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十部分《 附则
附则!一本规定用词说明
!。
1.为便》于在执行本》标准与准则条文时区!别对:待对于要求》严格程度不同—的用:词说:明下列
》 (1)【。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!不可:的
? 正面词采用!“必须”;
—
: 反面词采【用“严禁”
! (2)表—示严格?在正常情《况下均应这样做的
!
? 正面词采用【“应”;
— 反面词采】用“不应”》或“不得《。”
》 (3)》表示允许稍》有,选择在条件许—。可时首先应这样【做的
正!面,词采用“宜”—;
反】面词采用“不宜”
!
《 (4?)表示有选择在一】定条件下《可以这样做的采【用“可”
2【.条文中指明应按其!它有关标准》或,规范执行的写法【。为“:应按……执行”【。或“应符合》……的要求(—或规定)”》;非必须按所指定的!标准或规范执行【的写法为“可参【照……执行”
【
3.本《技,术规定所《称的“?。以上”、“以—下”、“以内”、】“不大于”、“不少!于”:、“不小于》”包括?本数;所称的“大】于”、?。“小于”、“—以外”、《“多于?”、“少于”不包】。括本数
》附则二名词解释
!1.城乡规划 对一!定时期内城市的经】济和社会发》展、:土地利用《、空间布局》及各项建《。设的综合《部,署、具体安排和实】。施管:理
2.城市设计! ,对城市?。体型和空间环境【所,。作的整体构》思和安排贯穿于城】市,规划的全过程—
3.《容积率?。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!面,积,。与建筑用地面—积的:比值
4.建筑】密度 一定》地块内?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!面,积占用地面》。积的比例《
5.道路红线 !规划的城市道路路】幅的边?界线
《6.建筑红线 【城,市,道路两侧控》制,沿街:建,筑物或构筑物(如外!墙、台阶《等)靠?。临街面的界线又【称建筑控制线
】7.人口毛密度 】。单位面积的》居住用地《上居住的人口数量
!
8:.,人口:净密度 单位面积】的住宅?用地上?居住的人口数量
】
9.绿《地率 城市一定地区!内,。各类绿化用地—总面积占该地—。区总面积的比例【
:10.建筑间—距 :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!间最小的《。垂直距离根据各地区!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!生要求确定的—居住建筑正面向阳】房间在规定》的日照标《准日获得的》。日照:量是编制居》住区规划确》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!。要依据
》11:.城:市道路网密度 城市!建成区或城市某【一地区内平均每【平方公里城市—用地上拥有的—道路:长度
12.低层!居住建筑 指层数为!1层至3层的住【宅建筑
1—。3.多层居住建筑 !指层数为4层—至6:层的住宅建筑
】14.中高层—。居住宅建筑 指层】数为:7层:至9层的住宅—。建筑
15.高】层居住建筑 指层数!等于:或大于?10层的住宅—建筑
16—.低层非居》住建筑 建筑高【度小于或者等—于10米《的公共建筑》。及综合性建筑—
17《.,多层非居住建筑【 建筑?高度大于10米【小于或者等于24米!的公共建筑及综【。合性建筑
18.!高层非?居住建筑 建—筑高度大《于24米的公共建筑!及综合性建筑—
19.裙房 】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!接,组成:。一个整体的》多、低层建筑裙房的!最大高度不超过24!米超过24米按高】层建筑处《理
?20.地下》室 房?间室内?。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!面的高差超过—该房间净《高1/2的房—间
21.—半地下?室 房间《室内:地平面低于》室外地平面》的高差?超过该房间净高1】/3且不超过1/2!的房间
22.旧!区 指端州》区由江滨路、—西江南路、端州六路!、康乐北路、—翠星路、星荷路、端!州四路、工农—路围合的范围
【
23.新》区, 指除旧区》以外的城《市规划区范围—
24《.飘窗? 为房?。间,采光和美化》造型而?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!
附则三计算!规则
1、容【积率:计算
】(1)?容积:率在建?设用地范围内—所有建筑物地—面以上各层建—筑面积之和与建【设用地面积的比【。。值计:算公式为
】 容积《率=地面以上建筑】面积/建《设用地面积(—无半:地下室或《半地下室《地面高度不超过1】.,。0米时)
! ,容积率=(地面以上!建筑面积+》半地下室《建筑面积)/建【设用地面《积(半地下室地面高!度超过1.0米时(!不包含1.0米)】时按地下《空,间所述?计算)
— : , (2)地下空!间地下室建》筑面积不计入容积】率;以室外规—划地坪为基准—半地下?室,的顶板面高》出室外地坪不—超过:1,.0米(含1.【0米)时建筑面【积不计入容》积率:;半地?下室的顶板面—高出室?外地坪?超过:1.0米且不超【过,1.:5米时建筑面积的1!/2:。计,入容积?率;半地《下室的?顶板面高出》室外地坪超过1【.5米?(,含1.5《米)时建筑面积全部!。计入容积率》
《 (3》。)架空层《建筑物首层及以上】布,置层高3.》0米以上的架空【层如:用作通道《、布置绿化》。小品、居《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!途的其?。建筑面?积可不计入地块容】积率只?计入总建筑面积但】电梯井、《门厅、过道》等围:合部应计入容积【。率架空?层应满足以下条【件以柱、《剪力墙?落地视线通》。透、空?间开:敞,;无特定功能只作为!公共休闲、交通、】绿化:等公共?开敞:。空间使?用架空层应》计入建筑层数并不】得围合封闭改—作它用或作为出售】、出租?等商业用途深基础】架空层建筑》面积不?计入容?积率计算坡地吊脚】架空层有实质—用途的50%—建筑:。面积计入容积率计】算
:
: ?在建筑物内》部(包括《首,层、其它《楼层及地下层—)或外?部提:供对外开放的全天】候步行?。空间或通道》将周边建筑物与【城市街道、广场、游!园、购物中》心等:公共空间《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!有效宽度不小于【4米的建筑》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!算(增加)
【 《(,。4)市政设施用地选!址确有困难的可【在城区?规划建设区范围【。。。里的地块内》规划设置为地区服务!。的市政公用设—施(如变电》站、:。电,话局等?)设置在拟》建建筑物《内的在计《算容积率时》可不计该设施的建】筑面积;单独—设置的在计算容积】率,时可不?计该设施的建筑【面,积,和占地面积但在【计算建?筑密度时必》须,计入:该,设施占地《面积
(!。5)商住综》合楼(或商办综【合楼)?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!。不同性质的建筑【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!建筑密度按照第6章!表6-1中的规【定执:行高层商住综合楼】商业用房的》建筑:面积应?至少:。占总建筑面积—的,10%?不足10%的其容积!率和:建筑密?度的控?制指标按高层居住】建筑的规定执行;多!层商住综合楼商【业用房应至少—占两层以《上(含两层》)仅:。设底层商店的—其,容积:。率和建筑密度—。控制指标按多—层居住建筑的规定】执行
】其中综合楼容积率】指,标的换算按下—式计算
《
? A=(》A1M1《。+A:。2m2)/M—
式中A!。。-折算的容积率
】
, 《A1-商业》建筑容积率指标
! : , M1-商》业建筑面《积
《 : ,A2-居《住(或办公)建筑容!积率指?标
》 m2-居住(或!。办公:)建筑面积》。。
M【-商住综合楼(或】商办综合《楼)的?总建筑?面积
》 , (《6)屋顶的楼—。梯间、电梯》间,、机械房《、水箱间等的附属】设施:其水平面积》之和不超过标—准层建筑面积—1/8的不计—入容积?率
2、地块【面,积计:算
:
, 《(1)地块边界【地块的划定应与【。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相衔接限—定在单个街》。坊范围以内地块【四至边界《应以城市道》路,、河流等自》然边界和相邻地块】边界为界限》
? 街坊内建设用!地性质不同类的【应,在控制性详》细规划?中细分地块》
《 (?2)地块《面积地?块面积以城乡—规划管理部门正式】划定用地范围的【面积为?准
》3、建筑面积—计算:
: 按国家有】关建筑面积的计算】规则计算《即建筑?。工程建筑《。。面积计算规范G【B/T? 50353—-20?。05
【 ,(1)地下室、半地!下室(车间、商【店、车站《、,车库、仓库等—)包括相应的有永】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!按其:外墙上?口(不包括采—光,。井、外墙防潮层【及其保?护墙)?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!计算层高在 2.2!0m及以上者应计算!全面积?。;层高不足 2【.20m者应计算1!/2面积
》
附图1地下室【、半地下室图示【
》 : (2)坡地的【建,筑物吊脚架空层【。、深基?础架空层设计加以】利用并有围护结【构的层高在 2【.20m及以—。上的部位应》计算全面积》;层高不《足 2.20m的部!位应计算1/—2,面积设计加以利【用、无围护结构的】建筑吊?脚架空?层应按其利用部【位水平面《积的1?/2计算;设—计不利用《的深基础架空层【、坡地吊脚架空【层、多?。层,建筑坡屋顶内、【场馆看台《。下的空间不应—计,。算面积
》附图 2坡》地建筑及深基础地】下架:空层
! (3》)建筑单体含—有飘窗设计的须在】申报图纸《中提供?飘窗大样以确定构造!。。形式及其窗台高【度同时满足下列条】件的飘窗可不计入】建筑面?积和:容积率指《标
? a.飘【。窗窗台面与室—内地面的高差—。大于或?等于0.4米—;
》 b?.,突出外墙《结构边线小于或等】于0.6米
】 c.》窗台面至飘》窗顶:。板,板面高?度小:于2.2米.
【
》不符:合,上述条件按其飘窗】水平投影面积—计算:建筑:面积并?计入容积率
】。 未突出外墙】结,构边线的窗并且【窗台在?外墙结构边》线内侧设置的其建筑!面积:的,计算按飘窗处—理4、建筑层高计算!
,
《 (:1)住宅标准层层】高,2.:8-3.3》米(:含3.3米》)原则上不应超过】5米:若设计层高小于2.!8米:不予审批;若—层高:大于3.3小于【等于4.《4米其建筑面积按】该层外?。围水平?投,影面积的1》。.5倍计算;—住宅层高超过—。4,.4米的按该层外围!水平投?影面积的2倍计算】低层住宅及跃层(含!复式)住宅的客【厅层:高不受该条限—。。制
:
(2【)办公建《筑层高一般为3【。.5米当层高大于】。等于4.8米不论】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!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!积,均,按该层面积乘1【.5倍计《算门厅、《大堂、中庭、内【廊、采光厅》等可按其实》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!率
(3!),建筑:面积小于《15:0平方?米的:商,。业建:筑,层高不宜超过5米层!。高,超过5米的按外【围水:平,投影面积的1.5倍!计算并?计入容?积率达?到200《0平:米以上的大型—商业用房(如—超市、大型商场、】。专卖:店、餐饮酒店、娱乐!等功能集《中,的,商业用房)建筑【高度可根据功—。能要求适当提高门】厅、大堂、中庭、内!廊、:采,光厅等?可按其实际建筑面】积计算容积率—。
》 (4)工业厂【。房,层高超过8米(特殊!。工,艺要:求除外)按外围水】平投:影面:积的2倍计算—并计入容积》率
5、建筑高度!的确定
— (1)平屋】面建筑?挑檐:。屋面:的建筑其建筑—高,。度为:自室外?规,划地坪计算至檐口顶!加上檐?口挑出宽度;带女】儿墙屋面的建筑【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!自然地坪《计算至女儿墙顶【如附图3《所示
【 (2)坡屋面建筑!屋面坡度小于—或等于45度的【建,筑其:建筑高度为自室【外,自然地?坪计算至檐口顶加】上檐口挑《出宽度;屋面坡度大!于45度的》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!室外自?然地坪?计算至坡顶高度一】半,处高如附图3所【示
?附图3平《屋面及坡《屋面建筑高度—
】(3)在以下两【种情形下水箱、【。楼梯间、电梯间、】机械房?等,突出屋?面的附属建筑的【高度应记入建筑高度!。
,
a.【附属:建筑的单边》边,长大于对应主体【建筑边长的》1/2;《
b.】两个:以上附属建筑同【一单边累《加边长大于》。对应主体建筑边长1!/2且水平》投影面积之和超过】屋面水平投影面积】1/4
【 (?。4)相?临两:幢建筑室外自然【。地坪存?在,高差的应按附图4】所示确定建筑高【度,
》 (5)在同—。一用地单《位的建设用地内【如两幢建筑》物,首层:。。均为架空层南向(】或东向)建筑物的建!筑高度可自北—面(或西《面,)建:筑物:。架空层的楼面标高】起计(参见附图5】)
:
》。(6)在历史—。文物保护地段和星】湖风景区及》其周边规《划控制地带》内建筑高度应自【室外地面算至—屋脊顶
附—图4坡地建筑的【建筑高度确定—
附图—。5低层架《。空建:筑的建筑《高度确?定
7—、绿地率及绿地面】积计算
— (《。1)居住小区—内计入绿地率的【绿地面积包括—宅旁绿地、道路【绿,。地、组团绿地及其它!绿地
】(2)宅旁(宅间)!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!界应符合本规—定附图6《的规定绿《地边界对宅间路、】。组团路和小区路【算到路边当道路【设有:人行道时《算,到,。人行道边沿小区主】。道、城市道路则算】到,红线;距房屋墙脚】1.5米《;对其它围》墙、院墙算》到墙脚
【 (?3,)道路绿地面积计算!以,道路红线内规划【的绿地面积为准【进行计算对仅种植】乔木的行道》树绿带宽度》按1.5米计—;对乔木下成带状、!配置地被植物—且宽度大于1—.5米的《行道树绿带按实际宽!度计
— (?4)院?落式组团绿地—面积计算起止界应】符合本规定》附图:6的规?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!、组团路和小—区路路边1米;当小!区路有人行道—时算到人行道边;】。临城:市道路、小》区主:道时算到《道路:红线:;距房?屋墙脚1《.5米
【 :(5)开敞型院落组!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!面向小区路或向【建筑控制线宽度不】小于10《米的:组团级主《路,开敞并向其开—设绿地的主要出入】口和满足《本规定附《图,6的规定
! (6)其它—块,状,、带状公共绿地面】。积计算的起》止界同院落式组团】绿,地沿小区主道、城市!道路的公共》绿地:算,到红线
附—图6::宅旁绿《地,面积计算
—
,
附则四图示—。
图示1建筑【间距
!
图示【2建筑?退界图示
】建筑南北向布置【 : 】 ! ! 》 建筑东】西向布?置
?主要、次要朝向【 , , 《 《 : 《 【 ! : 主要—、次:要朝向
》
,
B > 15【 米
《
,注当建?筑物边长大于1【。5米:时其离界距离均【按主要?朝向控制
【图示3视距三角形计!算
?
:。注,。LA LB为实际计!算的长?度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