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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部!分, :公共设施与市政【工程 —14 ?城市:公共服务设施 】14.1《 公:共,。设施按市《级、区级、居—住区、居《住小区和组团级【五级配置 】14.2 市级和区!级公共设《施,应,根据城市规》划的:要求与规划功能定】位、:社会经济发展目【标和社会《需求相适应以市和区!为单位在《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!下合理布置》统,筹安排市级与—区级公共服》务设施设《置还应符合》下列规?定 ?   《。  :(1:)市级与区级—教育设施《应,包括高等院校、中等!。专,业技术?学校、?。职业培训《机构、寄宿制高中和!。特殊:教育学?校等    ! (2)《市级与区级》医疗卫生设施应包括!综合医院、各类专科!医院:、卫生防《疫设施、《预防保健机构和【。急救网?络设施  】 ,  (3)市级与】区级文化《设施应包括》文化馆、图》书馆、影《剧院和书城(店)】等布局宜相对集中】独立设置于交通便利!的中心地段 】     (—4)市?级与区级体育设【施宜:包括体育场、—。游泳池和体育馆等】宜,集,中布局形成区—级体:育,中心 —    (5)市级!社会福利与保障【设施应配《。。置颐养院、儿童福】利,院和社会福利中【心,等项目各区》应,。设置敬老《院和区级社会福利中!心等设施并》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!展不断完善》 , ?   ?。 (6)市级与【区,级商:业设施应根据相【关规划中所》确定的?市级和区级》商业中心统筹—规划合理安排相应】的商业设施 【 14.3—。 居:住区、居《住小区和组团级【。公共服务《设施分教育、医疗】。卫生、文化体育【。、市政公用》、社区服务、商业】服务六类设》施应:符合:下,列规定? ,    — (1)《居住区、居住小区】和组团级公共服【务设施的设》置,应与居住人口—规模:相适应?公共服务《设施项目《的安排应按表—1,4-:1的规定当居住人】口达到居《。住,区或居住《小区规模时应按照】表14-1的规定】配,置本级?及以:下级公共设》。施,项目;?当居住人口介—于居住区与》居住:小,区之:间时除按《照,低一:级配置所有公共【设施:项目还应根据—需要选?。配高一级的部分公】。共设施?项目  — ,  (2)居住区级!或居:住小区级的公共服务!。设施:。宜集中布置于交【通便利的《中心地?段形成居住》区,级或居住小》区级:公共活动中》心 表14-1 !公共:服务设施配》置标准汇总表 】 , : 《 类 【 , 》 别【 【项目 》 , 【。。 名称 ! 一般—规模(?m,2/处) ! 服务? 》 : : 《 规模 【。 —。 : (万人) !。 ? 配置规定 】 : : 配:置级别? 【布,局,要求 ? ? 配《置要求 》 — 【建筑:面积 》 : 】 (m2) 】 《。用地面积(m2)】。 》 区域统筹 ! 居住区 】 小区【 — 组团 《 》 《 】 《 教育设施】 普通!高中 】 18班 【 建筑—面积生?均14m2以—上(有寄宿学校按住!校生算每生增加【。4,m2) 】 16200— 2-】3 用地!面积为18-2【1, m2/座 】 ?。 ● — : ○ !  :   【 : 设有》。标准400》m环形跑道运—动场;有标准篮球】场及其它球类场地】各2个以上》。乒乓球台8张以【上 【 设24《班、30班或3【6班每班5》0座 》 : 在》不足:3.5万人的独立】地区宜考虑设置1】8班普通高中— :。 【36班以上的按相】关规定?执行 【 , 【 24班 】 建》筑面积生均13m2!以上(有寄》。宿学校?按住校生算每生【增加4m2》) ? , , 2?16:00 》。 : 3-?4 ? : 设有标准4【00m环形跑道运】。动场;有体育馆、有!。标准篮?球,。场及其它球》类场地?各3个以上乒乓【球台1?0,张以上 — 】 , : 30班 【 建筑面积】生均12m2以【上,(有寄宿学校按【住校生算每生增【加,4,m2) 【 27《000? —4-5 !设有标准4》00m环形》跑道运动场;有体育!馆和游泳《池、有标《准篮球场及其它球】类场地各4个以上】乒乓球台1》5张以上 ! : 】初中 ? : : 18班 — 建【。筑面积生均1—2m2以《上(有寄《宿学校按住校生算】每生增加《3m2)《 —。13500 ! , 2.25-2.】75 】用地面?积为15-18 】m2/座 【 ? ● 》 ○ 】 , ?  —  : 设有2!50m?环形跑道附1—00米直跑道的运】动场200m—2以上室内体育场】地有标准篮球场2】个、排球场》(或其它场》地)1个乒》乓球台?6张以上 — 初中宜】设24班每班50座! : ,。 , ? 30《班以上的按》相关规定执行 【 ! 24【班 》 ?。。建筑面积生均1【1m2?以上(有《寄宿学校《按住校?生算每?生增加3《。m,2) 》 1800【0 【3.:25-3《.75 — ?设有标准《的400m环—。形跑道(旧区25】。0m)?附100米直跑【。道的运动场有体育馆!和游:泳池有标准篮球【场3:个、排球《场(或其它场地)】2个:以上乒?乓球台12张以【上 【 【 ,。 小学 ! 12?班 《 《建筑:面积生均10m2以!上(有寄《宿学校?按住校生算》每,生,增,加3m2) — ? 7700 】 : :。0.7?-1 》 用《地面积1《4,-17m2/—座 : 》 ● ? : ? ○ !○ 》   — 《设有:200m《环形跑?道和60米》直跑道?的运动场有15【0m2?以上室?内体育场地;—有标准?篮,球场、排球场—。各1个乒乓球台6】张以上有《适合低年《级,学生游乐的》场地200m—2以上? 》 小学宜》设18班、》24:班每班46座 】 : — 1—8,。班 — 建筑面》积生均9《m2以上(有寄【宿学校?按住校生算每生增加!3m2) 》 11【300 】 1:-1.3 ! : 2】。4班 !。8m:2以上(有寄宿【学校按住校生算每】生增加3m2) 】 : 1《5000 】 :1.3-1.6 】 【 幼儿园! , 【 ,。、 【 , 托儿所》 【6 》 , : 班 《 》1600-200】0 ? ≥2—700? 《 0?.45-0.7【 《 :用地面积 【。 10】-12m2/座位】 ? 建【筑,面积 【 , 9-11m】2/座位 —   ! ?  ● ! ○【 : : , :应独:立设置设《于阳光充足接近公】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!地段:层数:不宜高于3层 ! 3班】和3班以下的托【、幼园所《、可混合设置也可】附设于其它》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!和出入口《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!幼园所其用地均应独!。立,设置 】 托幼建筑【宜布置于可挡寒【风的建筑物的—背风面但其生活【。用房应满《足底层满窗冬至日】不小于3h的—日照标准活》动场地?应有不少于1/2的!活,动,面,积在标准的》建筑:日照阴影线之外【 幼】(,托)宜设6班—、9班、12—班或1?8班每班30座 ! ? : ? ? — 》 《 9 ! 班 —。 《240?0-30《00 — ≥450—0 0】.7-0《.9 ? — 《 1《2班 】 32?00-390—0 ? 《≥5:40:。0 0.!9-1.2》 , 《 】 1:8班 》 48—。00:-,。580?0 : , 540【0-6500 【。 》。。1.2-1.—6 :。 】 《 医疗卫《生设施 ! 综合医院 — 200!床, : : 1200-1!400 【 22《00:-2400 】 5-》10 《 , , 用?地,面积 》 《。 110-—1,20m2/床 ! —建筑面?积 60-70【m,。2/床? ? , ● — 《 ○ 【   》。 ,。   】 宜设于交通方】便环境较《安静地段《; — 病》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!h的日照标》准, 1】0万人左右应设一】所3:。00-40》0床医?院 ? 】 【 【 50?0床 】 3000》。-3500 】 5《5,。00:-,6000 — 10—-,20:。 — 》 社区》医,院(卫生《服务中心《) 【≥1000 】 ≥1》000? :。 : 10 — :。 ―― !   【 :● 】  : ?   】 设于交通便—。捷、服务距》离适中地《段 — 在设《置有综合《医院:的居住区内不—。。宜单独设置门诊部】 】 【社区卫生服务—站 ? : 150— ―― ! 0.5!-1 — ―― — ?   】   《 ● !。   【 全部或1/】2以上的面积应设】在首层?并有方便的对外【出入:口 【 可结合居委会或其!它,建筑进行设置 !。。 《。。 》。 : 社区健康服务【中心(含《残疾:人康:复中心)《。 : : 40《0,。-1000 — ――【 5 ! ――【 ?   【 ? ● 【   — :   》。 应设在首层】并有方便《的对外出《入口:应满足无障》碍设计的要》求 】少于1万人的—。独立地?段应设1处宜—与其它非独立占【地的社区《服务设施组合设【置服务内《容包含精《神病人的治疗康复】 , 》 】  — !   》 ,。 :。  ? 【   】  ? 文!化,体育设?施 《   】。 【  —   【 》  》   ! ? ,文,化体:育设施 》 : 文化活动中心! 4】000-6》000 【 5000-【6000《 3-】5 人均!用地:面,积应:不低于 0》.1m2《人均建筑面积应不】低于:0.15m2 !   — ●—。 :  — ? ,   《 宜结【合或:靠,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! ,。 宜配置!。文化康乐《设,施、图书阅览、【科技普法、教育培训!、新华书店等设施】并应:专门设置《老人活动中心、青少!年活动中心、—儿童活动中心、儿】童图书阅览馆(【室)等项目》 ? , , — 文化活【动站 ? 《 150》0,-30?00 》 ――》 【。1-1.5 ! 小区《级文化?设施人均建筑面积应!不低于0.15【m,2 : :。 ? ,  :。 ? : , —● 】  — 宜结合或》靠,近同级中心绿—地,安排 《 , 独立】性组团也应设—置本站? 宜配!置,文化康乐、》图,书,阅览、科普宣传、】老年:人活动、青少年活动!及儿童活动等—活动设施居住人【。口不足1.0—万人:应,设,1处 【 《 》 综:。合体育?。活动中心 — 10【00-1500 ! , 12000-! ? : 18000】 4【-6 人!均用地面积》应不低于0.3m2! ?   ! ● 【   !。  :。 : 《宜设置60~100!m直跑道和20【。0m:。环形跑道《及简单的《。运动设施 — 》宜配置户外》健身场地(包括室外!器械场地、慢跑道】等)、排《球场、篮球场、【网球:场、羽毛球场、游泳!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!等 ! 【居民健身设施 】 ―― !。。 ? 1500-【60:00 ―!― 《 《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!于0.3m2 ! ,   》   【。 ● ! ○ ! 宜结合绿地】安排 】 宜设置户外健身】场地(包括室外器】。械场地、《。慢跑道等)、篮球场!、网球场《、羽毛球《。场、儿童活动场【所,等设施?条,件许可还宜》设置游泳池、—排球场等 ! — 社区服务设!施 】敬老:院(:颐养院)《 》 3:000-6》000 》 5000】-90?00 【 15-25 【 ?。。 , 按千人1床位控】制规模建筑面积 ! 1】5-20m2—。/床 《 : 用地【面积 ! 25-30【m2:/床 — ● 】   》   】   【 《宜按片区就近配置设!。置在安静、环—境条件较好》区域 《 : 为缺少家庭】照顾的老年人提供】居住及文《。化,娱乐场所 【 ? 各《。区敬老?。院每处容纳2—00-300—。床 ! 老年!人服务中《心 3!00-35》0 《 ―― 【 5-10! 每街道!设一处 — ? ● 《 ○ ! :  ?。 《   》 《应设于首层并有【。方便的对外出入【口服务内容》为老年?人,餐饮、文娱、健身、!医疗保健康复—等 : : : 可结合社区服】务中心设置 】 , 【 《。老年人活动》中心 —。 100-12!0 《 ―― 】 0.6-0!.75 】 每2000户【设一处老年人—服务站点 】。 ,   !  ○ ! 》  : 应设于!首层并有方便的对外!出入:口宜设?。于小区中心 】 宜》与社区居委会合设】 《 — 社—区居委会 】 ≥《300? , ―― 】 : 《0.6-0.7【5 《 每《20:00:户设一处社区居委】会 【   —   》 , ● — , ?   ? ? 社区居》委会:负责社区管理其【办公:用房宜与其它—非独立占地》的社区公共设施组】合设置 》 , 含居委会办!公,用房:。及社区?警务室? — , 】物业管理《用,。房 】≥80 【 ―― 【 ? ―― — ? 按:不低于规《划总:建筑面?积的2?‰ ? 《   】 , 《 ● —   — 可结合其!他建筑设置建议每1!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!面积:分开:设,置一处 》 服—务内容?为设:备维修、《保安、绿《化、环?卫管理等 】 : : 【社区服务《。中心 】 1500-200!0, 》。 ―― ! 5-10 — 每街【道设一处人均建筑面!积0.15》 m2 《 : : ● 》 , 《○,。 —   》   》 宜设置】助残、康复保健、家!。。政服务、计划生育宣!传咨询、婚姻中【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!利民的服《务,项目:宜,与街道办事处—组合设?置 】―― — 】 社《区服务站 】 : 200-》300? 》 ,―― 】 ―― ! ―:―  ! , ?。 , ,  ● ! 《。。。 ○ 《 , : 宜设置社【会救助?、社区的便民利民】服务 ? ? 》宜与社区居委会及】其它非独立占地【的社区公共》设施组合设置— 【――: ? ! : : 派出所 】 :。 250【0-3000 】 200【。。。。0-2500 【 5-10! ―【― — ● 【 ○ !   【。   【。 宜结合公安【系统内部基层设施】建设的有《关规划进《行选址 《 : ――— 【 ? 社区警务!室 【 20-50 ! : ―― 【 , ―― 】 ?―― 《 ?   !  : ● 【 ? ?○ 】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!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!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! ―― ! 【 《 : 市:政公:用设施 《 市!政公用设施 【 邮—政支:局 》 , 2?00-500 【。 : ―― 【 ―—。― 《 ―― 】 ○— ?   —   【   【 邮政支局!宜独立占地》。便于车辆出入—及识别 《 ? ―― 【 【 》 《 邮政所》 【。30:0-:。500 【 , ―― 】 1.5-3 】 ―― 】。 : ,。 :   】  《。 , , ○ 》 《  《 ――》 《 业务包—。括电报、信函、包】裹、:兑汇和报《刊零售等 》 , 》 【。 垃圾收集站— 【一层:110 【 两层250! : 一层11】0 !两层150 】 0.25-】0.:5 ――! 》 ,   《 :   【 ● 《 ?   ! 服务?半径不宜超过—0.8km宜采【用分类收集方式且】与周围建《筑物的间隔不—小于6?m 》 ?  ? ! 垃圾转—运站 ? ―― ! —8,00:-3:00:0 !2500-10【000 《 》―― — , ―― 【 《● —   【 ,   】  — ,采用小型机动车收】运方式时其服务【半径宜为2~4km!。 《 ?――: 】 : 》公共厕所 》 > 6!0 — >60 》 0—.25-0》.5 ?。 《 ―:― 《 :   】 ,。  — ● 【 ,   — 独立式公共厕】所与:周围建筑物》的距:离应不小《于6m周围》宜,设置不少于3—。m宽的绿化带 【 应附】设10-20m2 !。环卫工具《房1间 】 ! 社会停车场—/库 》 , ―― 】。 《>,350?0 《 5-10【 —―― !● 】    !   【 区—。域统:筹安排可《独立用?。地也可设于大型【建,筑地下 ! ―― 《 】 : : 公交首》末站: ? ―― 【 每条线!路,100?0,-1400》 : 3》-5 ?。 , ―― 【  【 ● ! :   【。。 :   】区域统筹安排可独】立用地并与居住区或!小区开发同》步建设 ! ―― ! 《 , 《配电:房, ――! 【―,― ? ―― 】 ―― !  【 —  》。   】 ● —。 : 位置和面积与供】。电部门?。进,行,协,商确:定 ? 《 与供电部》门进行协商 【 《 , 《 开闭所【 《 ―― 【 ? :―,― ? 》―― ? , ?。 ――《 《 ,。 , ● 】  :。   !。 , ? , ―― ! —与供电部《门进行协商 【 【 , 《 燃气供气》站(:液化气瓶装供应站】) —。 2:00-300 】 , 4《00-5《00 5! ――】 【。  【  【○, ? ?   】应独:立,用地服务半》径为1-3km【瓶装供?应站的瓶《库与:住宅:间距不应《小于15m与重要公!共建筑间距不小于】25m —。 ―― 】 《 : — 调压站 》。 ―― !。。 —20 《。 : ―― 》。 : ―― ! ? ● 《 ? :  : 《   —。 :  》 供气半径以0.!5km为宜当—用户分布较分—散或供气区》域狭长时可考—虑适当?加大供气半径 】 ―― ! — 》 , 商业服务》设施 ? 《 肉菜市场(可】设,于超市内《。) —。 2000-25】00:。 》 ―― — ? 3:-5 【 ―― —。  》 》 ● ? 《 ○ !   ? 《 ,肉菜市场应达到居】住区级规模城—市边远?地段的新区居—住人口不《足时允许设置小【区级肉菜市场(生】鲜超市) 【。 新区肉菜!市场宜独《。立用地老城区允许结!合非居住建筑—设置肉?菜市:场宜在运输车辆【易于进出的相对【独立地段与住—宅,要有一定的隔离措施!;应:保,证,全部或?1/2以上》的面积设在首层且有!方便的对外出—入口:禁止露天设置市场】室内净空《高度不应低》于4m 【 ?――:。 — , 】150?0-2000 【 ―― 】 ? : 1.?5-3.0》。 ! , , 100—0,-1500 — : : ―― — 《1-:1.5? 】 注【(1:)市政公用》设施:除本表中《所列项目以外其它道!路交通?设施、给水》设施、?排水设?施、电力设》施、通信设》施、燃气设施、消防!设施和?环卫设施《。等的规划标准请参见!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! 】(2)表中●为【必须设置的》项目○为可选择设置!的项目 《 , , : (3)部】分设施可《合,并设置 — 》 (4)《如碰到要求配置“】社区中心”应包括文!化活动站、》社区服务站》、社:。区健康服务中心、】居委会?、社:区警务室《和居民健身》设施等内容 【 》 , (:5)控?规有明确规定的按】控,规执行 — 》 (6)《本表的“一》般规:模”是该公共设【施面积的最低要【求开发商《。可,。根据自己的需求适】当增大 《 【 (7)本表中【。“区域统筹”公【共服务设施是指服务!规模超过居住区需】要在市、区等层面】进行区域统筹的【面向居住生活服务】的,公共设施《 》。 《(8)九年一—贯制学校及》。。完全中学的》配置要求按照—。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的!。。标准:进行综合配置— 【 【15 给水工程 】。 15.1 —城市水?资源和?。城市用水量之间【。应保持平衡》以确保?城市可?持续发展《新建水源必须进行水!资源论?证对与其他城市或】地区共享《的水源应进行区域或!。流域:范围的?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】析 15.2! ,严格执行广》东省:珠江三?角洲水质保护条例】切实保护水源境【外引水工程及其配套!水源网络《工程:。应,与当地政府和上级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协商划定《水,源保:护范围 15!.3 节约用—水逐步推广再—生水、雨水等多种水!资源的综合利用【 15.【。4 详细规划—以上层次规划的【。用水量指标》。应符:合表15《-1规定《 表15-1【。 ,详细规划以》上层次规划的用【水,量指标 【 用!地类:型 》 用水量指标】。 《 】 R《。 居住用!地 】250L/人·【d : — 《 C 】 , 公共《设施用地《 》 50~1—50m3/hm2】·,d 】 : M【 》 工业?用地 】 100~1—50m3/hm2·!d ? , : 【 ?W 《 仓储用地 】 —40~50》m3/hm2·【d : ! 》T : 《 ,对外交通用地 】 ? , 25m3/hm2!·,d : 》。。 , — S — : 道路广场用地 ! 《 25m3》/hm2《。·d 》 —。 U !。 《市政公?用设施用地 【 50m3!/hm2·d 】 ? 】 G 》 绿地— 【25m3/h—m2·d 【。 【 D— 特殊】。用地 》 : 50m3—/h:m2·d 【 : 《注(1)当工—业耗:水量高、容积—率大时采用》上限反之采》用下限 【    (2)【公,共设施用地的容积率!大时:采用上限反之—采用下限对于—不同性?质的公?共设施用地的—用水指标可参—照城:市给水工程》。规划规范(GB 】50282-—98:)中的相《应用水指标确定 】     【(,3)本表《。为规划期最高日【用水:量指标 15.】5 详细规划阶【。段的:用水:量指标除居》住以人口计算、【浇洒绿?。地及道路广场以用地!。面积计算《外其他均以建筑面】积计算用水量指标】。。应符合表《15-2的规—定 表15-2】 详细规划》的用水量《指标 — — 《 【 《 建筑类型 】 用水】量指标 【 ? : —居住 ? —250 《L/人·d ! 》。。 , 商业金融! 15! 》L,/m2·d 【 : ? — 行政办公 【 —12 【L/m2·d 】 , : 【 ,。 工业厂房— 》 6~10 L】/m2·d 【 】 》仓储 — 3.5— L/?。m,2·d? , 》 ? —浇洒绿地及道路【广场 — 25》 ,L/m2·》d — 注》。(1:),居,住用水标准所—列用水量《已包括生《活,区内小型公共建筑】和小:型浇洒绿地用水量】但未包括大面积绿】化及市区级》公,共建筑用《水,量 ?     (2】)本表为《规划期最《高日:用水:量指:标 1—5,.6 ?城,市供水水《源枯水流量保—证率:应根据城市不同地区!的性质确《定宜采用90%~9!7% 15.!7 计算用水量时】应考虑8《%~12%的其【他用水量《。总体:规划中应采用多种】方法对用水量进行】复核: , 15?.8 水厂用—地面积应包括生产】废水回用《用地和?污泥处理《用,地并预?留,深,度处理?用地宜按表15【-3进行计算水厂厂!区周围应设》置宽度不小于5米的!绿化:地带:。 表15》-3 水厂》用地:控制指?标 】 — : ! ? 建】设规模 (万m【3,/d) — ?净水厂 (包括深度!处,理)(?hm2/《万m3) 》 【 , ,。 1~—5 ? 1.0】~0.70 — , 》 : 《 5~10 】。 0.【70~?0.50 — 】 10~3!0 【 ,0,.50?~,0.3?0 —。 》 30~5!0 】0.30~0.1】0 : 》 注(1—)规模小《于1万m3/日或大!于50万《m3/日的》水厂宜参照执—。。行建设规模大的取下!限,建设规模《小,的取上限《     】(,2)本表指标已考】。虑深:度处:理构筑?物及污泥处理—设施用?地 》    (3)【。本指标未包括厂【。区周:围绿:化用地 1—5.:9 配水系统—。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!其,位置宜靠近》用水集中地区泵站】用地面积宜按表15!-,4计:算泵站周围应设置】宽度不小于1—0米:的绿化地带并宜与城!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! 表15-4 给水!泵站用地指标 】 【 建设规模(万!m3/d) 【 泵站用地(!hm2/万》m3) 》 】 1~5 】 ? 0.35~】0.:25 ? 【 》 5~10 【 0.】25~?0.20 】 【 , 10》~30 【 0.2—0~0.10 ! ,。。 《 30!~,50 — 0.10【。~0.03 】 ? ?注(1)建》设规模大的取—下限建设规模小【的,取,。上限   】  (2)加—压泵站设有大—容量的调节》水池时可《根据需要增加—用,地    】 (3)本指标未】包,括站:区周围绿化地带【用地 ? 15.10 !城市城?区配水管网的供【水水压宜满足用户】接管点处服》务水压0《.28?兆帕的要求局部地】势,较高:的地区和高》层建筑?水压不能满足要求】时可:设置局部《加压系?统工业用水服务【水,压可根据用》户的实际需要确定但!不宜小于《0.16兆帕 ! 15.11 配水!管网按?远期规划用水—量设计且应留—有余地宜《按最高?日,最高时?用水量乘1》.2~1《.3:的弹性系《数计算?。并按消防时及事【故时等工况进行【校核: 15.1—2 市政道路上【的,消火栓需要与—给水管?。道,同步建设消》火栓距?离道路交叉口—的距离宜按》6,0米控制消火栓间距!不得大于12—0米保护半径不大】于150米 16!。 排水?工程 《16:.1 城市排水系】。。统应采用分流制【对于已形成合流制】的建成区应进行【。。截流式合《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!逐步改?造成分流制》 16.2 确定!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!时应为城市发展和】污水:厂自身?发展:留有足够的备—用地:并应预留《污,。水回用设施用—地用地面积》宜按:表16-1》进行估算 表【16-1《 污水处理》厂规:划用地控制指标【 : 》 ? 建设规模— 【 ? (万m】3/d) 》。 ,。 《一级:。处,。理 【 》 (h—m2/万m3·【d) — , 二级处理 】 —。 ? : (hm2/—万m:3·:d) 》 深度处理 】 — — :(hm?2/万m3》·d:) 《 ! 1~《。5 : :。 1》.4~?0.6 》。 》2.0~1.2 ! 1.6】~1.2 ! 《。。 5【~10 【 0.》8~0.《。5 : ? 1.2~【0.8 》 : 1.2~0】.95 — 【 10~】20 《 》0,.6~0.4— ? 1》.1~0.6 ! 0》.95~0》.8 《 ! 20~【50 》 0.—5~0?.3 【 1.0~0.5! , —0,.8~0.6—5 】 【 50~100 ! - 】 : 0.5~0.【4 《 0.65【~0.5 】 注(1【)用地指标是按【生产必须的土地面】积计:算, 《    (2)【本指:标,未包括厂《区,周,围,绿,化带用地 》 16?.3 污水泵—站占地面积宜—按表16《-2进行估算 】表1:6-2 污水—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! 》 , 建—设规模(万m3/】d,) 用】地,指标(m2) 】 》 1】~5 【 550~1【0,00 ! ? 》5~10 】 1000~1!500 【。 ,。 《 1【0~20 》 《 15《00~20》。。00 】 —。 20~5【0 :。 《 2000—~2700》 《 ! 50~》100 》 ? 27《00~?4700《 《 : , 16.》4 雨水规划设计】流量应按下》列公式计算 — Q=q·ψ·【F 《    式中Q【雨水设计流量(升】/秒:);q设计暴雨【强度(?升/秒·公顷—);ψ 径流系数】;F汇水《面积(公顷) 1!6,.5 综合径—流系数?可按表16-—3确定?。 :表16-《3 综?。合径流系数 — 《。 : :。。 : 】 》。。 《。 区域情况】 ? 综》合径流系《数 【。 ? 城【市,建筑密集《区(城?市中心区) 【。 0.6【0 ~ 0.85 !。 ? ? : 》 ,城市建筑较密集区(!一般规划区)— —。0.45 ~ 【0.:60 ? ! 城市建设!稀疏区(公园、绿】。地,等) ? 0.2】0 ~ 0.45 ! 《 【 16.6 城【市暴:雨强度按肇庆市【颁布的暴雨强度公】式计算?     —暴雨强度公式为 ! 《式中    ! q设?计暴:雨强度(L/s·】h,m2); —     t=】t1+mt2; !     t 】 降雨历时(mi】n); —     t1地面!径流时间《(min)取5~1!5min; 【。     m【延,缓系数暗管m—=2:; 》    P设计【暴雨重现期 !。16.7 雨—水管渠规划》设计重现期应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及!地形特点等因素确】定在:同一排水系统—。中可采用同一—重现期或不》同重现期重要干道】、重要地区或短期积!。水,能引起严重后果【的,地,区重:现期选用《。3~:5年其他《地区重?现期选用1~2【年 《 16.8 雨【水,泵,站占地面积宜按表1!6-4进行估—算 表16-4 !雨水:泵站规?划用:地,指标 —。 】。流量(m3》/,s) — 用?地指标(m2) 】 , 】 1~5 ! 5—50~?2000《。 : : ! 5~10 【 , , 2000】~3500》。 , 《。 ! 10~20— 》 350》0~5600 】 ! ,。 ?20:~50 ! 5600~10】000 — , 《 注(1)雨—水泵站规模按—最大秒流量计 【  《   (2)合流】泵站可参《考雨水泵站指—标 1—。6.9 《设截流管《。时溢流井《的截:流倍数?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!质、水量《、总变化系数及【受纳水体的》水环境质《量、:水体卫生要》求、:受,纳水体水域使用【功能:的环保要《求、水环境容量【。、水文?和,气,。象条件等因素—经计:算确定一般采用1】~3倍? 16.1—0 雨水管道—和合流管道》应按满?流计算污水管管径应!留有余地宜》按,规划污?水量乘1.2~1】.3的弹性系—数计算具体按表1】6-5进行计算 !表1:6-5 《。。污水管渠最大—设计:。充满度? — 管【径或渠高(》。mm) 】 最大设计充—满度 — ? ?。 20【0~300 ! 0.《55 — 【。。 , :。3,50~400 【 0.6】5 — 》 500~】900 】 0.70 】。 , ? 《 : ≥10《00 — 0.75 !。 》16.11》 城市?污水管网与污水厂的!建设应作为一个【整体的系统工程来考!虑要贯彻同时设计】、同时施工、同时】投产的三同时政策】 16《.12 排》水管渠应根据—城市规划进行统一的!专项规划按远期规划!水量设计分》。。期实:施 17 电力工!程 17.1 详!细规划以上层次规划!中的电力《。负荷预测以单位【用地及分类用地负】荷密度?法为:主用弹性系数—法及综?合用电水平法进【。。行校验 17.】2 分类用地负荷密!度指标宜符》合表17-》1的规定 表1】7,-1 分《类用地负荷指标【表 ! 用地类【型 【 负荷?密度:(,。k,W/hm2) 【 《 : : R 【。 ,。 《 居住用地》。 ? 150【~,400 》。 《 》 C 】。 《公共设施用地 ! , 300~10!00 】 , M! : 工业【用地 — 20》0~500 — ? , ! W !仓储用地 》 2【0~:30 】 】 T 《 , :。。。 对外交通用地】 : 1—0~20 】 【 ?。 S — 道路广场【用地: ? ? 10~20— , ! : U 】。 市《。政公用设施用—地 : 》 150~》250 — :。 , !G 】绿地 】 10~15 】 】。 , D !。 特殊用地 】 15】0~2?50: 《 , — : E 《 —水域和其它用地【 5】~1:0 : : 》 17.3 电力负!荷预测?推荐标准 》    — ,(,1)单位《用地:面积负荷密度标准】宜为1.5~—2.5万千瓦/平方!公里 ?  《   (《2)人均综》合用电负荷标准宜为!1.5~2.0千瓦!/,人     !(3:),人均综合用电量【标,准,宜为4000~80!00千?瓦时:/人·年 — 1?7.:4 详细规划阶【段的电力负》荷预测以单位—建筑面?积负荷密度法为主用!单位指标法进行【校验单位建》筑面积?负荷密度标准宜符合!表17-2的—规定 ?。 表17《-2 单位建筑面】积,负荷:指标 【 ! , 【 建筑类型!。 ? 负荷标准(!W/m2《), : ? — 居住 【 20~6!0 】 行政!办公 — 40~10】0 ? — , 》商业服务业 】 《40~100— : : 】。 工?业厂房? 40!~80 【 》 : 仓《储 — 1?0~20 【 : 【 道路广场 ! 15~【30kW《/,ha — : 【 市政公用》设,施 】40~80 ! 】 绿地 》 —10~?15: k:W/h?a 】。 , ? 特殊用地【 5】~10 《 17!.,5 按电压等—级分类?可分为?50:0,。千伏、220千伏、!1,10千伏、10千】伏(2?0千:伏)、380/22!0伏五类 1!7.6 5》00: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!城区边缘有》充足的走《廊,用,地 220千伏变电!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!临近:大型高?。压走廊和主要电缆】通道:110千伏》变电站应深》入负荷中心便于10!千伏出线 —17.7 变电【站主变及用地规【。模,宜符:合表17-3的【规定 表》17-3 变电【站主变及用地规【模 》 《 》 !。 ? 变电站电】 》 】 压?等,级 《 : 标准主变装【机 :(MVA) — , 户内GIS! : : 】 占地《面积(m2)— 户外】GIS 【 《 , 占地面】积(m2《。),。 —户外式? — 《 《 占:地面积?(m2) —。 【 11【0k:V 3】×,503×《63 3!000~4000】 《 , 4000~50】00: 》 ! , 22】0kV — : 3×18》0,4×240 ! , 5000~80】0,0, 80】0~15000 ! , 2500【0~:35000 】 — 5—00:k,V 【3×1?。0004×》。10:。00 ! ! ? 100000【~,250?00 《 —17.8 城市【。架空电力线路的规】划走廊宽《。度应当按表1—7-4的规定 】。表17-4 —城市架?空线路走《廊控制指标 【 , , : : — : 】电压等级《 《 单回(—m) — 双回(》m) 同!塔四回 ! ,导线边防护距离(m!) 】 ? 50—0 KV 》 7—。0 》 70 】 75 】 :2,0 》 】 :220? ,KV 》 4《5 4】5 4】5~60 — , , 15 】 》。 ,。 ? 11?0 KV《 , 《 30 !30: ? 30~—50 1!0,。 》 1《7.9? 220《千,伏及:110千伏》电缆:通道控?制指标宜《符合表17-5的规!定 表1》。7-:5 :220千伏、—11:0千伏电缆通道推】。荐指标 (宽—度m) ! 《 》 敷设方》式 【。。 电压等】级 单!回 双!回 》 单沟 — ? 双沟 【 : : 【 直埋 — 直—埋 : 《 复合沟 ! 复合沟 【 】 ? 220 KV!。 , 2.【5 — ,3.5 【 】 《 ,。 】 110 K】V 【。2.:0 【3 : ? 1.9 ! 3?.8: ?。 17.1!0 新建架空线路走!廊位置不应》选,择在极具发展潜【力,的地区应尽可能避开!现状发展区、公【共休憩用地、—环境:易受破坏地区或【。严重影响景观的地】区, ? 17.11 城】市照明设施宜采【用新技术、新工【艺、新材料、新光】源应做到高效—、,安全、?耐久并符合国家有】关节能规定的要求 ! 17.—。12 城市主干【路、次干路、支【路等道?路照明应遵守有关】国家、行业标准和技!术规范的要求路【灯宜根据道路宽【度,、断面型式设置【在路侧带、人行【道绿化带或》中央分隔带内—路,灯的:配,制、:间隔:距离、安装高—度应采用合理方式使!。路面亮度《分布均匀而》且经济路灯设施应】采用节能《技术:并满足照度要—求 ? 17.1—3 城市主干路、】次干路及集中—。出线处应设》置电力电缆》沟电力电缆沟应【采用隐蔽《式线:路较少的《地段可采用直埋【或穿:。管埋地?敷设 17—.14 《10千伏电力—电缆沟?采,用0.8米》×1.0米》、1.0米》×1.0米、1.】2,米×:。1.2米等标—准断面与1》1,0千伏电缆同沟敷设!时采用1.4米×】1.4米或2—(1:.4×?。1.:4,)米 1—8 通信工程 1!。8.1 《详细规划以上层次】规划中固定电话用户!预测可采用普及率】法普及率《宜为50《~70线/百人 】 18.2 —详细规划以上层【次,规,划,。。中线密度可根据【不,。同性质用《地的相应指标进行】预测分类用》地预测指标宜符合表!1,8-:1的规?定 表18—-,1 分类用地预测指!标 — : 《 ? ! ?。 , 用地类型【 —。 线密度(线/【公顷) 【 : R! 居】。住用地 【 100—~250 》 , 》 C! : 公—共设施用地 】 《。150?~300 》 》 : : 《 ,M ? ? 工业用地 】 , 50~1】00 ! W!。 》 仓储用地 ! 10~【。15:。 : : — T ! 对》外交通用地 】 , ?2,0~40 — , 】。 S 】 :。 道路广场用地】 《 ?。10~20》 》 , 》 U 】 市政—公,用设施用地》 《 : 50~80 】 】 :。。 : G !绿地: 【5~10 —。。 , ,。 ! D ! ,特殊用地 】 1《0,0~2?00 — , 《18.3 详细【。。。规划阶段可采用单位!建筑面积指标—进行线密度预—测预测指标符合表1!8-2的规定 】表18-2 单位】建筑面?积预测指标 — ! 【 !。建筑类型 》 —线密度(m2/【。线) 》 《。 《 居住 ! 50~—。100 — ! , 行政办》公,。 — 40?~,60 ! : 商业】。服务业?。 : ? 20~40【 :。 《 】 工业厂《房 》 250—~400 ! , 】 仓:。储 》 , :500~1》000 !。 【 :道,路广场 — : 20《~30线/ha 】 , ? 】 市政公用设【施 — 50《~1:50 【 【 绿地 — 》 5~10》线/ha 【 《 18.4— 局址应设置应向】大容:量、少局址方向发】展宜靠近用户中【。心,、便于?。管线布置的》道路附近《 《。18.5《。 电信局所》规划应符合下—列规定 【。。   ? ,(1)电信目标局】局,址用地宜《为30?。00~?4500平方米枢】纽局局址《用地宜为40—00~5000平方!米 :   》 , (2?)电信光节点所需建!筑面积宜为20【~30平《方米光?交接点所需建—筑面积宜为40~】50:平方:米 ? :    《(3)宽带(I【P)局址一般—与,。机房统一设置建【筑面积宜为》1000~2—0,00平方《。。米宽带(《IP)网《。光节点建筑面积宜】为20~《30平方米光—交接点宜为40~】50平方《米, 18》.6 ?邮政局是城市—邮政部门的行—政机关较多在城市】中心区?设置邮政支局—按城市?邮电支局《所工程工程暂行技】术规定不同等—级规定建筑如表1】8,-3规定邮政支局结!合城市?规划用地密度—和容积率等要求【控制邮政《所营业所可考虑配】建 表《18-3 》邮政支?局所面积要求— (m?2) 】 ?。 ? 】 ? 项 目 — ? 一等局(业务!。收入 ! ? 1000!万元以上《), 《 二等局(业务】收入: — 》 《50:0~:1000万》元) — , 三等局(业务【收,入 !。 — ,10~50万—元) ? 】 》建筑:面积 ? 》 ,邮政:支局: 25!8,。。0 — 1:99:0 《 15》20 ? — , 邮政营!业支局 》。 》1980 — 154【0 — 120《0 ? 】 《用地面积 【 邮政—支局 》 3》700~45—0,0 》 2800【~3300》 ? , ?2,170~2》500 — 《 《 邮政营业支!局 》 28》00~?3300《 》 21《70~?2500 》 1【700~200【0 【 18》.7 移动通信【局址用地宜为300!。0~4500—平方:米移动?。基站所需建筑面【积宜为40》~6:。0平方米 》 ,18.8 有线电】视分中心、管理【站,及片区机房宜结合】。。居住:配套:设施设置不》宜单独占地站址【建筑面?积,指标:宜,符,合表:1,8-4?的规定 表18】-4 有线电视站址!。建筑面积指》标 : ? 》 : : 《 【 ? 站:址类型 》 建筑【面积(?m2) — 【 , 分中心— 【80~150— 》 : : , 管理—站 》 20~30 ! : ! 片区《机房 《 10~】20: 》 , :18.9 》 在详细规划以上】层次规?划中应原则确定【微波站站址及通【道方向;在控制【性详细规划》阶,段应对各部》门的综合传输通道】进行核?对校验提出控制高度!和宽度的《要求市区《内,除改建外应》严格控制新建—微,波通道?现有通道作为无【线通道?。必须加以妥善—。保护:。 18《.1:0 基站布局应根!据基站?专业发?展,规,划和通?信,服务:的需:要确定无线电覆盖范!围并达到国家通信行!业的服务质量标【准新建基站选址【。应符合城市市—容景观的要求;新】建,。基站在居住区选【址的应优先》考虑:设置在非居住建筑上! :。 :19 燃《气工程 19.1! 各层次《规划:中的居?民生活耗《热量指标取2—700?~2:93:0,兆焦/人·》年其:中主城区居民用【气,量预:测取本指标的上限】 : 19.2— ,详细规划以》上层次规划中的商业!、工:业企业生《产和燃气锅炉等【各类用气量的预测】方法:为比例?估算法商业总用气量!按居民生活总用气量!的40%~60%计!算,;工:业企业生产总用气量!按居民生活总用【气量的2《5%~40%计【。算;燃气锅炉总用气!量按居民《生活:总用气量《的25%~》50%计算 1】9.3 规》划中:的商业、工业企业生!产和:燃气锅炉等各—类用:气量的预《测方法为分项—详细估算法》其各类用户用气量定!额可参照附表—19-1《、表19-2—、表19-3在没有!具体详细《资料的情《况下:可参考?比例估?算法:结合:其用地性质及建设强!度确定?合适:的比例 表19-!1 肇庆市区—各类公建《商业用户耗气指标】汇总表? , ! , ? ? 类别 ! 单位 》 用气指!标 天!然气用量 【 备注— 》 : 》 ?高级宾?馆 : M【J/床.年 】 9》500 《 : 0.656】N,m3:/床.日 — 》该指标包括卫生用热!、洗衣消毒用—热、:洗浴中心用热等 ! 】 》旅馆及?招待所 《 有餐厅! 《 , M?J/床.年 ! 4500 ! 《0.:387Nm3—/床.日 — 指仅【提供普通设施条件一!般的旅?。馆和招待所 】 【 无餐厅 ! —900? 0.】062Nm3/床】。。。.日 — 《 》 餐?饮业 【 MJ/座.【年 】。9000 ! ,0.6?21Nm3/座.】日, ? 主要指营】业餐馆和小》吃店 !。 : 《 职工食》堂 【 ,MJ/人.年 ! 188【4 》 0.130Nm!3,/,人.日 》 》  ! 《。 医院 — 》MJ/床《.,年 》 3600 】 0.2】48Nm3/—。床.:日 —。 按医院》床位计算 》 】 大【专院校 】 MJ/人.年】 2】510 》 0》.21Nm3/人.!日 : 》 用气天数》3,00天 【 【 托儿所幼】儿园 ? —全托 《 ? , MJ/人.年【 : , 230【0 《 ?0.211》Nm3/人.日 ! 用气【天数275天 ! : 【。 半《托 : 《 1260— —。0.115Nm3/!人.日 》 【表1:9-2 锅炉耗气】指标表 — ? , , 【 — 》 : —序 号? 【锅炉额定蒸》发量(吨/》。时) 《 热》效率(%) ! 耗气指》标,(兆:焦/:时) 【。 ? 《 1 《 2—。 ? 8《0 —。 6260 ! ? ,。 : 《2, , ?。 , 4 — 80 — 125【50 】 — :3 》 10 ! 90 !27910》。 》 !4 ? 35~【40 — 9?2.5 !87135》~88900 ! , 表1—9-3 各类用【户月、日、》时高:峰系数表 ! ? : 序号《 《。 类别 ! : Kmax》m ? K—maxd 【 Km—。axh 】 【 1 》 居民【用户 》 1.25 ! 1.【1,5 【2.8 《 【 2 】 , 公建用【。。。户 】1,.25 》 1.—15 】2.:8 《 《 《。 : 3 ? 空调用户!。 1.!5 【1.35 】 1.65 【 , 》 4 ! : 锅炉用—户 《 1.2【5 》 1.15 】 2.8【 —  ! , : 》 5? 工业】企业 》。 ? 一班制 ! 1.《1,5 :。 1.0】5 》 3.0 【 】 ? 二班制 】。 :。 1.15 ! 1.《。05 — 1.《5, ! : 三《班制 【 1.15 【 》1.05 !。 1.0 】 1》9.:4 天?然气门站和储配【站用地指《标宜符合表19-】4的规定 表【19-4《 天然气门站—、,储配站的用地指【标 ! ! 【燃气站场《类型 】 用地指标》(hm2) —。 :。 ? ,。 门站! 《 0.3—。~1.?0 》 》 储配站 ! 《 1.0~5.0! ? , 《19.?5 天然气调【压站:用地:指标宜符合表19-!5的规定《 表1《9-5 天然气【调,压站的用地指标 ! 》 ! 】 : 燃气站场类】型 】用地指标(hm【2) 【 , , : 采用撬】。装,式设备的调压—。站, — 0.03~0.】1 《。 ? ? 《 采:用非撬装式设备的调!压站 】。。 0.1~0.3 ! — 19?.6 液化石油【气供应基地》是,。液化石油气》储存:站、储配站和灌【。瓶站的统称供应【基,地,用地指标宜符合表1!9,-6的规定》 表19-6【。 储存站、》储配站和灌瓶站用地!指标: 】 ! —站内贮罐总容积(m!3,) — 用地?指标(hm2) ! ! <500 ! 0.—5~1.0 【 : 《 500!。~100《0 0.!8~2.0 — 》 】1000~3000! 1【.5~4.0 【 19!.,7 液?化石油?气气化站宜设—置,在相对独立的安全】地带用地指》标,宜符合表19—-7的规定 【表19?。-7 液化石—油气气化站的用地指!标 《 : : 【。。 《 !燃气站场《类,型 《 : , 用地指标(hm】2) 《 《 瓶!组气:化站 】 0.03~0.1! ! : 储罐气化站 ! ? 0.15【~,1,.5 》 1—9.8 液化石【油气瓶装供》。应站宜布置在供气】区域中心附近占地面!积宜:为0:.06~0》.,15公顷在管—道气供应能够覆【盖的范围《内宜:逐步取消液化气供应!站点: , 19.9 】各类燃气管道宜【采用直埋方式—敷设并按国家相【关技:术要求进行保护【沿,道,路敷设的管道—。一,般布:置在道路的东侧、北!侧 19.1!0 中压燃气管道宜!沿人行道敷设;主干!管应按环状管网布】置;市?政燃气管道的管【径不宜小于》DN10《0 1《9,.11 燃气—管,道的施工建设宜与】实际供气期协调供】气期不确定》时,规划可预留》管位 20 【工程管?线综合 20【.,1 工程管线在道路!下面的规《划位置应《布置在人行道或非】机动车?道下面通信电缆、给!水输水?、燃气输气、污雨】水排:水等工程管线可布置!。。在非机动车道—或,机动车道下面 【 20.2【 沿城市道路—敷设的工程管线以道!路,中心线为界宜—在东、北侧从—道路红线《向道路中心》线方向依次平行布置!通信线路、燃—气管道?、污水管道西、南侧!从道路红线向—。道,路中:心线方向依次平行】布置电力《线路、给水管道【。、雨水管《渠 》。20.3 红线宽度!超过40米的道路】宜两:侧同时布置给—水、:燃,气管道和排水—。管线: 20—.4 工程管线在】庭院内?建筑线向外方向平】行布置的次序应根】据,工,程管线的性》质和埋设《深度确定其布置次】序宜为电《力、:。通信、污水、雨水、!燃气、给水当燃【气管线可在建筑物】两,侧的任一侧引—入均:满足要求时》燃气管线应布置在】管,线较:少的:一侧 —20.5 工程管线!之间:及其与?。建(:构)筑物《之间的?最小水平净》。距应:符合表20-1的】规定当受道路—宽度:、断面及《现状工程管线—位置等?因素:限制难以满》足要求时可》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】安全措施后适当减少!其最小水平净距 】 表20》-1 工程管线之】。间及其与《建(构)《筑物之间的》最小水平《净距(m)》 》。 : 】序号 !管线名称 【 1》 : 《。2 — 3 4! 5【 6 】 : 7 】 , 8 》 : 9 — 10 》 1—1 : 12【。 《 】 , ,建 ! 筑 ! 物 ! 给水管 — 污—水 ? 》 雨水 ! 排水— 【 管 》 燃气【管 : , 热力管 ! , 电力 ! , —电线 — : 电:信 】 电?缆 【。 乔木 】 灌木 】 地《上杆柱 【  《   ! ? , 》 , d≤ 【 :。 2》00 — mm ! > 》 】200 — mm 】 : 低 》 : —。压 : : 中》压 高!压 — , 直埋 — 地沟 】 直—埋 《 线沟 【 《 直埋 】 : 管道 — 《通,信 — 照明 】 《 及 【 , , <10kV! : 高压铁【。塔基础边 — 道路 ! 【侧石: 》 边缘 【 —铁路:钢轨(或坡脚—) 【 : B 】 A !。 ?B 《。 A ! ≤ 《 — 35kV》 >35! 《 , kV ! 《 : ? ,。1 — 建筑物 —   ! , 1.0 ! 3.0 ! 2.5 】 : ,0.7 — : 1.5 ! 2.0 ! 4.0 — 6.0 ! 2.5【 0.】5 ? ? 0.5 【。。 1.0 】。 《1.5 【 3.《0 — 1:.,5 》 :*, 》 ,  — 0.6 ! 】。 2 ? 》给水管 】 d≤200【mm 【 1.《0 》   !1.0 【 :0.:5 》 1.0 !。 1.《。5 》 1.5 【 0.5 】 1—.0: 》 1:.5 0!.5 3!.,0 1.!5 5】.0 ? 》 ? d>【200mm ! ?3.0 !1,.5: :。 — 3 】 污水【、雨水排水管— 《。 2.5— —1.:0 【1.5 》  》 1.】0, , 1.【2 1】.5: 2.】0 【1.5 》 《0.5 【 1.0 — : 1.5 ! 0《.5 》 1.》。5 : 1.【5 ? — , 4 】 燃》 】 气 】 管 ! 低?压 》 p≤0—.,05cmMPa 】。 《 0.7 — 0.5 】 》1,.0 】DN≤3《00mm《0.4 》 ,。 , 《DN>3《00、、、》。。、m:m0.5 》 1.【0, , 0.5 ! ? :0.5 !1.0 《 1.2 ! 《。 1.0 【 1.0— 5.】0, 《 1.5 】 【 中 ! 压 】 ?  ? 0.】0,05MPa<P≤0!.2MPa 【 《1.5 《 ? 1?.2: 》 1.0《 —。1.5 】 : —   》 ?0.:2MPa《<P≤0《。.4 MP》a 《 2《.0: :。 【 ?。 高? , 《 ?。。 压 》   【 《。0.4 M》P,a<P≤《0.:。8MPa 【 : 4:.,0, —1.0 — 1.5 ! 1.5 】 2.0【 —1.0 》 ? ,1,.0 ? 2—.5 】 》 ,   《 》0.8MP》a<:P≤1.6M—。Pa — 6.0 【 ? 1.5 】 2.0 !。 , 2.0《 《 4.0 ! 1.5 【 1》.,5 《 — , 5》 》 热力?管 《 , 直 》埋 : 2【.5 1!.5: 1.5! , 》1.:0 【1.0 !1.5 》 ,。 2.0 !   —。 2.0 】 1—.0 《 1.5 ! 1.—0 : 》。2.0 —。 3.》0 :。 1.5 ! 1.0】 , 】。 《 地 沟 》 0.】5 —。 1.5 ! 2.0 】 :4,.0 【 !6 电力!电线 ? —直 埋 》 》0.5 【 0.5 【。 : 0.5 !。 , 0.5 ! 0.5 》 1.0】 》 1:.,5 2】.,0 《 ?。  《。 , :0.5 》 《。1.0 《。 0.【6, —1.5 【 3.0 】 【 线》 ,。沟, 》。 《 《 7 !。 , 电《信电线 — , ?直 埋 — 1》.0 — 1?.,0 》 1.《0 》 :0.5 》 : 1.0》。 ? 1.5 【 1.0】 , 0—.5 》 1.0— —。1.:0 【1.0 !。0.5 》 , , 0?。.6 ? : 1.5— , 》。2.0? 【 , , 管— 道 】 1.5 — ? 1.0 》 ?。 , ,。1.5 【 , 《 8— 》 乔:木(中心) 】 3《。.0 1!.5: ? 1.5 】 《1.2 】 1:.5 ? : : 1.0 】 1.0 】 1.5 ! ?  》 1.5 ! :  — 0.5《 ?   【 》 9 ! 灌 木 ! ? 1?.5: 1.】。0 》 ? , 10 ! 地— : 上】 : 杆 ! , 《 柱 ?。 通信】照明 ! 及<?10:kV 【 * 】0.5 !0.5 — ?1.0 — 1《。.0 ? 《 0.?6 《 0.》5, —1.5 《 ?   【 0.5 】   — 】 ?。 高压铁塔基础【边 — :≤35 《kV 3!.0 1!.5 — 1.0 【 2.0 ! 0》。.6 》 ?  】 ? , >35— kV 【   】 0:.5 】3.0 《 】 《。 11 【 道路侧石边缘 !  【 ,。 1.【5 ? ? 1.5 【 : 1.5 ! ,2,.5 《 , 1.5— 1【.5 《 1.5 】 》0.5 》 : 0.5》   !  》 : 】。 , : 1:2 铁】路钢轨(或坡脚【) 《 :。 6.0 ! 5.0 》 1.0】 3.】0 【2.:0 —   —  ?   ! 》 2:0.6 工程管【线最小覆土》深,。度应符合表20-2!的规定 表20!-2 工程》管线最小《覆土深?度(m) 【 》 序号】 1】 : : 2 《 3 ! , 4? 5【 :。 6 【 , 7 》。 【 ? 管线名—称 电!力管线 》 》电信管线 — 热—力管线? 》 , 燃:气 】 】管线 !给水 【 — ,。 管线 !。 雨《水排水管线 ! , 污水排水— : —管线 】。 — 直埋 】。 《管沟 !直,埋, 管】沟 《 :。 , 直:埋 管!沟 【 ? —最小:覆土深度(》m) 【 人行道下》 ?  》。 》。 0.?50 ? 《 0:.4:0 0.!70 】0.40 》 0—.50 【 , 0.20 】 0.60 ! 0.6【0 【0.60 】 :0.60 ! !  车】行道下 【   《 , 0.7【。0 0.!5,。0 》 0?.80? 0.7!0 0】.70 !0.20 【 0.80 】 ? :0.70 ! ,0.7?0 — 0:。.7:0 】 20?.7 各种工程【。管线不得上下—平,行重叠埋设》。当工程管线竖向【位置:发生矛盾时应遵循】压,力管让重力自—流管:、小:管径管线让大管径】管线、分支管让主】。干管、?可弯曲管《让不:易弯曲管的原则 !20.8 工程管线!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!排水管的高程确定其!交叉时的《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!。表20-3的规定】 表20》-,3 :交,叉时的最小》垂,直净距表(m—) ?。 】 , 【 序号 】。 下—面的净距(m)管】线名称 — —。上面的 — ? 管《线名称 — 1 】 2 —。 3 ! 4? 5【 , : , 》 : : ,给水 —。 , , 管线 — 《 排水 】 : : 管线 — ? 燃气 】 ? ,管线 ? 电【信管线 ! 电力?管线 》。 》 ? 直》埋 《 , : 管沟 》 直埋 】 —。管沟: — 】 1 》 , 给水管》线 》 0.15 】   !   】   —  《 —    ! — ,。 —2 【排水管线《 , , 0—.4:0 — 0.?15 《   —   !  《   】   ! 》 : 《3 【。热力管线 】 0.15 ! 0.1【5 : , 《  【  ? ,   【   》   】。 , !。 , 4 】。。燃气管线 》 0.】15 】0,.15 】 0.15 !   》   !   —   】 《 》 5 电!。信 : —。 :。管线 【 直埋 】 0.5 】 0》.5 — 0.50 】 0.25】 0.】25:   】   】 《 ? ? 管沟 【 《0.15 ! ,0.15 》 《 ,0.15 】 0.25 【 0—.2:5 :。   】。   ! ?。 6 ! 电力【 ? , 管线【 ? : :直埋 !。0.:。15 】0.5?。0, , 》0.5?0 》 0.《50 【 0.50 ! 0.50 】 , , :0.5?0 】。 管】沟 : 》 0.15 】 0《.50 — 0.50 ! 0.—50 【 0.50》 0.】50 ? 《。 0.50 — — 7】 沟渠(!基础:底) 】0.50 — 《0.50 — 0.5【0 》 , 0.50 】 0.》。50 》 , 0.50 】 ? 0.5 ! , 8! 》。 涵洞(基础底) ! 《 ,0.15 》 0.【15 】0.15 — , : 0.20 】 : 0.2《5 ? ? ,0.50 ! 0.?50 《 — 9 】 ? 电?车(轨底) 【 《1.00 — : 1?.00 !1.00 ! 1.00》 1.0!0 — ,1.00 】。 1.00 】 — , 1—0 铁】路,(轨底?) 1】。.00? 》 1:.20 】 1.20 【 《1.00 》 1.【00 ? 1.【00 — 1.0》0 【 注大于35【KV直埋电力电缆与!热力管最小》垂直净距《应为1.00—m, 20.9 【在本市下列范围内】不得新建架空—线工程?端州城区《、鼎:湖城区?;主要?铁,路客运站、主要【客运港口码头;风】景名胜区、历—史文化保护区;规划!主管部门《规定的其它范—。。。围 21》 环:境卫生 》21.1 城市人均!生,活垃圾?产生量按《0,.8~1《。.2公斤/日计算】 , , 2?1.2 《住宅:区,和,商业区等垃圾产【生较:为集中的区域垃【圾收集站服》务半径宜《小,于0.6《km用地面积不小于!100平《。方米与周围建筑【物,。的距离应不小于【5米如条件受限可】附设于其他》建筑物内 2!1.3 《生活垃圾转》运站的设置宜靠【近服务区域中—心或:生活垃圾产量多且】交通运?输方便的地方不宜】设在:公共设施《。集中区域和靠—近人流、车》流集:中地区服务半径【宜为:2~4k《m生:活垃圾转运站的设】计日:转运垃圾能力新建的!不同规模转运站【的用地指《标应符合表》21:-1的规定 表】21-1《 生活?垃圾:。转,运站:的用地指标》 《。 — 转运《量(t/《d) 《 ? 用地面《积(m2) — : 与相邻—建筑间?距(:m) 】绿化隔离带宽度(】。m) 】 》 1《。50:~450 ! 2500~—1,0,000 《 《 ≥15《 ≥8 ! 》 , : 50【。。~,1,50 】800~3000 ! ≥10】 》 ≥5 】 : 注1、垃》圾转运站和再生【资,源回收合并设置时用!地面积可增加100!0~1500—平方米? 《21.4《 生活垃圾填埋【场距:城市规?划建成区应》大于5?公里垃圾卫》生填:。。理场和垃圾焚烧场应!防止对环《。。境造成二《次污染并应设—置卫:生防护带生活卫生】填埋场用地内—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!。小于20米》并沿周边设置—;场地四周》宜设置宽《度不小于10—0,米的防?护绿地或生态绿地生!活垃圾卫生》填埋场使《用年限不宜小于十】年 》2,1.5 生活—垃圾宜分类》收集处理《生活生活垃圾焚【烧厂综合用》地指标采用50~】200平方》米/吨·日》并不应小于1公顷其!中绿化隔离带宽【度应不小于1—0米并?沿,周边设置《 ? 21.6》 医疗垃圾、固【体,。危险废弃《物不得?与生活垃圾混合处】理,应交由有处理资【质的单位处理餐厨】垃圾应当设置专门】的,处理:设施 ? 21》.7 新区流—动,人口密集的街道、】商业闹市区道路、公!共场所?每隔300~50】0,米设1座《公共:厕所居住区每隔【500?~800《米设1座公共—厕所一般街道间隔】不大于800米设1!。座公共厕所》建设规模应当根【据不同区域、人流量!或使用功《能等因素综合考虑】 : 21.8 【在,道路两侧及各类交】通客运设施、公共】设施、广《场、社会停车场【等的出入口附近应】设置废物箱设置【间距为商业、—金融业?街道:50~1《0,0米;主《干路、次干》路、:。有辅道的《快速路?10:0~200米;支】路、:有,人行道的快速路20!0~:40:0米 21】.9 根据需要设】立环境?卫生车辆《停车:场其规模可根据服】务范围和停车—数量等?因素确?定用地面积宜按【。每辆汽车1》50平方《米确定环《境卫生车辆数—量指标可采》用,2.5辆/万人 !2,1,.10 根据—需要设立《基层环境卫》生机:构用地其用地面【积和建筑《。面积可按照辖—区范围?和居住人口》确定基层机构设置数!量指标可按照0.】5个/万人》环,境卫生清扫、保洁】。人员作息《场,所,可与垃圾《房、公共厕所合【建也可单独建设【 , 22 综合防灾】 , 22.《。1 在地质灾害易发!区、重点防》范区内?。进行:铁路、交通、能【。源等国家、省—、市重大《建设工?。程项目以及学校【和 医院等建设【建设项目申请人【。。应当在可行性研【究阶段进行地质【灾害:。危险:性评估经评》估确定需要治—。理的应拟订配套的地!质灾害治理工程【方案经主管部门【批准后该《配套的地质灾害治】理工:程应与建设项—。目的:主 体工《程,。。同步进行《设计、施工、竣【工,验收 》 22.2》 城市生《命线工程包括交【通、通?讯、供电《、供水?、供气、热力—、医疗、卫生及【消防等主要系统【应充分满《。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!需要 《 22.3【 根据?城市行政区划划分城!市防:。灾分区根《据城市功能分区和路!网系统确定防—灾单元防灾单元【之间:以城市主干路—。及绿化带《分隔每?个防灾分区应—。。设立:防灾应急指挥中心、!。急救医院《、通信专业队伍【、,消防专业队伍、工程!抢险专业队伍和【物资储备设》施等 ? , 22.4 【城,市防灾疏散道路【系统应由城》。市防灾疏散干路和】防灾疏散次干—路组成每个城市【防,灾分区在各个方【向应至?少保证?有,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应!利用防灾分区内【的城:。市公园?。。、绿地、体育场、停!车场和街头广—场作为避灾 人【口,的,疏散场地防灾疏散场!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!。面积:。在 2公顷》以上的防灾》。疏散场地应设置【给水、排水及供电等!市政公用设》施 《。 22.5 消防站!分为普通消》防站和特勤消—防站普通消防站服】务范围一般不应大于!7平:方公里;设在近郊】区的普通消》防站仍以接到出动】指令后5分》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!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!辖区面积其辖区面】积不应?大于15《平方公?里,。 《22.6 消—防给水与《消,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规!定  —   (《。1):规划消防给水管道】、消防?水池、水《井和加水柱应成系统!并应:充分利用江河、【。湖泊及水《库等天然《水源作为《。消防备用水源 【  《   ?(2)消防》。给水管?。道及室?外,消,火,栓应沿道路设置【消火栓间距不—应超过120米;】道,路宽度超过60米】时宜在道路》两边设置消火栓【并宜靠近十字—。路口 《     (3】。。)消:防通道的《净宽不应小》于4米净高不应【小,于5米街区内消【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!距不宜超过160米!50米以下建筑消防!。车登:。高面距?建筑外墙5至10】米,;50米以》上的高层建》筑,消防车登高面距建】。筑外墙15米—在消防车登》高面与建筑之间不】应,。种植高度超过4米的!乔木或其《他影响消防车—登高的植物 】   ?  (4)街—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!防车的?通行:其道:路中心线间》的距离不宜大于【16:0米:当建筑物《沿街:道,部分的长度大于1】50米或总》长度大于22—0,米时应在适》中位置设置穿—过建筑物的消—。防车道对《于高层?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!。形消防?车道当设环形车【道有困难时可—沿高层建《筑的两个长边—设,置消:防车:道,  》   有《封闭:内院或天井的—。建筑物当其短—边长度大于》24.0米时宜【设置:进入内院或天井的】消防车道《有封闭内院或天【井的建筑物》沿街时应设置连【通街道?和内院的《人行通道(可利用楼!梯间)其《间距不宜大于80】。米在穿过建筑物【或进入建筑物内院】的消防?。车道两?侧不应设置影响消】防车通行或》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! ?     》。(,。5)城市消防安全布!局和:。消防站?、消防给《水、消防《。。车通道?、,消防通讯《等公共消《防设施?应当纳入城市规划】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!统一规?。划、统一设计、【统一建设 — 22《.,7 肇庆《为国家三类重—点,人防:设防城?市,。城市各类人》防设施的《战术技术指标—均应参照人民防【空工:程战术技术要—求及城市的》重要目标《分布:现,状和发展规》。划来确定 【 22.8 新建民!用建筑修《建防空地下室的【标准应参考关于明】确新建民用》。。建筑修建防》空地下室标准—的通知?     】(1)新《建10层(含—)以上或者基础埋深!3米(含)》以上的民用建—筑按照不低于地面首!。层,建筑面?积修建6级(含)以!上防空地下》室     !(2)新《建除第一条规—定以:外的居民住宅—楼和:危房翻新《。住宅项目按照地面】首层:建筑面积修建—6B级防空地—下,。室     !(3:)新建除第一、【二条:。规定以外的》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!面,积在2000平方】米(含?)以上的按》照地面建筑面积【的3%修建6级(含!)以上防空地下室】 :。  ?   (4)—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】、保税区《和重要经《济目:标,区除第?一、二条《规定以外的新建民】。用建筑按照》一次性规《划地面总建筑—面积的3%集中【修建6级(含)以上!防空地下室集中【修建项目的》选址和实施计—划需报政府人民【防空主?管部门备案 】 2:2.9 《肇庆市地处》地震烈度6度区【地震动峰值加—速度为?0.05地震—动反应谱特征周期】为0:.35抗震设—防标准按国家地【震局颁布的中国地】震动参数区划图(】GB 18306-!2001)的有关】规定 2【2.10 》城市重大建设工【。程和可能《发生严重次灾害的】建设:工程必须《进行地?震安全性评价并【根,据地震安全性—评价 的结》。果确定抗《震,设防要求进》行抗震设防 — 2《2.11《 肇庆?市为二级防洪城市】规划区治涝标准【按10年一》遇24小时暴雨(】208毫米)所【产生的径流》一天排干城》市防洪标《准应按表22-【1执行 》表22-1 肇庆】市防洪标准 【 ,。。 !防 洪 标 —准 [重 现 期 !。(年)] !。 :。 》 河洪 —。 山洪】 泥】石流 《 : , 《 》 200《~100 】 50~20【 , , 100【~50? 【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