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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八部分 旧城改造】与,村庄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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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0 旧城改造—
30.1 旧】城改:造应当依据专项规】划制定规划》设计方案并经批【准后实施旧城改【造应以完善》城市综合功能区、】。改善居?民生活环《境为主?要目的统一》规划、分期实施、】合理确定改造范围】。和规模、《并妥善保《护城:市传:统风:貌、:地方特?色街区和建》(构)筑物
】 30.2 实施旧!城改造涉及》的拆迁补偿按—。照货币补偿、异地安!置或回迁安置的【原则进行旧改改【造应充?分征询公众意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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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30.3 实施】旧城改造项目应【严,格按照规划在—该区域内建》设用于满足向社【。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服!务设施包括公共【厕所、垃圾收集点】、停车场《等修建?规模必须与居住【。环境、人《口规模相适应公【共服务设施》。应与旧城《改造项目建设—同步实施
】30:.4 旧城改—造范围的确定应符】合以:下要求
】 (1)根据】城,市规划建设需—要进行城中村改【造的用地;
! (2)【因城市基础设—施和公共设》施,建设需要或实施【城市规?划要求进行旧—城镇改造的用—地;
《 , ? (3)其它经】区级或以上人民政府!认定属旧城》改,造范围的用地
! 30.5 旧城改!造应严格控》。制,开发:强度改?造用地建设》总量和开《发强度应根据—。密度分?区、现?状合法建设量、【拆迁成本、新建和完!善道路市政设施及配!套公共?。服务设施建设等因素!及上层次城乡—规划和旧城改造【规划:的要求合理确定其】中旧城中心区—的居住建《筑间距难以达到要】求的可适《当降低标准但不得少!于本规定《指标的0《.8倍且《不得小于最小—间距:其,中居住建筑应保证】大寒日有效日照时】间不应少于》1小时
— 30.6》 旧城改造应—成片进?。。行非城中村》改造项目的用地【。规模:不应小于8000平!方米城中村》改,。造的用地规模不应】。小于20000平】方米;?但重要的景观地【段,或城中村整村改造】的可不受此规—模限:制
30.】7 城?。中村改造可采用“拆!除重:建”和?。“保:留整治”两种模式】。不同类?型的城中村改—造专项规《划其:控制:内容及深度要—求,应有所?区别
30.!8 城?中村改造专》项规划的《控制内容《包括:划定规?划编制区、》改造目标、功—能定位、《改造模式、改造【策,略分区及改造策【略与建设管制规【。定、:用地功能布局、【。开放空间和园林绿地!。系统:、配套设《施的总体对策和布局!。、,道路交通《的总体对策和道路】网络构成《、技术?经济指标和经济可】行性评价、》改造影响评价(【包括对环境》、道路交通、市【政公用设施、公共服!务设:施四个方面)、【实施措施《(包括分期实施计】划和相关的配套措】施)、其他》要求(如历史—文化遗存保护、【自然生态资》源保护等《)
3—0.9? 街道整治是—指针对街道的—设施:(含市政设》施):绿化、沿街建—。。筑及附属设》施、行人《需求、交通》组织等?。方面存在《的问题所进行的系统!性的:整理、改造、更【新街道整治应符合】以下规定
! (1》。)街道整治原则【上不应涉及对沿街】建筑的改扩》建和建?筑,功,能改变如《确需调整建筑—面积和建筑功—能的应?制定专项规》划按城市《。设,计审批程序批准后】实,施;街?道整治?宜,成片、成线》统一进行
— 《 (2)街道整】治,应,切实提升市政设【施配套?水平并避免损—坏已有市《政设施;交通整治需!改进各种交通组【织特别应注》。重对:机动车停泊及出入口!设置、公交停靠【及换乘、自行—车,。行驶及停《放等方面的》改进
《 31 村庄规划】。
31.1 本章!所称村庄是指农村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!生产的?聚,。居点不包《括城市建《设用地范围内的城】。中村和?城郊:。村
? :31.?2 鼓励村民集约】、节约用地推广建】设公:寓式村民住宅小【区及集中联建—。式农民新《村
31【.3:。 农村村《民,一户只?能拥有一处宅—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!面积:按照如下标准—执行平原地区和【城,市郊:区80平方米以下】。;丘陵地区》120?平方米以《下;:山区150平—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控!制在280平方米】以内
—31.4 农村【村民:住宅建设必须合理控!制土地开发强—度和建筑密度—创造良好的居住【环,。境其主?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!应当遵守《国,。。家、省、市》的有关?标,准,和,技,术规范并且应—当符:合表:31-1的规定
!表31-1》 村民住宅建设控】制表:
】 : 区?域
?
《 形式
! 层数
— ? 容:积,率
—。 :。建筑密度(》%)
《 : 建筑间距(米】)
—
!主朝向
》
次朝向】 ,。
》
】 新区
【 非公寓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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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3层及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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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公寓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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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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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30+—0.3 (H-3】0,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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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旧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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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层及以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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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寓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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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—层,
按村!庄,规划控制
! 35
— : 1H
— 6
—
【
《。 高层
【 25+0】.,。2 (H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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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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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?1.H?为计:算建筑间距》的建筑?高度
! 2.非公》。寓式村民住宅的【主朝向间《距经村民大会—或村民代表大—会讨论同意可适当】缩,。小,但不得小《于8米?。;若设置《防,火墙或采用其它【防火措施其侧向间距!可小于?4米:背靠背布置时其【背面间距可按侧向间!距执行?。但应符合建》筑设计等相关—规范的要求
【 , 3—.在零?星用地上建设的【非公寓式村民住【宅建设标准不—考虑容积率》、建筑密度、绿【地率等要求但是【应当满足消》防间距要求
! ? 4.公寓式村民】住宅的建《筑层数在城乡规划用!地发展区以外的【以,6层以下(含6层】)的多层住》宅为主7《-,12层的小高层住宅!为,辅;在城镇规—划用地?发展区内的应服从】城乡: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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