、等级、走向、工艺!设计、立面》、平面、《结构、功《能及:设备的容量、造型等!内容 ?    — ,(3)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应当以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及经【批准的修建性—详,细规划、《。城市设计或者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】的,总平面图为依据【 ?  :   (4》)民用建筑》应提:供,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核!意见规划《部门才予以发放建设!工程规?划许可证 — 32.5 兴】建临时城市基础【设施和?公共服务设施或【者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规定应当申请【的,临时建设工程应当】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。核发临时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并按照【其许可内容进行【建设在临时用地【上兴建的临时建设工!程期限应《。当与临时用地—的期限?一致 》。 32?。.6 乡村建—设规划许可证 !     (1)】在乡:、,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!镇企业、乡村公共】设施和公益事—业建设的建设单位】或者:。。个人应?当向乡、《镇人民政府》提出:申请由乡《。、,镇人民政府报—城市人民政府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核】发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证   】  (2《),在乡、村庄》规划区内《进行乡?。。镇企业、乡村公【共设施?和公:。益事业建设及农村村!民住宅建设不得占】用农用地;确需占用!农用地的应当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,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!理农用地转用—审批手续《后由城市人民—政府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核发—。乡村建设《规划许?可证建设单位或者】个人在取得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】证后方可办理—用地:审批手续 】 ,。   (3)乡【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!当明确建《设单位、《建设:项目名称、建设【位置:、建设?规模、使用功—。能、建?筑高度、建筑—间距、?临路退让、》周边环?境要:求和有效《期限等内容 】  :   ?(4:)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应当以经》批准的村《庄规划为依据 !33 证后管理 !33:.1 本《规定所称证后管理】是指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!位履:行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及附图要求】情,况进行全过程监【督检查的《行为包括规划验【线、施工过程—查验、规划验收、】公共:设施:后续移交、违法建设!管理 》 33.2— 建设工程规划验】线是指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依法:对已取得建设—工,程规划许《可证的建设》工程的放线进行【查验核发建设工程】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!的行为建《。设工程规划》放线结?果应当与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确定的《位置一致不得出现偏!。差,进行建设工程规划验!线应当查验》下列技?术内容 — 33.2.1 】建筑工程规划验【线内:容包括? ,     (1!)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等立面平面形状和门!面尺寸; 【 ,    (2)建筑!物、构筑物等外轮廓!退,让规:划控制线的距—离没有规划》控制线的退让—建设用地界线的距离!。; : ?   ? (:3):建筑物?、构筑物《等外轮廓与相邻建】。筑物、构《筑物等外轮》廓及现状地下工程】、市政管《线的距离; !    (4—)建筑物、构筑【物等的平《面,布,局; —    (5)建】设,工程规划《许可证?的其它?技术要?求 》33.2.》2 :管线工?程规划验线》内容包括 》     (1!)管线中《心,线与:道路中心《线、道路《红线、绿线的距离;!。   — , (2)管线中【心线与有《关建:筑物:、构筑物的》距离;   !  (3)》建设工程《规,划许可?证的其它技》术要求? :。 33.2.3】。 道路交通工程规】划验线内容包括 !     【(1)线路中心线平!面位置及线路—走向; 【    (2)线路!宽度、转弯半径; !     (!3)承台平面位置;!     】(4)?定位桩?点及控制点坐标; ! :。。     (5【)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的其它!。技,术要求 3】3.3 建设—。工程施工过程查【验,是指:。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:。部门依法《对已取?得建设工程》。规划验?线合格通知书—正在施工的》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!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要:求的情况进》行,查验:的,行为: ,建筑工程《施工:过程查验《部位由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确】定 33.4! 建设工程规—划,验,收是指城乡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依法对】已竣工的建设—工程是否符合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!情况进?行整体查验核发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】合格证的行为 !     建设工程!竣工后?建,设单位应当提交【竣工图?和,规划验收《测量成果《报原审批的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!验收:建设工程符》合有关许可要求【符合规划条》件且项目用地范围内!。周边环境建》设符合?相关标准时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核发肇》庆市建设《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!     】建设:工程未验收或验【收不合格的不—予发放?肇庆市建设工程竣】工规:划验收合格证不予】房地产权登记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?门,不予竣工验收备案】不得投入使用 ! 33.5 —进行建设工程规划验!收应当?查,验下列技《术,内容 3【3.5.1 建筑】工程规划验》。收内:容包括 【    (1—)查验?。总平面布局内容包括!用地范围《建筑间?距、道路、》绿化、停《车场、?出入口位置》、配套设施》建筑物、构》。筑物外轮廓尺—寸退让距离》。等; 《 :    《(2)?。查,验技术指标内容包括!建设规模《建筑层数《建筑:密,度容:积,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!;  —   (3)—建筑物?或者构筑物的—内,部平面布置、高度】、层高立面效果、】风格、色彩、建筑外!墙的装饰材料等城】市设计要求等; !     —(4)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。可证的?其它技术要求 【 , 33.5.【2 管线工》程规划验收内容【包括 《  ?   (1)—管线规格、材质、】平面位置、管—线高程;《 《    (2—)管线附《属设:施,建设:情况;? ?     (3)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的,其它技?术要求 《 33.5【.,3 道路《交通工?程规划验收》内容包括 【     (—1)线路《中心线平面位置、】。横断面形式、—。宽度、路《面标高、承台—平面位?置、梁底标》高、:。涵洞顶部标》。高;  【   (《2):线路附属《设施建设情况—;   【  (?。3)建?设,工程规划《许可证的其它—技术要求 【 33?.6 建设工程验】收还应符合》下列规定  !   (1)成片开!。发,。的建设用地进行单体!建筑工程的》规划验收后》还应进行整个地【块,规划验收包括对【各类配套公建—(包括附属用房)、!建设用地红线或【建筑间距、建—筑退让间距范围【内的公共空间—、绿化?、道路及其与外【部市:政道路连接的道路、!。管线等配建设—施的验收; 【  ?   (2》),建设分期分批进【行时其配套工—。程应按?。计划同步完成未【完成时同期的其【它项目不予》规划:验收   !  (?3)同一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许可的【建设工程应当同时】申请规划验收涉【及公众或者社会【重大利益确》需分期申请规划验收!的必须符合分期【投,入使用的规》划要求 《 33.—。7 建?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及附》图所载的数据—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!标准: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及【附图所载数》据的允许误差按照】下列规定超出本条】允许误差范围的为】违法建设不予—验收 33】.7.1 建筑【工程的允许误差的】规,定 : ?    (1)建】筑物:、构筑物《。等长宽、《退,线及:高,度尺寸等数据不【大于5‰; — ?    (2—)建:筑间距不大于5‰并!不小于规定的最小建!筑间距;  !   (3》),。建设规模不》大于1%且不超过2!00平方米私—房建设除外;— 《    (4)绿】。地面积负误差不大】。于1% 【33:.7.2 管线工】程允许误差按照下列!规定:。但不得违反有关间】距、深度的规定 】     (!1)平面净》距,离不大于0》.5米; 【 ,    (》2,),覆,土深度不大》于0.2米 !33.7.3 【交通工程中心线允】许,误差不大于0—。.1米 【33.?8,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者不予规划验收! , ?   ? (:1)擅自《变更建筑设》计(包括变更建【筑物位?置、立面《、,层,数,、平面、使用功能、!。。建筑结构、》设备的容量)违反】规划设计要求的;】 ,   》  :(2)未完成其【配套工程的》;     !(3)?擅自改变规划绿地】。性,质的;   !  (4)》施工场地未清—理完毕施工用房【、,施工排栅未拆除建设!用地红?线、建筑退让间【距范:围内的围墙》、旧建筑未按—照规定拆除损坏的市!政设施?未修复完毕的;【    【 (5?)其它不符合建【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要求的 ! ,33.9 在—建设工程验》收后建设单位必须】将城乡规划》确定的公共设施(包!括,公共构建筑物、【公共空间《、道路和市政管线】设施等?)向政府有关部门】办理移交手续—交政府管《理根据土地使—用权转让《合同号书的规定建】设工程的《土地使用《归用地单位所有城市!公共开放空间状况(!包括基本功能—与形:态)的?改变须?经,城,乡规: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 !3,3,.10 违法建设】按照实施违法建设行!为时的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、政《策进行认《定和处罚 — , 33.11 【。违法:用地、违法建筑、违!法建设工程统称为违!法建设根据城乡规】划法的规定凡—。属下列情况》之一的为违法—建设:     (!1)未取得规划许可!或者未?按照规划许》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!的;  》   (《2,)未经批准》进行临?时建设的、未按照】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!设的:、临时建《筑物、构筑物超【过批:。准期限不拆除的【    》 ,。(,3)城?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违反职责和权!限不按照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规—定批:准的建设项》目 33.1【2, 违法建设法—律责任原则》上,。由实:施违法建设的行为】人承:担但是如果违法建设!工程权?。属全:部,或者部分发生转移】则转移部分按照下列!规,定确定责任人 !    《 ,(1)原违法—建设单位已》经撤:销或解散的由受让人!承担全部法》律责:任;受让人为购【买商品住宅的—小业主的违法—建设查处应当—兼,顾无过错小业主的】合,法权益实施》违法建设的行为人】为,自,然人且?。已死亡?的由继承人》承担法?律责任 【    (2)【原,。违法建设单位未撤】销和解散的由原违法!建设单位承》担罚款、没收实【物或违法收入方【面的法律责任但【是原:违,法建设单位发生合并!或,分立的由承继其债权!、债务的单位—承担上述责任受让人!则承担针对所受让部!分作出?的拆除、没》收,、停止建设和—改正方面的法律责】任 》33.13 违法】建设行政处罚—包括“?予以拆除、处—以没收、处以罚【款”三种形式行【政部门应根据违法建!。设的具体情况—予以:裁定 【33.14》 违法建设不受法】律保护已《建成违法《建设应限期按规【划,要求进行整改或拆】除临时市政管线在道!路建设或《改建时须无条—。件由产权单位—负责进行迁移—保护:及改建 》34 其《。。它 34.1 肇!庆市:按,禁建区、限建区、适!建区和已建区—四类:分,区管治空间并—应划定紫线、红线】。、绿线、蓝线、黄线!、黑线等“六线”】按,照国家及地》方相关管理办法【严格控制《 ? 34.2 编制】城乡规划《应具备土地》利用规划、》土地利用《现状、?城乡规划工程地【质勘察和《城乡规划测量等必】要的基础资料城乡】。规划勘察和测量【应当满?足,城乡规?划编制和实施规划】。管理的需要城—乡规划勘察和测量资!料应当逐步》实行统一管理—建,立统:一的:数,字资:料库并实现资源【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!工作秘密的》应当按照有》关保密规定》执行 34.!3 :城乡规划工程地质】勘察阶段与城乡【规划编制阶段相适应!分为总体规》划勘察阶段》和详细规《划勘察阶段城乡规划!工程地质《勘察资料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】城乡规划《工,程地质勘察规范的】规定 《 34.4 在肇!庆市规划区》。内,制定城乡规划和实】施规划管理应当【采用肇庆市平面坐】标系统和黄海高【程系统并且应—当与:国家坐?标系统相《联系: 3》4.5 建设用【地竖向标高应当符】合城乡?规划:。确定的控《制标高满足》防洪排涝《要求与?相邻地?块及城市《道,。路,、,广场、?绿地相协调 】 ,34:.6 基于肇庆建】设数字城市的目标】城市规?划应以数字》化和信息《化管理为主各层【次规:划编制成《果,及,规划管理文档应【按照:。统一:格式进?行规范 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