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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部分 附!则,
附则一【本规定用词说—明,。
1?.为:便,于在执行《本标准与准则条【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!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!。。词,。说明下列
】 :(1)?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!不可的
!正面词采用“必须】”;
反!面词采?用“严禁”
】 (2)表示】严格在?正常情况下均—应这样?做的
》 正面词采用“!应”;?
《 反面词》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!得,”
? (》3)表示允许稍有】选择在条件》许可:时首先应这样做的】
正面】词采用“宜”;【
? 反面》词,采用“不宜”
! : (4)表示有【选择在一定条—件下可以这样—做的采用“》可”:。
:2.条文中指明应】按其:它有:关标:。准或规范执行—的写法为“应按【……执行”或“应】符合……的要求【(或规定)”—;非必须《按所指定的》标,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!为“可参照…—…执行?”
?3.本技术规定所】称的“以上”—。、“以下”、“以内!”、:。“不:大于”、“不—少于”?、“不?小于”包括本—数;所称的“大于”!、“小?于”、“以外”、】“多:于”、“《少于”不包括本【数
?。附则:二名词解释
—
1.城乡》规划 对一定—。。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!社会发展、土地【。利用、空间布—局及各项建设的综】合部:。署、:具体:安排和实施管理【
2.城》市设计 对城市体型!和空:间环境所作的—整体: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!市规划的全过—程
3.容—积率:。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!面积与建《筑用地面积的比【值
:。
4.建《筑密度 一定—地块内所有》。建筑物的基底总【面积:。占用地面积的比例
!
5.道路红线 规!划的城?市道:路路:幅的边界线
6.!建筑红线 》。城市道路两》侧控制沿街建—。筑,物或构筑物(—如外墙、台》阶等)靠《临街面的界线又【称建筑控制线
】7.:。人口毛密度 单位面!积的居?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!。数量
《8.人口净密度 单!位面积的住宅用地】上居住的人口—数量
《9.绿地率 —城市一定地》区,内各类绿化》用地总面《积占该地区》总面积的比例
1!0.:建筑:间距 两幢建筑的外!墙面之间最小的【垂直距离根据—各,地,区的气候条》件和居?住卫生要《求确定的居住—建筑正面向》阳房间在《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!得的日照量是编制】居住区规划确定【居住建筑间距的主】要依据
11【.城市?道路网密度 —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!一地区内平均每平】方公里城市用地上】拥有:的道路?长度
?
,12.低《。层居住建《筑 指层《数为1层至3—。层的住宅建》筑,
13《.多层居住建筑 】指层数为4》层至6?层的住宅建筑
【
,14.中《高层居住宅建筑【 指层数为7层至9!层的住?宅建:筑,
15《.高层居住建筑【 指层数等于或【大于1?0层的住宅建筑
】
,16.低层非居住建!筑 建筑高度小于或!者等于1《0米的公《共建筑及综合性【建筑
?
17?.多层非居住建筑 !建筑高度大于1【0米小于《或者等于24米的】。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!筑
18》.高层非居住建筑 !建筑高度大于2【4米的公《共建筑及综合性建】筑
:
19?.裙房 指》与高层建《筑紧密连《。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!、低层建筑裙房的最!大,高,度不超过24—米超过24米—按高:。层建筑处理
—
20.地》下,室 房间室》内地平面低于室【。外,地,。平面的高差超过【该房间净《。高1/2的房间
!21.半地下室 房!间室内?地平面低于室—外地:平面的高差超—过该房?间净高1/3且不】。超过1/《2的房间
》
22.旧》区 指端《州区由?江滨路、西》江南路、端州六【路、:康,乐北路?、,翠,星路、星荷路、端】州四路、《工农路围《合的范围《
2?。3.新区《 指除旧区以外【的,城市规?划区范围
2【4.飘窗 为房间采!光和美化《造,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!的窗
—附则三计《算规则
1、容积!。率计算?
? (1)容积率!在,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!建筑物地面》以,上各层建《筑面积之和》与建设?用地面积的比值计】算公式为
】 容积《率=地?面以上建筑面积/】。建设用地面》积(无半地下室或】半地:下室地面高度不超】过1.0米》时)
容!积,率=(地面以上建筑!面,积+半地下室建【筑面积)/》。建,设用地面积》(,半地下室地面高【度超:过1:.0米时(不包【含1.0米)时【按地下空间所述计】算):
《 (2)】地下:空间地下室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】积率;?以室:外规划地《坪为:基准半地下室—的顶板面高》。出室外地《坪不超过1.0【米,。(含1.《0米)?时建:。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!;,。。半地下?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!地坪:。超过1.0米—且不:超过1.5》米,时建:筑面:积的1?/2计?入容积率;半—。。地下室的顶板面【高出室外地坪—超过1.5米—(含1.5》米)时建筑面积全】部计入容《。积,率
《 (》3,)架空层建筑物【首层及以《上布置层高》3.0米以上的架】空层如?用作通?道、布置绿化小品】、,居民: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!的,其建:筑面积可不计入地】。块,容积率只《计入总建筑面积但】电,梯井、?门厅、过道等围【合部应?计入容积《率架空?层应满足以》下条件以《柱、:剪力墙落地视—线,通透、空间》开敞:;无特定功能只作】为公共休闲、交通】、绿化等《公共开敞《空间使用《架,空层应计入》建筑层?数并不得围合封闭改!。作它用或作》为出售、出》租等商业用途深【基,础架空层建》筑面积不《计入容积率计算坡】地吊脚架《空层有实质用途【。的5:0%建筑面积计入容!。积率计算
】 在建筑物内【部(包?括,首层、其它楼层及地!下层)或《。外部提供对外—开放的全天候—步行空间或》。通,道将周?边建筑物与城市【街道、?广场、游园》。、购物中心等公共】空间体系《联系:在一:起且:其有效宽度不小于】4米的建筑面—积不:计入容积率计算(增!加)
(!4)市政《设施:用地选址《确有困难的》。可在城区规划建设】区范围里的地块【内规划设置为—地区服务的市—政,公用设施(如变电站!、电话局等)—设置在拟建建筑物内!的在计算容积率时】可不计该《设施的建筑面积;单!独设置的在计算容积!率时可不计该设【施的建筑面积和占地!面积:但在计算建筑密【度时必须《计入该设施占地面积!
(【5):商住综合楼(或【商办综合楼)的【容积率控制指标【按不同性质》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!合成其建筑密—度按照第6章表6-!。1中的规《定执行高层商—住综合楼《商业:。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!少占:总建筑面积的—。10%不足10【%的其容《。积率:和建筑密《度的控?制指标按高层居住】建筑的?规定执行;多层商】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!至少:占两层以上(含【两层:。)仅:设底层商店的其【容积率?和建:。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!层,居住建筑的规定【执行
《。 其》中综合楼容》积率:。指标的换算按—下式计算
! A=(A1M【1+A2m2—)/M
》 式中—A-折算的容积【率
《 A1-商【业建筑容积率指标
!
: ?M1-商业建筑面积!
:。 A2—-居住(或办—公):建,筑容积率指标—
,
》m2-居住(—或办公)建筑面【积
:
M—-商住综合楼(或商!办综合楼)的总建筑!面积
!(6)屋顶的楼梯间!、电梯间、机—械房、水箱间等的附!属,设施其水平面积之】和不超过标准—层建筑面积1/8】的不:计入容积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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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地块面—积计:算
(】1)地块边界地块的!划定应?。与控制性详细—。规划相衔接限定在】单个街坊范围以【内地块四至边界应】以城市?道路:、河流等《自然边界和》相邻地块边界为界】限,
?。 街《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!同类的应在控制【性详细规划中细【分地块
》 (2)【地块面?积地块?面,。积以城乡规划—管,理部门正《式,划,定用地范围》的面积?为准
?
3、》建筑面?积计算
— 按国》家有关建筑》。面积:的,计算规则计》算即建?筑工程建筑》面积计算规》范GB/T 503!53-2《005
》 :。 , (1)地下室、】半地下室(》车间、?商店:。、车站、车库、【仓库等)包》。括,相应的有永》久性顶?盖的:出,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!(不:包括采光井》、外墙防潮层—及其保护墙)外边线!所围水?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!2.20《m及以上者应—计算全面积》;层高?不足: 2.20m者应计!算1/2面积
【
附图1地》。下,室、半地下室—图,示,
(!2)坡地的建—筑物吊脚架空层、】。深基础?架空层?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!。护结构的层》高在 2.20m及!以上的部位应计【算全面积;层高【不足 ?2,.20m的部—位应计?算1/2《面积设计加以利用】、无围护结构—的建筑吊脚架空层】应,按其利用部位水【平面:积的1/2计算;设!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!空层、坡地吊脚架空!。层、多层建筑坡屋顶!内、场馆看台下的空!间不应计算面积
!附图 2坡地建筑及!深基础地下架空层】
,。
:
: 《 (3)建》筑单体?含有飘窗设计—的须在?申报图纸中提供飘】窗大样以确定构造形!式及其窗台高度【同时满足下列条【件的飘窗可》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!积率指标
【 , :a.飘窗窗台—面与室?。内地面?。的,高差大于《或等于0.4米;】。
? : b.突出外墙结构!边,线小于或等》于0.6米
! c.窗台面至】飘窗顶板板面—高度:小于2.2米.
! ? 不符合上述条件】按其飘窗水平投影】面积计算《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!率
》 :未突出外墙结构边】线的窗并《且窗:台在外?。墙结构?边线内侧设置的【其建筑面积的—计算:按飘窗处理4—、建筑层高计算
】
(1)】。。住宅标准层层高2】.8-3.3—米(含3.》。3米)?原则上?不应超过5米若【设计层?高小于2.8米不】予审批;若层高大于!3.3小于等于4.!4米其建筑面—积按该层外围水平】投影面积的1.5】倍计算?;住宅层高超过4】.4米的按该层外】。围水平投影面积的】2倍计算低层住【宅及跃?层(含复式)住宅的!客厅层高不受—该条限制
— : (2)办公建筑!层高:一般为3《.5米?当层高?。大于等于4.8【米不:论层内是否有隔层】计算容积《率指:标时建?筑面积均《按该层面积乘—1,.5倍计《算门厅、《大堂、中庭、—内廊:、采光?厅等可按《其实际建《筑面积计算容积率
!
: (《3)建筑面积小【于150平方米【。的商:业建筑层高不宜【超过5米层高超过5!。米的按外围水平投】影面积的1.5【倍计算?并,计入容?。积率达到《2000平米以上】的大:型商业?用房(如超市、大型!商场、?专,卖店、餐饮》酒店、娱《乐等功?能集中的商业—用房)?建筑高度可根据功】能要:求适当?提高:门厅、大堂、中庭】、内廊、采》光厅:等,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!计算容积率
—
: (4)—工业厂房层高超过8!米,(特殊工艺》要求:除外)按外》围水平投影面—积的2?倍计算并计入容积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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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建《筑,高度的确《定,。
》 (1)平》屋,面建筑挑檐屋面的建!筑其:建筑高度《为自室?外规划地坪计算至檐!口顶加上檐口挑出】宽度;带女儿—墙屋面的建筑其【建筑高度为》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!至女儿墙顶如附图】3所示
!(2:。)坡屋面建筑屋面】坡度小于或等—于45度的》建筑其?建筑高度为自室外】自然地坪计算至檐】口顶加上檐口挑出】宽度;屋面坡度大于!45度的建筑其【。建筑高度为自室【外自:然地坪计《。算至坡顶高度一半】处,高如附图3所示【。
附图3平—屋面及坡屋面建筑高!。度
?
(3】)在:。以下:两种情形下水箱、】楼梯间、电》梯间、机械房等突出!屋面的附属建筑【的高度应记》入建筑高度
! a.附属建筑】的单边?边长大?于对应主体建筑【边长的1/》2;
— b.两个—以上附属建筑同【一单:边累加边长大于对应!主体建筑边》长1/?2且水平投影—面积之和超过—屋面水平《投影面积1/—4
(】4)相临《两幢:建筑室外自然地坪】存在高?差的:。应按附图《4所示确定建筑高】度
:
? (5)》。在同一?。。用地单位的》建设用地内如两幢】建筑物?。首层均为架空层【。南向(或东》。向)建?筑物的建筑高度可自!北面(或西面—。)建筑物架空层的】楼面标高《起计(参见附—图5)?
(6】),在历史文物保护【地段和星湖》风景区及《其周边规划控—制地带内建筑—高度应自室外—地面:算至屋脊顶
附】图4坡地建筑的建筑!高度:确定
?
,
附图5低—层架空建筑的建筑高!度确定
7】、绿地率《及绿地面积计算
】
(1)】居住小?区内计入《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!括宅旁绿地、道【路绿地、组团绿地】及,其它绿地《
? (2》)宅旁(宅间)绿地!面积计算的起—止界应?符合本规定附—图6的规定绿地边界!对宅间路、组团【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!当道路设有人—行道时算《到人行道边》沿小区主道、城市】道,路则算到红线—;距房屋墙脚1【.5米;对其它围】墙,、院:墙算到墙脚
【 : :(3)道路绿地【面,积计算?以道路红线内—规划的绿地面积为】。准进行计《算对:仅种植乔木的行道树!绿带宽度按1—.5米?计,;对:乔,木下:成带:状、配置地》被植物且宽度—大于1.《5米的?行道树绿带按实【际宽度?计
《 (4)院落式!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!止界应符合本—规定附图6的—规定绿地边界距【。宅间路、组》团路和小区路—路边1米《;当:。小区路有人行道时】算到人行道边;【临城:市道路、小区主【道时算到道路红【线;距房屋墙脚1】.5米?
—(5)开敞型—院落组团绿地至【少,有一个面面向—小区路或向建筑控】制线宽度不》小于10《米的组团级主—路开敞并向》其开设绿地》的主要?出入口和满足本规】定附图6的》规定
《 (6)【其它块?状、带状公共—绿地:面积计?算的起止界同院【落,式组团?。绿地沿小区主道、城!市道路的公共绿地】算到:红线
?
附图6《:宅旁绿地面积计算!
附则四图】示
图示1建筑间!距
》。。
—
图示2建—筑退界图示
【
:建筑南北向布置 】 , : 《。。。 《 》 ?。 ! , 》 建筑》东西向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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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、《次要:朝向 — : 【 — : ! 【 主要、次要朝【向
B— > 15 米 】
注当建筑物【边长大于《15米时其离界【距,离均按主要朝—向控制?
?图,示3视距《三角形计算
【
注?。LA LB为实际】计算的长《度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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