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八部分《 ,旧城改造与村庄【规划
30】 旧城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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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1 旧城改!造应当依《据专项规划制—定规:划设计方《案并经?批准后实施旧城改】造应以完善城市综合!功能区、改》善居:民生活环境为主要】。目的:统一规划、》分期实施《、合理确定改造【范围和?规模、并妥》善保护城市传统【风貌、地方特色【街区:和建(构)》筑物
》 30.2 实施】旧城改造涉及的拆迁!。补偿按照货》币补偿、异地安置】或回:迁安:置的原则进行旧改改!造应充?分征询?公众意见
【 3:0.3 实施旧【。城改:造项目应严格按【照规划在该区域内】建设用于满》足向社会公》众开放的公共服【务设施包括》公共厕所、垃圾收】集点、停车》场等修建《规模必须《与居住环境、人【口规模相适应公共服!务,设施应与旧城—。。改造项?目建设同《步实施
30!.4 旧城改造范】围的确?定应符合《以下要求
【 (1)根!据城市规划建—设需要?进行城?中村改造的》用地;
— 》(2:)因城市基础设【施和公共设施—。建设需要或实施【城市规划要求进行】旧城:镇改造的用地—;
【 (3)其它经区!。级或以?上人民政府》认,。定属旧?城,改造范?围的:用地
?
3《0.5 旧城改【造应严格控制开【发,强度改造用地建设总!量和开?。发强度应根》据密度分区、现状合!法建设量《、拆:迁成本?、新建和完善道路】市政设施及配套公共!服,。务设:。施建设等因素及上】层次:城乡规划和旧城改】造规划的要求合【理确定其中旧—。城中心区的居住建】筑间距难以达到要求!的可适当降低标准】但不得少于本—规定指标的0.8倍!且不得?小,。于最:小间距?其,中居住建《筑应保证大寒日有效!日照时间《不,应少于1《小时
3【0.6 旧城—改造应成片进行【非城中?村改造项目的用【地规模不应小—于8000》平方米城中》村改造的用地规模不!。。。应小于2《。0000《平方米;但重—要,的景观地段或城【中村整?。村改造的可》不受此规《模限制
— 30.7》 城:中,。村改造可《采用“拆除重建”】和“保留整治—。”两种模式不同【类型的城中村改造专!项规划其《控制内容《及,深度要求应有所区别!
? 3:0,.8 ?城中:村改造专项规—划的控制内容包括】划定:。规划编制区》、,改造目标、功能定】位、改造《模式、?改造:策,略,分区及改造策略与建!设管制?。规,。定、用地功》能布局、开》。放空间和园林绿【地系统?、配套设施的总体对!策和布?局,。、道路交通的—总体对?策和道路网络构【成、技术经济指【标和经济《可行:性评价、改造—影响:评价(包括对环境】、道路交通、市【政公用?设,施、公共服》务设施四个方面)、!实施措施(包—括分期实《施计划?和相关的配套措施】)、其他要求—(如历史文化遗【存保护、自》。然,生态资源保护等【)
? 30.9— 街道整治》是指:针对街道的》设施(?含市政设施)绿化、!沿街建筑及附属设施!、行人需求、交通组!织等方面存》在的问题所》进行的系统》性的整理、改—造、更新街》道整治应符合以【下规定
】 (《1)街道整治—原则上不应》涉及:对沿街建筑的改扩】建和建筑功能改变】。如确需调整建—筑面积和《建筑:功能的应制定专项规!划,按城市设计审—批程序?批准后实施》;街道整治》宜,成片、成线统一进行!
《 (2)街】道整治应切实—提升市?政设施配套水—平并避免损》坏已有市政设施;】交通整治《需改:进各种交通组织特别!应注重对《。机动车停泊及出【入口设置、公交【。停靠及换乘、自【行车行?驶及停放等方面的】改进
》31 村庄规划
!31.1 本章所称!村庄是指农》村村民居住和—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!点不包括城市建设】用地范?围内的?城中村和城郊村【
: 31.》。2 鼓励村民集约、!节约用?地推广建设公寓【式,村民住宅小区及集中!联,建,。式农民新村
!31.?3 农?村村民一户》。只能:拥有一?处宅基地《新批:准,宅基地的面积按照】。如下标准执行—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!80:。平方米以下;丘陵地!区,120平方米以【下;山区《150?平,。方米:以下建筑面积控【制在280平方米以!内
《 31.4 —。农村村民住》。宅建设必须》合理:控制土地开发强【度和建筑密度—创造良好的》居住环境其》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!标应当遵守国—家、省、市的有【关标准和技》术规范并且应当符】。合表31-1—的规定?
表3《1-1?。 ,村民住宅建设控【制表:
】 《区域
— 形式
【
层数 】
? , 容积率
】。 建筑密【度(%)
— 《建筑间距(米—。)
?
】 主朝向
!
? 次朝向 —
《
! 新区
》。
非公寓式!
《。 3《层及以下
】 : 1.4
》
《 50
》 ? 1:H
:
, 4
—。
【
: 《。公寓式
》
多层
!
按村庄】规划控?制
《 3》。0
— 1H且《≥8
— 6《
?
:
:
? 高层—
:
30【+0.3 (H-】30:)
— 15
《
: ,
,
《
旧区 】
,
: 非公寓式 】
》 3层及《以下
!1.6
!。5,5,
,
1—H
4】
】
》 ,公寓式
【。 多层
! 按村庄规划控!制
3!5
1】H
6
!
】。
? , 高层 《。
—25+0.2— (:H-25)
! 13
—
注1】.H为计《算建筑间距》的,。建筑高?度
? : : 2.《非,。。公寓式村《。民住宅?的主朝向间》距,经,村民大会《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!同意可?适当:。缩小但不《得,小于8米;若设置】防火墙或采》用其它防火措施其侧!向间距可《小于4米《背靠背布置时其背】面间距可按侧—向,间距执行但应符合建!筑,设计等相关》规范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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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!在零星用地上—建设的非公寓—式村民住宅建—设标准不考虑—容积率、建》筑密度、绿地—。率等要?求但是应当满—足消防?间距要求
【 , 4》。.公寓式村》民住宅的建筑层【数在城乡规》划,用地发展区》以外的以6层—以下(含6层)的】多层住宅为》主7-12层的小】高层住?宅为辅;在城镇【规划用地发展区内的!应服:从城乡?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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