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部!分 : 公共设施与市政工!。程
《
14 城市公共服!务设施
14.】1 公?共设施按市级—、,区级、居住区—、居:住小区?和组团级五》级配置
14!.2 ?市级和区级》公共设施应根据【城市规划的要求与】规划:功,能定位、《社会经济发展目【标和社会需》。求,相适应以市和区为单!位,在符:合相关标准的条【件,下合:理布置统筹安排市】级与区级公共服务设!施设置还应符合下列!规定
?
》 , (1)市级与区级!教育设施应包括高】等院校、中等—专业:技术学?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!寄宿制?高中和特殊教育学】校等
— , , (2)》市级:与区级医疗卫生设施!应包括?综合医院、各—。类专科医《院、卫生防》疫设施、《。预防保?。健机构和急救—。网络设施
】 (3)市级!与区级文《化设施应《包括文化《馆、图书馆》、影剧院和》书城(店)等布局】宜相对?集中独立设置于交】通便利的中心地段
!
— (4)市级与区】级,体育设施宜包括【体,育场:、游泳池《和体育馆等宜集中】布局形成区级体育中!心
【 (5《)市:级社会福利与保障】设,施应配置颐养院、】儿童福利院》和社会福利中心等】。项,目各区应设》置敬老院和区级社】会福利中心等设施并!应随:着社会经《济的发展不断完善
!
(6!)市级与《区级:商业设施应根—据相关规划中—所确定的市级—和区级商业中心统筹!规,划合理安《。排相:应的商?业设施
【14:.3 居住区、【居住小区和组团级】公,共服务设施分—教育:、医疗?卫生、文化体育【、市政公用、—社区:服务、商业》。服务六类设施—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,
: , (1—)居住区、居—住小区和组团—级公共服务设施的】设置:应与居住人口规模】相适:应公:共服务?。设施项目的》安,排应按?表,14-1的》规,定,当居住人口达到居】住区或?居住小区规模—时应按照表1—4-:1的规定配置本级及!。以,下级公?共,设施项目;当—居住人口介》于居住区与居住小区!之间时除按照低一级!配置所有公共设【施项目还应根据需】要选:配高一级《的部分公共设—施项目
— (2)居住!区级或居住小区级的!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!布置于交通便—利的中心地段形成居!住区:级或:居住小区级公共活】动中心
表—14:-,。1 公共服务设施】配置标准汇》总表
】
类【
— 》 ? 别
【 项目
—
— 名称!
— 一般规模(—m2/处)
—
《 ,服务
【 :。 【 规模
! 》 : (万人)
】 《。配置规定
—
配置级别!
— 布:局要求
》。
配置要求!
—
【 建?。。筑,面积
【。 !。 (:。m2)?
用地面!积(m?2)
】区,。域统筹? ,
《。 :居住区?。
? 小》区
】组团 ?。
? ,
!
—。
教育】。。设施
【 , 普:通高中
— 18班
!
》建筑面积生均14m!2以上(有寄宿学】。。校按住?校,生算每生增》加4:m,2)
】16200》
》 2-3
》
用地面积!。为18-21— m2/座 —
●
!
○—
!
—
,
, 设有—标准400m环形跑!道运动场《;有标准篮球场及】。其它:球类:场地各2个以上乒】乓球台8张以上【。
— 设24《班,、3:0班或3《6班每班5》0座:
《 , 在不足3.!。5,万人的独《立地区?。。宜,考虑设置《18班?普通高中
!。 36班以】上的按相关规定【执行
【
《
,
24班】
? 建》筑面积生均13m2!以上(有寄宿学校】。按住校生算每生【增加4m《2)
】21600》
3-】4
? , ?设有标准《400m《环形跑道运》动场:;,有体育馆、》有标准篮《球,场及其它球类场【。地,各3个以上乒乓【球台10《张以上
】。
】 30班 —
《 建筑面积生均】12m?2以上(有寄宿【学校按住校生算每生!增加4m2)
】 ,。。 ?。2700《0
》 , 4-5
】 设?有标准400m环形!跑道运动场》;有体育馆》和游泳?池、有标准》篮球场及其它—球类场地各4个以上!乒乓球台15张【以上
—
》
》 初中
】 , 18班 》
建筑面!积生均1《。2m2以上(有寄】宿学校按《住校生算《每生增加3m2)】
—13500》
》 2.2《5,-,2,.75
《
用—地面:积为15-18 m!2/:座
《 《● :
《 ○ 《。
】
! 设有》2,50m?环形跑?道附:100米直跑道的运!动场20《0m2?以上室内体》育场地有《标准篮球场2—个、排球场(—或其它?场地)1《个乒乓?球台6张以上
!。 初中宜设】24班每《班50座 》
【 3:0班以上的按相关规!定执行?
》
》
2—。4班
—。 建筑》面积生均11m【2以上(有寄—宿学校按住》校生:算每生增加》3m:2,),
,
1—8000
【 3.25-】3.:75
》 : 设有标准的400!。m,环形跑?道(旧区《250m)附—100米直跑—道的运?动,场有:体,育馆和游泳池有标准!篮球场3个、排球】场(或其它场—地)2?个以上乒《乓球台12张以【上
《
! 小学
】。 12班 】
,
建筑面】积生均10m2【以上(有寄宿学校】按住校生算每生【增加:3m2)
! 7700
! 0?.7-1
— 用地面积】14-?17m2/座—
— ●
】 ○ ?
—○
!
,
: ?设有200m环形跑!道和6?0米:直跑道?的运动场《有150m2以上】室,。内体育?场地;?有标准篮球场—、排:球,场各1个乒乓球台】6张以?上有适合低年—级学生游乐的—场地200m2以】上
《 《小,学宜设18班、24!班每班4《6,座
《。
【
》18班?
建】筑面积生均9m2以!上(有寄宿学校【按住校生算每生【增加3m《2,)
《 1《1300《
: ? 1-1.3
【
! 24班
!
? , ,8m2以上》(有寄宿学校按【住校生算每》生增加3m2—。。)
— 15000
】 ,。 1.3-1】.,6
!
《 , 幼儿园 》
— 、
》
? 托儿所
!
《 6
— 班 —
16】0,0,-2000
—。
≥—27:00
0!.,。45-?0.7
》 用地面积 !。
— 10-12m】2/座位
!。 建筑面积】
:
, 》 9-?11m2/》座位
】 :
: :
《
●
! , ○
—
应独立】设,置设于阳光充—足接近公共》绿地便于家长接送】地段层数《不宜高于3层—
:
3班!和,3班以下的托、【幼,园所、可混》合设置也可附设于】其,它建筑但应》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!四班和四班以—上的托幼《园所其用地均应独】立设置
》
《 托幼》建筑宜?布置于可挡寒风的】建筑物的背风—面但其生活用房【应满足底层满窗【冬至日不《。小于3h《的日:照标准活动场地应】有不少于1/—2的活动面积在【标准的建筑日照阴】影线之?外,。
《 ?幼(托)宜设—6班、?9班、12班或18!班每班30座
】
:
!
! ,
【9
:
班】
《 : ,2400《-3000》
? ≥45—0,0
— 0.7-0.9
!
】
12班】
【3200-》39:00
】≥,54:0,0
0】.9-1.2—。
》
!。18班
》
《 4800-—5800
— 5400】-6500
—
1.【2-1.6
【
—
医【疗卫生设施》
》 综?合医:院
2!00床 《
12】00-1400
】
《 2200-24】00
《 : :5-10
!。 用地面积
【
1】10-12》0m2/《床,
《 建筑【面,积 6?。0-70m2/床】。
《 ●
【 ? ,○, ,
【
—
? 宜设于交】。通,方便环?境较安静地段;【 ,。。
》 ?病房:楼应满足冬至—日2h的日照—。标准
【 , 10?万人左右《应设一?所300-400】床医院?
!
:。
《
?。 ,
5【00床? ,
》 3:000-350【0
55!00-6000
】
?。 1?0-:20
—
,
】 社区医院(—卫生服务中心—)
? ≥100】0
— ≥100》0
10!
―【―
—
《
●
】
!
】 设于交通便【捷,、服务距离适中地】段
?
, 在设置有综!合医院?的居:住区:内不宜单独设—置门诊部《
】 ,
社区卫!生服务站
【 :。。 , 1:5,0
》 ――《 ,
》 0.?5-1
》 ―― 【
》
《。 《
【。。● :
:
! , 全部或1/2【以上的面积应设【在首层并有》方便的对《外出入口
! 可结合居委会或!其它建筑进行设置 !
》
— , 社区健》康服务中心》(含残疾《人康复中心)
【
40【0-1000
【
: ――
【
5
【
―― 】
】
? ●
》
—
【
—应设在首层并有方便!的,。对外出入口应满足】无障碍设计》。。的要求
! 少于?1万人的《独立地段应》。设1处宜《与,其它非独立》占地的社区服务【设施组合设置服务】内容包含精神—病人的治疗康复
!
!
—
【
! ?
【 》
《 , : ?
: 文化】体育设施
【 ?
!
【 《
【
— 》
《 《 文?化体:育,设,施 :
》 文:。化活动中心》
40!00-6000【
50】00-6000
! : , 3-5
【。 人均用地面积!应不低于 》0.1m2人均建筑!面积应不低于—。0,.15m2 —
?。 ,
】 ●: ,
! 《
《 , 宜?结合或靠近同—级,中心绿地安排—
:
宜配置】文化康乐设施、图书!阅览:、科技普法、教育】培训、?新,华书店等设施并应】专门设?置老人活动中心【、青少年活动—中心、儿童活动【中心、儿童图—书阅览馆(室—)等项目
!
《
文化】活动:站,
》 1500-【30:00
?
《 ――
【 1《-1.5
! 小:区级文?化设施人均建筑面】积应不低于0.1】5m2 《
》
《
【 ● —。
《 :
宜】结合或靠《近同级中《心绿地安排 —
《 , 独立》性组团也《应设置?本站
《
宜配置文!化康乐?、,图书阅览、》科普宣传、老—年人活动、青少年】。活动及儿童》活动等活《动设施居《住人口不《足1.?0万人应设1处
!
》
》 综合体育活】动,中,心 :
100!0-1?500
《
《。 1:。200?0-
》 180】00:
: 4-6
! 人均—用地面积应不低【于0.?3m2 《
【
● 】
!
—
宜—设,置60~1》00m直跑道和20!0m环形跑道及【简单的运动》设施
》 宜配置户外!。健身场地(包—。括室外?器,械场地?、,慢跑道等)》、排球场、篮球场、!。网球场?、羽毛球场》、游泳池以》及儿童活《动场所等
—
:
:
《
居民【健身:设施: ,。
: : ――
—
: , 1500-6】000
《
? ――
【 人》均用地?面积应不低》于0:.3:m2
!
】
: ●》
○】
《 宜结合—绿地安排 》
? , :宜设置户外》健身场?地(包括室外—器械场?地、慢跑道等)【、篮球?场、网球场、羽【毛球场、儿童活动场!所等设施条》件许可还宜设置【。游泳池、排》球,。场等
—
《
【社区服务设施—。 ,
敬老院!(颐养?院)
3!000?-6000
—
《 5000-—900?0
— 15-《25
【 按千人1床位控】制规模建《。筑面积
》
《 15-2【0m2/床
! 用地面积!
:
— 25-3》0m2/床 —
《 ●
】 :。
《 ,。
!
宜】按片区?。就近:配,置设置在《安静、?环境条件较好—区域:
— 为缺?少家:庭,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!住及:。文,化娱乐场《所,
【 各区敬老院【每处容纳20—0-300床 【
《
?
— 老年人《服务中心《
? 《3,00:-350
— 《――
】 5-10》
《 每街道设一【处
?。
? :●
— ○
— ?
?
》
》 应设于》首,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!。入口服务内容为老年!人餐饮?、,文,娱、健身、》医疗保健康》复等
!可结合社区》服务中心设置
!
】 ? 老年人活动中心】
《。 100—-120
—。 ―― 【
—0.6-《0,.,75
?
《。 ,。。每,2000户设一处老!年人服务站点
! , 《
,
? ?
? ○
—
! 应设于首层】并有方便的对外【出入口宜设于小区】中,心
《 宜与社区居!委会合设
【 ,
:
— 社区居委会】
《 ≥300
】
》――
《
0.6】-0.75
】 每2000户!设一处社区居委【会,
? 》
! 《●
!
社区居!委,会负责社《区管理?其办公用房宜与【其它非?独立占?地的社区《公共设施组合设【置
【 含居委会办—公用:房及社区警务室
!
】
》物业:。管理用房
【 ? ≥:80
》。 ――》
――!
:
《 按不?低于规划总建—筑面积的2》‰
》 ?
】
《 , ●
》
【 ? 可结合其他建筑】设置建议每》10万?平方米规划》。。建筑面积分开设置】一处
】 服务内容为—设备维修、保安、】绿,化,、环卫管理等
!
?
【 社区服》务,中心
《
1500!-2000》
《。 :――
!5-10
【 每街道设一】处人:均建筑?面积0.15 m】2
】●
】○
?
【
】 : :宜设置助残、康复保!健、家政服务—、计划生育》宣传咨询、婚姻中介!等社会救助和便【民,利民的服务项—目宜与街道办—事,处组合设《置
》 , ――
—
:
:
【 社区服》务站:
20!0-300
【 : ―?―
】―,―
】――
》
!
】。 ●
】 ○
《
, , 宜《设置社会救助—、社区的便》民利民服务
! 宜与社区!居委会及其它非独】立占:地的社区《公共设施组合—设置
】 ―:―
?。
—
》
》。 派出所
【
《 2500-300!0
《。 200—0-2500
【
? , 5:-,10
【 ――
— : ●
! ○
《。
,
—
【
宜结【合公安系统内—部基层?设施建设的有—关规划?进行选址
—
》――
》
】 社区警【务室
】 20-《50
?
――
!
, ――
! , ―― —
《。
【
》 ●
【
○—。
—。 宜与社区》居委会?及其它非独立占地】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!设置
《
――
!
【
:。。 : , 市政?。公,用设施
》
《 ?市政公用设施 【
《 邮政支局— ,
200!-5:00
《 ―― 【
—――
!――:
○ !
【
—
—
— 邮政支局宜独立!占地: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!
【―― ?
》
》
— , 邮政所
】 300-5!00
《。 ――
! 1》.5-3
! ―:― :
? , ?
《 ?
—○
》
【 : ――
【。 , 业?务包括电报、—信函、包裹》、兑汇和报刊零【售,等
!
— 垃圾收集站—
一层!11:0
!。。。两层:。250
— 一层11【0
《 : 两层1—50
》 : 0.2《5-0?.5
》 ――
】 ? :
—
:
● 【
》
服!务半径不宜》超过0?.8km宜采用分类!收集方?式且与周围建筑【物的间隔不小—于6m?
— :
,
:
:
《
? 垃?圾转运站 》。
》 ――?
【800-《3000
【 ?。 25《00-100—。00
?
? ―?―
―!― :
《。 ● 《
】。
?
!
【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!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!为2~?4,km:。。
》 ――
!
【 公共》厕所
— ?> 60
】 >60》
0.】。25-0.5
! ――
】 ,
—
! :●
!
,。
独立【式公共?厕所与周围建筑物】的距离应《不小于6《m周围宜设置不【少于3m宽的—绿化带
— 应附设1】0-20《m2 环《卫,工具房1间
【
《
》 社》会停车?场/库
— ―― 【
? >3500】
—5-10
》
―—―
】●,
《
【 ,
!
【区域统筹《。安排:可独:立用地也可设于【大型建筑地下—
》 ―?―
【。
【 公交首末站
!。
《 ――
! ,每条线路《1000-》1,400
— 3-5—
,
―― 】
,。
】 : ●
— : :
】
》 区域统筹安排可】独立用地并与居【。住,区或小区开》发,同步建设
】 ――
】
】 ? 配电房
! :―,―
— ――《 ,
―― !。。
:。 ? ,――:
:
, ,
】
《
】。 ●》 ,
: , : 位置?和面积与供电部【门进行协商》确定:
【与供:电部门进行协商【
:
,
》
开闭!所
《 ?。 ――
— : , ――
— 《――
》 ――—
【●
】
《
!
―!―
《 与供电部门!进行:协商
《。
! 燃》气,供气站(液化气瓶】装,供应站)《
2【00-3《00
【 400-》500
】 ,5
【―,―
【
《 ? ,
○】
? 》
应【独立用地服》务半径为1-—3km瓶装供—应站的瓶库与住宅间!距,不应小?于15m与重要【公共建筑间距不小】于25m
】 ――
!
—
《。 调压站
】 , :――
》 20
【
《 ,――
【。 ――
【 ●》 ,
? ,
》。
【 《。
》 ,。 供气半《径,以0:.5k?m为宜当《用户分布较分散【或供气区域狭长时可!考虑适当加大—供气半径
】 ――》
:。
! :。 商业服务—。设施
!肉菜市场《(可设于超市内)
!
》2000-2500!
,
――【
3】-5:
: ―― 【。
《
》 ●
! ○
】
】 肉菜市场—应,达到居?住区级规《。模城市?边远地段的新区居】住人口?不足时允许设置小】。区级肉菜市场(生】鲜超市?),
: 新区肉!菜,市场宜独《立,。用地:老城区允《许结合非居》住建筑设置肉菜市场!宜在运输《车辆易于进》出的:相对独立地》段与:住宅要有一》定的隔?离措施;应保证全部!或1/?2,以,上的面积设》在首层且有方便的对!外出:入口禁止露天—设置市场室内净空高!。度,不,。应,低于4m
! ――《。。
【
1!。500-《2000
】 ――
—
? , ,1.5-3.0
】
】
10【00-1500
】
―—―
【 1-1《。.5
《 ,。
—。
注(1】)市政公用设施除】本表:中所列项目以外其它!。道路交?通设施、《给水设施、排水设】施、电力设》。施,、通信设《施、燃气《设施、消防设—施和环?卫设施等的》规划标准请》参见本规《定的有关规定
】
《 (2)表中】●为必?须设置的项目○【为,可选:择设置的项》目
?
》。 (3《)部分?设施可合并设置
!
? (4)【如,碰到:要,求配置“社区中心】”应包括文化—。活动站、社区—服务:站、社?区健康服务中心、】居委会、社区—警务室?和,居,民,健身设施等》内容
! (5)控—规有:明,确规:定的按控《规,。执行
【 《(6)本表的“一般!规模”是该公共设施!面积的最低要求开】。发商可根据自—己,的,需求适当增大 【
《 , ?(7)本表中—“区域统筹”公共】服务设施是指服【务规模超过居住区】需要在市、》。区等层面进行区域】统筹的面向》居住生活服务的公】共设施 《
: 《 (8《)九年一贯》制学校及完全—中学的配置要求【按,照小学、初》中、高中的标—准,进,行,综,。合配置
【
? ?
,
1《5 :给水工?程
15.—1 城市水资源和城!市用:水量之?间应保持平衡以确】保城市可《持续发?展新建水源必—须进行水《资源:论证对与其》他城市或地区共享的!。水源应进行区域【或流域范《围的水资《源供需平衡》。分析
《 15.2 严格!执行:广东省珠江三角【。洲水:质保护条例》切实保护水源—境外引水工程及【。其,配套水源网络—工程应与当地—。政府和上级》。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协商《划定:水,源保护范围
【 1?5.3 节约用水】逐步推广再生水、】雨水:等多种水资源的综】合利用
》 , ,15.?4 :详细规划以上层次规!划的用水量指标【应,符合表15-1规定!
表?1,5-1 详细规划】以上层次规划的用水!。量指标
】
:
用地【类型:
《 用水量指【标
》
《
?。 ,。 : R
?
: , , 居住?用地
》 : 250L—/人·?d
》
?
】C,
公共设!施用地
》。
: 50~15】0m3/hm—2·d
》
,
?
》 M
—
》工业用?地
》 :。 100~15【0,m,3,/hm2·d 【
?
】 W
】 :仓储用地
【 ? 40~50m【3/hm《2·d 《
—
?
《 T
?
对外交】。通用地? ,
,
》25m3/》。。hm2·d
【
》
》。。 S
! 道路广场》用地
》 《2,5m3/hm—2·d?
》
— :。 , U:
市政】公用设施用地 【
50m!3/hm2·d 】
: ,。
—
, G
【 绿地—
25!m3/hm2—·d
—
【 ? ,D
? 特殊—用地
【 5?0m3/hm2【·d
】
注(1)当】工业:耗,水量高、容积率【大时采用上限反之采!用下限?
《 , , (2)公共设施!用地:的容积率大时—采用:。上限反之采用下限】对于:不同性质《的公共设施用地的用!水指标?可参照城市给水【工程规划规范(G】B 50282-9!8)中的《相应用水指》。标确定
— , 《(3)本表为规划】期最高?日用水量《指标
15.5 !。详细规划阶段的用】。水量指标除居—。住以人?口,计算、?浇洒绿地及道路【广场以用地》面积计算外》。其他均以《建筑面积计算用水量!指标应符《合表:15-?。2,的规定
表1【5-2 详细规划的!。。用水量指标 】 【 —
【
: , 建筑类型
! : 用水量指标【
》
:
— 居?。住,
:。
25【。0 L/人·d
!
:
《
《。。 , 商业金融
】
, 15 】 , L/m2—·d
!。
】行,政办公
】 1?2 —L/m2·d
! :
】 :工业厂房
【 《6,~10? ,L/:m,2·d
】
,。
!。仓储
【 3.《5 L?/m2·d —
— ,
:
浇洒【绿地及道《路广场
》
25 】L/m?2·d
—
》
注(1)居住用】水标准?所列用水量已包括】生活区?内小型公共建筑和】小型浇洒绿地用【。。水量但未包括—大面积绿化及市区级!公共建筑用水量
! (【。2)本表为规—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!标
15.6!。 城市供水》。水源枯水流量保证率!应,根据城市不同地【区的性质《确定宜采用90【%~97%
!15.7 计算【用水量时应考虑8%!~,12%的其他用【水量:总体规划中》应采用多种方法对】用水量进行复核【
15.8— 水厂用《地面积应包括生产】废水回用用地和污泥!处理用地并预留【深,度,处理用地宜按表15!-3进行计算—水厂厂区周围应设】置宽度?不小于5米的—绿化地带
表15!。-3 水厂用—地控制指标 【 》 》 ? :
—
?。
】建,设规模?。 (万m3/d)】
净水厂! (:包括深度《处理)?(,hm2/万m3)
!
《
, ,。
? 《1~5
】。 1.《0~0.70
! , ,。
【 ?5~1?0 :
0【.7:0~0.5》。0 :
?
! 10~30【
? , ?0.50~0.30!
《
《
30!~50 《
0.3!0~0.10—
《
注—(1)规《模,小于1万m3/日】或大于5《0万m3/日—的水厂宜参照执行建!设,规模大的取下限【。建设规?模小的?取上限
《
—。 (2)本表指【标,已考虑深度处—理构筑物及污泥处理!设施:用地
【 , :(3)本指标未包括!厂区:周围绿化用》。。地
15》.,9 配水系统—。中,需设置加压泵站时】其位置宜靠近—用水集中地区泵【站用地面积》宜按表?1,5-4计《算泵站?周围:应设:置宽度不小于1【0米的绿化地带并宜!与城市绿化用地【相结合
表15】-4 ?给水泵站《用地指标
—
】 建设规模(万】。m3/d《)
— 泵站用《地(:hm:2/万m3)—
!
》1~5
! 0.35~—0.25
—
《
?
: 5~—10
!0.:2,5~0.20 【
《
《
10】~30
》
0.20!~0.1《0
!
《 30~—50
— 0.1—0~0.03
】
:
注(【1)建设规模大的取!下限建设规模小【的,取上:限
》 : (2)加压【泵站: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!池时可根《据需要增加》用地
— ? (3)本指—标未包括站》区周:围绿化地《带,用地
《 , 15?.10 城》市城区配水》管,网的供水水》压宜满足用户接【管点:处,服务水?压0.28兆帕的】要求局?部地势较高的地区】和高层?建筑水压不能—满足要?求时可设《置局部加《压系统工业用水【服务水压可根据【用户的实际需要确定!但不宜小于0.16!兆帕:
1》5.11《。 配:水,管网按?远期规划用水量设计!且应留?有余:地宜按最《高日最?。高时用水《量乘1?.,。2~1.3的—弹性系数计算并【。按消防时及事—故时等工况进行校核!。
,
15.12— 市:政道路上的消火【栓需:要,与给水管道同步建】设消火栓距离道【路交叉口《的距离宜按》6,。。。。0米控?制消火栓间距—不得大于120米】保护:半径不大于150米!
16 排—水工程
16.】1 城市排》水系:统应: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!成合:流制的?。建成区应进行截流式!合流制改造并结合】规划:逐步改?造成分流制》
1?6.2?。 确定?污,水处理厂用地面【积时应为《城市发展和》。污水厂自身发展【留有足够的备用地并!应预留?污水回?用,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宜!按表1?6,-1:进行估算《
表16-1 污!水处理?厂规:划,用地控制指标
!
》 : 建设规模
】
《 — (《万m3/d)
【
一级处理!
— 《 (—hm2/万m3【·d:)
:
二—级处理 《
》 , 】(hm2/万m3】·d)?
深度】处理
— , 《 (【hm2/万m3·】d)
—
】 1~《5,。
:。
1.4】~0.6
】 2.0~1.!2
1!.6~1.2
】
—。。
— 5~10
】 《0,。.8~0.5
】
》。1.2~《0.:8
《 ? 1.2~》0.95
—
—
—。 10~20
】
》。。0.:6~0?.4
— 1.》1,~0.?6
】0.95《~0.8 》
: ,
】 ?20:~50
【 0.5~【0.:3
—。 , 1.0~0.【。5
0!.8~0.6—5
】
《 : :50~?100
!-
0.!。5~0.4
! 0.65~0.!5
?
》
注(1)用地指】标是按生产必—须的土地面积计算】
《 (2)【本指标未包括—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!
16.3 污水!泵站:占地面积宜》按表:16-2《进行估算
表16!-2 污水泵站规划!用地指标
】 ,
》 建设规模(万m!3/d?)
:
? 用地指标(m2!)
—
【 , 1~5 》
,
》55:0,~1000
】
《
】5,~10
】 100》0~1500
】
》
《 ,。 10~20 !
? ?15:00~2000【
?
?
,
【 20~《。50
》 , : 2000~27】。0,0
?
,
》
? 50~【1,00
— 2700【~4700 —
】。16:.4 ?。雨水规划《设计:流,量应按下《列公式计算》
:Q=q·《ψ·F?
:
式中【Q雨水设《计流量(《升/秒);q—设计暴雨强度(升】/秒·公顷);ψ】 径流系数;—F汇水面积(公顷】。)
16》.5 综合径—流,系数:可按表16》-3确定
表【16:-3: 综合径流系数【 《 , 》 :
!
《
《 区域》情况 ?。
综【合径:流系数
【
【。 城市建筑密!集区(城市中心【区)
0!.6:0 ~ 《0.85
【
! 城市建筑较密!集区(一般规划区)!。
—0.45 ~— 0.60
!
:
— ?城市:建设稀?疏区(公《园、绿地等)
! , 0.20 【~ 0.《45
》。 :
:
》 16.6 —。城市暴雨强度按【肇庆市颁布的暴【雨强度公式计算
! , ?暴雨强度公式为
】
式中
】
q设!计暴雨强度(L/】s·hm2);
! 》 t:=t1+m》t2:;
:
【t 降雨》历时(?min);
—
— t1地面》径流时间(min)!取5:~15min;【
】m延:缓系:数暗管m《=2:;
:
》 P设《计暴:雨重现期
】16.?7 雨水管渠规划】设计重现期应根【据汇水地区性质【及地形特点等因素】确定在同一排水系】统中可采用》同一:重现期或《不同重现期》重要干道《、重要地区或短期积!水,能引:起严:重后果?的地区重现期选【用3~5年其他地区!重现期选用1~2】。年
》16.8 雨水【泵站占地《面积:宜按表?1,6-4进行》估算
?
表16-4 【雨水泵站规划—用地指标《
,
! 流量(m3【/s)
】 用地?指标(m2)
!
【 《1~5
】。 5?50~2《000
【
:
】。。 ,5~10
】 2《000~3》500
》
:
?
》 1《0~20 》
《 3500~【56:00:
《
】。 ?。20~?50 ?
560!0~1?0000
!
《。注(1)雨水泵站规!模,按最:大秒流量计
—
(2!)合流泵《。站可参考雨》水泵:站指标
1】6,.9 设截流管时】溢流井的截》流倍数应根据—旱流污水《的水质?、水量、总变化系数!及受纳水《体的水?环境质量、水体【卫生要求、》受纳水体水域使用】功能的环保要求、】水环境容量、—水文和气象条件【等因素经计算确定一!般采用1~3倍
】
16.10 【雨水管道和合—流管:道应按满流》计算污水管》管,径应留有《余地:宜,按规:划污水量乘1.【2~1.3》的弹性系数计算具体!按表16-5进【行计算
表1【。6-5 污》水管渠最大设计【充,满度
【
? 管径或渠高!。。(mm)
】 最大设》计充满度
【
》 ,
? 200—~300
!。 0.55》
:
!。 ?350~4》00
【 ,0.65《
:。 :
! 50?0~900
! 0.70
【
】
: ≥1000
!
0—.,75
》
16【.11 城》市污:水管网与污水—厂的建设应作为一个!整体的系《统工程来考虑要贯彻!。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、同时投》产的三同时政策【
16.》12 排《水管渠应《根据城市规划进行】统一的专项规划按远!期规:划,水量设?计分期实施
—
17 电力工程
!
17.1 详【细规划以上层次规划!中的电力负荷预【测以单位用地及分类!用地:负荷密度法为主【用弹性系数法及【综合用?。电水平法进行校【验
?17.2 分类用】。地负荷密度》指标宜?符合表17-1【的规定
表—17-1 分—类用地?负,荷指标?表
?
《
《 用?地类型
! 负荷密度》(kW/hm2)
!
】。
R
】
: 居住》用地
—。 15》0~40《0
—
【 C
【 , 公共设施【用地
】 300~100】0
《
—
? M
! 工业《用地:
》 200》。~500《
—
?
《 W?
》 仓?储,用地
】 20~3》。0
!。
:
《 T
》 对外交【通用地?。
10!~20
—。
—
》 S
—。 道路广—场用地
》
1—0~20 》
—
《 : :U,
市政!公用设施用地— ,
,
, ? 150~》250? ,
【
G !
? 绿《地
1!0~1?5
—
】 D
》
特—殊用地?
《 150~25!0
】
】E :
水域】和其它用地
【
》5~:10
!
17.》3 电力负荷—预测推荐标准
】 , 《 (1)单位用地】面积负荷密度—标准:宜为1.5~2.】5万千瓦/》平,方公里
— 《 (2)人均综【合用电负荷标—准宜为1.5—~2:.0千瓦/》人
:
(】3)人均综合用【电量标准宜为400!0~8000—千瓦时/人·年
】
17.4【。 详细规划阶段的】电力:负荷预测以单位建】筑面:积负荷密度》。。法,为主:用单位?指标法进《行校:验单位建筑》面积负荷密》度标准宜符合表17!-2的规定
—
表17-2—。 单:位建筑面积负荷【指标 》。 : —
—
: :
《 , 建筑类型 —
负荷标!。准(W/《m2)
《
! 《居住 ?
—20~60
!
,
— : 行政办公》
:
,。。 40~【100
! ,
:
》商业服务业》
40!~100《
】
工业厂!房 :
—40~?80
【
—。 仓储》
《 1《0~20
】。
》
《 道:路广场
! ,1,5,~3:0kW/h》。a
《
—
, 市》政公用设施》。
? ? 40~《80
》
! , 绿地
》。。
》10~?15 kW/ha
!
:
! 特殊用地
】
5~【1,0
!1,7.5 《按电压等级分类可】分为:500千《伏、22《0千伏、110【千伏:、1:0千伏(20千伏)!、380/220】伏五类
17!.6: ,5,00千伏变电站宜布!置在:。。城区边?缘,有充足?的走廊用地 220!千伏: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!心宜临近大》型高压走廊和主要】电,缆通道110千伏变!电站应深入》负,荷中心便于10【千伏出线《
,
17?。.7:。 变电站主变及用】。地规模宜符合表【17-3的规定【
表17-3 变!电站主变及》用地:。规模 ? , 】 ?
【
【 变电站电—
】 压】等级
【 标准《主变装机 (—MVA?)
户】内GIS
— 》 : 占—地面积(m2)【
,
》户,外GIS
】。 — , :。 占地面积》(m2?)
《 ?户外式
! 】 占:地面积(m2—)
?
—
11】0kV
《。
》3×:503×63—
》 3000~—4000
— 4000~!500?0,
》 :
【 ,
《 , 22?0kV
【 3×180【4×240》
》 5000~—800?0
《 ?。800~15—000
》 25—000~35000!
:
》
【500?k,。V
3】×,10004》×1000
!
《
:
— 《100000~2】50:00
—
17.【8 城?。市架:空电力线路》的规划走廊宽度应】当按表?17-4的规定
】
表1?7-:4 城市架空线路】走廊控?制指标 《。 , ? 《
!
电压等!级
《 《。单回(m《)
? , : 双回(m)
【。
?。 同塔四回
】
》。导线边防《护距离(m)
】 :
》
5—00 KV
—
7—0
《 7《0
【75
【。 20
】。
!220? KV
】 4:5
《 45
! 45~60
】
, 15
【
】
11【0, KV?
,
: 30》
? ?30:
: 30~50!
,
10
!
1【7.9 220【千伏:及1:。10千伏电缆通道控!制指标?宜符合表17—-5:的规:定
:
表17-5 2】20千伏、11【0千伏电《缆通道推荐指标【 (宽?度m) 》 :
:
,
?
敷】设方式
》
? 》 ,电压等级
! 单?回
《 双回
】
单—。沟
】双沟
《
,
》
:
直埋【
直】埋 :
《 :复合沟 《
复合】沟,
:
》 ,
》 220 KV
!
2—。.5
— 3.5
!
》
】 ,
! 110 K—V
2】。.0
3!
: 《1.9
— ,。 :3.:8
:
,
1【7.10《。 新建架空线—路,走廊位置《不应选择在极具【发展:潜力的?地区应尽可》能避开现状发展【区、公共休憩用【地、环境《易,受破坏地区或—严重影?响景观的地区
】 17.11 】城市照?明设施?宜采用?新,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!料,、新光源应》。做到高效、安全、耐!久,并符合国家有关节能!规,定的要?求
17.】12 ?城市主干路、次干】路、支路等道路照】明应遵守有》关国家、行业—标准:和技术规《范的要求《路灯宜?根据道路宽度—、断:面型式?设置:在,路侧带、人行道【绿化带?。或中央分隔带内路】灯的:配制、间《隔距离、安装高度应!采用合理方式使路】面亮度分布均匀而】且经济路灯》设施应采用》节能技术并满足照】度,要,求
《 17.13— 城:市,主干:路、次干路及集中出!线处应设《置电力电缆沟—电力:。电缆沟应采用隐【蔽式线路较》少的地?段可采用直埋或穿】管埋地敷设
17!.14 10—千伏电力电缆沟采用!0.8米×1—.0米、1.0米×!1.0米《、1:.2米×1.—。2,米等标准断面与11!0千伏电缆同沟敷】设时采用1.4米】×1.4米》或2(1.4×1.!4):。米
18 【通,信工程?
18.1 详细!规划以上层次规【划中固?。。定电话?用户预测可采—。。。。用普及率法普及【。。率宜为50~70】线,/百人
1—8.2 详细规划以!上层次规划中线密度!可根据不同性质【用地的相应指标进】行预测分类用地【预测指标宜》符,合表:18-?。1的规定
表18!-1 分类用—地预测指标 !。 ! ?
!
用地类】型 :
: 线密度(线!/公顷)
》
—
【R :
—。。居住:用地
【 100~2【50
—
】 C
—
, 公共设【施用地?
》 :15:0~:300
【
—
: M
【 ?。 工业用地
!。 ?5,0~:100
—
! W
【 ? 仓储?。用地
— , 10《。。~15
— :
:
】T
?
对外交】通用:。地
《 20—~40
!。
,
】S
?
道路广场!用地
】 10~2》。0
!
U】
— 市政公用》。设施用地
】 50~80】
【
《 ? G
!。绿地
【 , 5~10
【。
! 《D
》 特殊用地【 ,
10】0~2?00
【
1》8.3 详细—规划阶段可采用单】位建筑面积指—标进行线密》度预测预测指标符合!。表18-2的规【定
表18—-2 ?单,位,建筑面积预测指标 ! — :
!
《 , 建筑类型【
— 线密度《(m2/线》),
!
? 居住
【 ? 50~《100?
【
行!政,办公
》 40~60!。
?。 :
:
《 ? ,商业服务《业
《。 2》0,~4:0 :
》
?
工业厂!房,
— 2:50~400
!
《
仓!储 :
5【00~100—0
》
《
道】路广场 《
20~!30线/h》。a
—
】 市政公用设施 !
,
50~1!50 ?
?
:
,
【 绿地
! 5~10线/h】a
—。
:
18.4 【局址应?设置应向大容量、少!。局址方向发展宜靠近!用户中心、便—。于管线布置的道路附!。。近
《 18.5 电信】局所规划应符合【下列规定
【 》(1)电信目标局局!。址用地宜为3000!。~4500平—方米枢纽《局局址用地宜—为,。4000~50【00:平方米
! (2)电信光】节点所需建筑面【。积宜为2《0,~30平方》米光交?接点所需建筑—面积宜为4》0~50《平方米
! (3)宽—带(I?P)局址一》般与机房统一设置建!筑面积宜为100】0,~200《0平方米宽》带(IP)网—光节点建筑》面积宜为2》0~30平方米【光交接点宜为40】~50平方米
】
18.6》 邮政局《是城市邮政部门【的,行政:机关较多在城市中】心区:设置邮政支局—按城市邮电支—局所:工,。程工程暂行技—术规:定不:同等级?规,。定建筑如表》。18-?3规定邮政支局【。结合城市《规划用地密度和【。容积率等要求—控制:邮政所营业所—可考虑配《建
:
表18-3 邮政!支,局所面积要》求 (m2》。) 》 《 ?
—
【。 项 目
—
? 一等局(业【务收入
【 》 , : : 10?00万元以》上):
二等】局(业务《收入
】 《 : ?5,00:~1000万元)
!
三等局(!业,务收入
! : 10!。~50万元)—
,
【
—建筑面积
【 邮政支局 !
? ?。2580
【 1990【
152!0
《
《。
?。 邮政营【业支局
— ? ,1980
【 154—0
?。 , ?1200
【。
《
? 用》地面积
】 邮政支》局
》。 37》00~4500【
【280?0~330》0,
2】170~250【0
》
《
— 邮政营业支局 】
280!0~330》0,
:
》2170~》2500
】 1700~2!000
》
《
18》.7 移动通—信局址用地》宜为300》0~4?500平方》米移动?基站:所,需建筑面积宜为40!~60平方米
1!8.8 有线电视分!中心、管理站及片】区机房?宜结合居住配套设施!设置不?宜单独占地站址建】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!18-4的规定
】
表18-4 有线!电视站址建筑面【积指标 — 《 》
】
《 ? ,站址类型
! 建?筑面积(m2—)
》
》。
: , 分中心
】 80~15!0
】
? ? 管:理站:
【20~30
!
! 片区机房
【
10【~2:0
:
【18.9 在详】细,规划以上层》次规划中应原—则确定微波站站址】及,。通道方向;在—控制性详细规划阶】段,应,对各:部门的综合传输通】道进:行核对?校验提出《控制高度和宽度【的,要求市区内除改【建外应严格》控制新建微波通道】现,有通道作为》无线通道必须—加以妥善保》护
?18.10 【基站布局应》根据基站专业发展规!划和通信服务的【需要确定无线—电覆盖范围并达到】国家通信行业—的服务质量》标准新建基站选【址应符合《。城市市容《景观的?。要求;新建基站【在居住?区选址的应优先考虑!设,置,。在非居住《建筑上
《
19》 燃气工程》
19.1 各层!次规划中的居—民生活耗《热量指标取27【00~2930兆】焦/人·年其中【主城区居民》用气量预测取本指标!的,上限
《 19《.2 详《细规划以上层次【规,划中的商业》、工业?企业生产和燃—气锅:炉等各类用》气量的预测方法为比!例估算?法商业?总用气量按居民【生活总用气量的【40%~60%【计算;工业》企业:生产总?用气量按《居民生活《总用气量的25%】~4:。0%计算《;燃气锅炉总用【气量按居民生活总用!气量的?25%~50%计算!
19.3—。 规划中的商业、】工,业企业?生产和燃气锅炉等】各类用气量》的预:测方法为分》项详细估算法其【各类用户用气—量定额可参照附表】19-1《、表:19-2、表19-!3在没有具》体,详细资料的情—况下可参考比例估】算法结合其用地【性质及建设强度确定!合适的?比例
《表,19-1《 肇庆市区各—类公建商业》用,户耗气指《标汇总?表 ? 》
! 类别 —
》 单位 《。
:。 用气指标】
:
《 天然气用量
! 《备注
【
》。
高—级宾馆?
《 : ,。MJ/床.年—
95!00:
》 0.656N【m3/床.日—
— 该:指标包?括卫生用热、洗衣】消毒:用热、洗《。浴中心用热等
】
【
—旅馆及招《待所
《
有餐厅】
》 MJ/床.年 !
》 4500》
《。 0.《387Nm3/床.!日
》 指仅提供普通!设施条件一般的旅】馆和招待所
!。
:
《
? 无餐厅
【
: 900
】 ? 0.062—Nm3?/床.日
—
】
》餐饮业
—。 MJ—/座.年
【 ? 9000
! 0.621N】m3/座.日
! 《主要指营业》餐,馆,和小吃?店
】
》 : 职工食堂
【
, ? MJ/《人.年
! 1:8,84
— 0.1》30Nm3/人.日!
?
—
, ,
:
?
—医院
!MJ/床.年 【
360!0
0】.,2,48Nm3/床.日!。
按医!院床位计算》
—
?
: ? 大专院《校
?
, MJ/人.!年,
:
? 2510—
《 0.21Nm】3/人.日
! , 用?气天数30》0,天
】
?
? 托儿所幼儿【园
《 《。全托
》 《MJ/人.》年
2!300
《
《 0.211Nm3!/人.日
—
》用气:天数:275天
—
! : 半托
! ,。 ,126?0
? ? ,0.115Nm3】/人.日
!
表19-】2 锅?炉耗气指标表 】 , : ? — 】
! ?序 号
【 锅炉额定【蒸发量(《吨/:时)
】热效率(%)
! 耗气指—标(兆焦/时)【
:
【
1
! 2
【 80
—
6260!
】
,
: 2
》
, , 4
【 ?80
》 12》5,。50
》
】 3《
: 10—
《 90
【 27》910
《
:
【 4
】 ?35~?40
— 92.》5
8】7,。。135~88—900
!
:表,。。19-3 各—类用户月、日、【时高峰系数表—
《 ,
序号!。
【类别
《
Kma】xm ?。。
《 Kmaxd
!
, 《Kmaxh》
《
? :
1
】
《 ,居民用户 》
《 1.《。25
?
》1.15
— : , 2.8
—
】 2
! 公建用户
!。 , 1.25【
1.】15
》 2.8
】
】 : 3
】 ,空调用户
—
, 1》.5
》 1.3—5
【1.65
【
【 4
】 ?锅炉用户《
1】.25
【 1.1》5
2.!8
《
】 : ,
】 5《
—工业企业
! :一班制?
《 1.1—5
《 1.05【
3.0!
—
二!班制
— ?1.15
】 1.05
! 1.5
【。
! 三》班制
《
1.1】5
1.!05
— 1.《0,
?
:
19.4 天!。。然气门站和储—。配站用地指标宜符合!表19-4的—规定
表19-4! ,天然气?门,站,。、储:配站的用地指标 ! !
【
》 燃:气站场类《型
【。 用地指标(—hm2)
】
:
》 门《站
》 0.3~【1.0?
【 ,。
《 储配站》
— 1.0~5.0】。
】19.5 天【然气调压站用—地指标宜符合表1】9-5的规定
【
表19《-5 天然气调压】站的用地指标 【 《 , !
!
燃气站场!类型
】 用地指标(hm2!)
!
《 采用撬装式设备!的调压站《 ,
? 0.》03~0《.,1
:
】
》。采,用非撬装式设—备的调压站 —
?。 0.1—~0.3
—
》
19.6 液化】石油气供应基地是】液化:石油:气储存站、储配站和!灌瓶站的《统,称供应?基地用地指》标宜符合表19【-6的规《定
表19-6】 ,储,存站、储配站和灌瓶!站用地指标 — : 【
—
? : 站内《贮罐总容积》(m3)
! 用地指标(hm】2)
【
— <500
】
《 0.5~1—.0
!
:
: 5《0,0~1000—
—0,.,8~2.0
】
《 ,
—1000~》300?0
— 1.5~4.0】
1!9.7 液化—石油气气化站宜设置!。在相对?。独立的?安全:地带用?地指标?宜符:合表19《-,7的规定
表1】9-:7 液化石油气气】化站的用地指标 ! 】 :
—
【 燃气站场类型 !
?。。 用地》指标(hm2)
】
!。 瓶组气化】。站
》 , 0.03~0.!1
—
,
《 储》罐气化站 》
: 0.15】~,1.5
【
?
19?.8 液化石油【气瓶装供应站宜布置!。在,供气区?域中心附近占—地面积宜为0.【0,。6,。~0.?15公顷在管道气供!。应能够覆盖的范围】内宜:逐步取消《液化:气供应站点》
: 19.9— 各:类燃:气,管,道宜采?用直埋方《式敷:。设并按国家相关【技术要求进》行,。保护沿道路敷—设的:管道一般布》置在道路的东侧【、北侧
【19.10 —中,压燃气?管道宜沿《人,行道敷设;主干【管应按环状管—网布置;市政燃【气管道的管》径不宜小于》DN100
【19.11 燃气管!道的施工《建设宜与实际供气期!协调:。供气期不确定—时规划可预》留管位
20【 工程管线综合
】。。
2:0.1 《工,程管:线在道路下面—的规划位置应布置】在人行?道或非?机动车道下面通【信电缆?、给水输《水、燃气输气—、污雨水排》水等工?程管线可布置在非机!动车:道,或机动车道》下面
》 20?.2 沿城市道【路敷设的工程管线】以道路中《。心线为?界宜在东、北—侧从道路红线向道路!中心线方向依次平行!布置通信线路、燃气!管道、污水管道【西、南侧从道路【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!向依次平行布置【电力线路、给—水管道、雨水管渠
!
20.3 】红线:宽度超过40米的道!路,宜两侧同时布置【给水、?燃,气管道和排水管线】
《20.4 》工程管线在庭院【内建筑?线向外方向平行布】置,的次序应《根据工?程管:线的性?质和埋设深度—确定:其布置?。次,序宜为电力、通信】、污水、雨水、燃气!、给水当燃气管线可!在建筑物《两侧的?任一侧引入均满足要!求时燃气管》线应布置《在管线较少的一侧
!
20.5 工!程管线之《。间及其与建(构)筑!物之:间的最?小水平净距应符【合表20-1的规定!当受道路宽度—。。、断面及《现状工程管》线位置?等,因素限制难以满足】要求时可根》据实际?情况采取安》全措施后适》。当减少?其最小水平》净距
表20】-,。1, 工程管线之间及】其与建(构)筑物之!间的最小水平净【距(m)
】
!。 序号
【 ? 管线?。名称
《
, 1
】 2
》
3—
—4
? 5
! 6
【 :7
— 8
【 9
— 10
】 11
— 12
!
! 建
】 筑》
!物 :
给水】管, ,
污水 !。
】雨水: ,
? 排水 】
管!
燃】气管
【。 , 热力管
【。 《电力
【 : 电线
】 电《信
【 电缆》。
? 乔木
! , 灌木
! , 地上杆柱
!
【 《
【
—。 d≤
—
》 200
—
m】m,
> 】
? 《 200
【 mm
! 低
】 压 】
《 , 中压
】 高压《
直】埋
— 地?沟
?
? 直埋
—
线沟 】
—直埋
!。管,道,
通】信,
? 照明 !
《 ,。 及《
】 <10kV
!。。。 : 高压铁塔基础边】 ,
》。 道路
— 侧石】
? 《 边缘
! 铁路钢轨(【或坡脚)《
:
—。
B【
A
! B
!。 A
【 :≤
》 》35kV
》
>35】
《 ? ,kV
《
》
1
!
建—筑物 ?
? ,
】 1.0
【 , 3.0
】 ?2.5?
0.】7
《 : 1.5
— 2》.,0
《。 4.0
【
6.0】
2.5!。
? 0.5
】 0.5【
: 1》.0
— 1.5
—
? 3.0
—
1.5】
*
】
! ,。 0.6
!
》
, 2
! 给水管
】 , d≤2—00mm《
? , : 1.0
!
?
: 1.0
】。 0.5【
1【.0
1!.5
》。 1《.5
《 0.—5,
《 ,。 1.0
— 1.5
! 0》.5:
《 3.0》
: 1.5
! 5.0
!
【。
d>2】00m?m
】3.0
《
》1.5
!
》 ?3
《 污《水、雨水排水—管, ,。
》 2.5
! 1.0《
,
》1.5
【 ?
1.0!
—1.2
【 1?.5
—。 2.0》
1.】5
0.!5
1.!0,。
—。1.:5,。
0.】5
— 1.5
— , 1.5
【
—。
4】
? : 燃
! 气
》
管】
低】压
?
p≤0.!05cmMPa【
0.7!
0【.,。5
1】.0
D!。N≤300》mm0.《4
《 《 ,DN>30》0、、、、mm0.!5
:
1.0】
《 :0.5
】 ,0,.5:
1.0!
1【.2
》 ?1.0
】 1.0
》
:。 , 5.0
【 , 1.5
! ,
》。
中
! 压
!
【
0—.005MP—a<:P,≤0.2M》Pa
【 1.5
【 : 1.2
— 1.—0
《 1.》5
《
【 》
—0.2MPa<【P≤0?.4 MP》a
》。 2.《0
:
?
?
【。高
— 压
】
【 0.4【 MPa《<P:≤,0.8MP》a
》。 4.0
【 : 1.0
【 1》.5
— 1.5
! 2.0》
—1.0
》 : 1?.0
?
《 2.5
【
—
?
《
0—.,8MP?a<P≤1.6M】Pa
】6.0
【 1.5
【 , 2《.0
2!.0
4!.0
1!.5:
? : 1.5
!
—。。 5
【。 热《力管
《
直— 埋
【 2.5
【 1》.5
— :1.5?
1.0!
,
, 1.0
】
》1.5?
,
, 2.0
! 》。
《 :。2.0
— 1.0—
: 1.5
!。 ? 1.0
】 2.0
【 3》.0
— 1.《5,
—1.0
【
,。
:。
地】。 沟
!0.5
【 1.5
】 2《.0
】4.0
!
】6
《 , 电力电》线
— 直 埋》
:
《 0.5
!。 0.5《
》 0.5
— 0.5
! 0》.,5
》 1.0》
《 1?.5
— 2.《。0
】
:。 0》.,。5
1.!0
0】.6
】1,.,5
》 3?.0
—。
! 线 沟
】
!
,
7
【。
》电信电线
—
《 直 埋
! 1.《0
【1.:0
?。 《1.:0
? 《0.:5
:
1—。。.0
《。 : 1.5
—
《 1.0《
? : 0.5
》
》1.0
》 1》.0
《 《1.0
—。 : 0.5
— 0.—6
— 1.5
— : 2.0
—
》
【 管 道
—
1.5】
,
1.0
!
? 1.5
【 :
】 8
】 乔木(中心)【
3【.0
】1.5
!1.:5
1.!2
》 :1.:5
【1.0
【 1.《。0
1】.5
【
?。
1—。.5
?
《 :
《 0.5
【
!
【 9
》
, ? ,灌 木
【 : 1.5
【 1.》0
【
1!0,
? ?地
—。 《上
! 杆
!柱
【 通:信照明
》。 《 及<1》0kV?。
: 《*
《 0《.5
?
, 0.5
! 《1.0
《
《 1.0
】。 0.6
! 0.《5
【1.5
《。
】 , 0.5
【
: 《
:
! : 高压铁《塔基础边
! ≤35 —k,V
》 3.0
【 1.5
】
1.0】
2【。.0:
,
: 0.》。6
?
!
,
— >3》5 kV
】
!0.:5
》。 3.0
!
》
? 11
》
道路【侧石边缘
】 ,
《
, 1.5
】
, ? 1:.5
1!.5
—。 , 2:.5
《 《1.5?
1.】5
:
, ? 1.?5
:
0—.5
?
《 0.5
》
—。。
》 ,
《
:
!12:。
—铁,路钢轨(或坡脚【)
6】.0
5!.0
【 1:.0
3!.0
》 2.0—
【
】
,
【 ,
?
,
2:0.6 《工程管线最小—覆土深度应》符,合表20-2的【规定:
表《20-?2, 工程?管线最小覆》土深度(m)—
!
? :序号 ?
1【
2【
》 3:
《 4
— 5
! 6
【 7
】
【 管线名称
】 电力管线】
电】信管线?
《 热力管线 】
:。 《燃气
》 》 《 ?管线
《
? 给水
—
》 管!线
?
雨水排水!管线
【 污水《排水
— 管线 【。
《
】 直埋
! 管沟
】 直埋
】 管沟—
直】埋
?。
《 管沟
—
《
】最小覆土深度(m)!
人【行道下? 】
0.】50
— 0.40
【
: ?。0.70
】 0.40
】。。 ? 0.50
! 0.20
! ?0,.,60:
0.6!0
0.!60
?
: 0.》60
!
【 ,
? 车行道下
!
—
, 0.7【0
0.!50
— 0.8》0
0.!70
》。。 0.70
】
, 0.2【。0
0.!80
【 0.70
—
《 0.7《0,。
《 0?.70
》
20.!7 各种工程管【线不得上下平行重叠!埋设当工程管—线竖:向位置发生矛盾【。。时应遵循压力管让重!。力自:流管、小管径—管线让?。大管径管线、—分支管?。让主干管、可弯曲】管,让,不易弯曲《管的原则
20】.,8 工?程管:线交叉点的高程【应根:据排:水管的高程确定【其交:叉时的最小垂直净】距应:符合表20-3的】规,定
表20-3 !交叉时的最小垂直】净距表(m)— ? ? :
!
序号【 ,
下【面的净距(m)管】线名称?
《 》上面的
】。。 : 管?线名:。称,
— 1
》 ?2
《 3《
4【
? 5
【 ,
! 给水
】 , , 管线
】 排水 —
【 管线
》
燃气 】
,
— 管线
【 电《信管线
》
电力管线!
?
—
《 直埋
—
, 管沟—
直】埋
》 , 管沟
】
:。
!1
给】水管线
】 , 0.1《5
? 》
】
《 :
《
!
《 ?
【
《。 ? 2
?
,。 《排,水管线
】 0?.40
— 0.1—5
》 , :。
:
—
—
【
—。
!
,
《 3
】热力管线
【 《。0,.15
《
: 0.15【
】
《
《
【 《。。
《
—。
】 4
】 燃气管—线
0!.15
【 :0.:15:
? 0.15【
》。
《 , :
!
? ?。。
—
】 5
?
电信 】
【 管线
— 直埋 【
? 0.5
【
》0.5
— ?。。0,.50?
0【.25
】。 ,0.25
】
! ,
《
,
【。 管?沟
》 0.》15
【 0.15
—
《 0.15
—
?。 0.《25
】0.:。25
《
】 《
【 ,
:。 ?。 6
】电力:
《 ? 管线
】 : 直埋
— 0.1【5
0.!50
【 0.50
! 0.50—
? 0.50
】
: 0.50
】
0.50!
!
? 管沟
—。
0.1】5
0.!50
— 0.50
! 0.50【
0.5!0
》 0?.5:0
0.!50
—
— ? 7
— 沟?渠(:基础底?)
》 0.《50
【 0.?50
》 , :0.5?。。0
:
0.5】0
:
? 0.50—
0【.50
!0.5
! :
8
】
? , 涵:洞,(基础?底)
— 0.15
【
? 0.15
!。 , 0.15
】 0.—20
》 ?0.25
! 0.50
! 0.50
【
?
【 ?9
》 电车(轨—底)
1!.0:0
》。 1.0》0
1.!00
】1.00《
1【。.00
《。
《 ,1.00
》
1.00!
!
? 10
! 铁路?。(轨底)
】 1?.0:0
— 1.20
! 1.20
【
1.0】0,
—1.00
》
《 1.00
【 《1.:00
】
注大于35【KV直埋电》力电:缆与热?力,管最小垂直》净距应为《1.00m
2】0,.9 在本》市下列范围内不得新!建架空线工程端【州城区?、鼎湖城区;主要】铁路客运《站、主要《客运港口《码,头;风景名胜—区,、历史文化保护区;!规划:主管部?门规定的其它—范围:
21 环境卫生!
2?。1.1 城》。市人:。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!0.8~1.—2,公斤/?。日计算
》 :21.2《 住宅?区和商业《。区,。等垃圾产生较为集中!的区域垃圾》收集:站,。服务半径宜小于0.!6km用地》面积不小于10【0,平方米与周围建筑】物的距离应》不小:于5米如条件—受,限,可附:设于其?他建筑?物,内
? 21.3 生】活垃圾转运站的设】置宜靠近服务—区域中心或生—。活垃圾?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!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!共,设施集中区域和【靠近人流、》车,流集:中地区服务》半径宜?为2~4《。km生活垃圾转运站!的设计日转》。运垃圾能力新—建的:不同规模转运站的】用地指标应符合【表21-1的—规,定
表《21-?1, 生:活垃圾转运站的用地!指,标
! 转运量(】t,。/d)
】 用地面积(—m,2)
—。 与相邻建—筑间距(m》)
? ? 绿化?隔离带宽度(m)
!。
】
1—5,0~45《0
【。2500~1—0000
》
≥15
!
≥8
】
! 50~15!0
80!0~300》0
【≥10
!≥5
【
?注1:、垃圾转《运站和?再生:资源回收合并—设置时?用地面积可增加【1000~1500!。。平方米
【21.4《 生活?垃圾填?埋场:距城市?规划建成区》应大于5《。公里垃圾卫》生填理?场和垃圾焚烧场应】防止:对环境造成》。二次污染并应设置卫!生防护带生活—卫,生填埋场用地—内绿化隔《离带宽度不应小于】20米并沿周—边设置;场地—。。四周宜设《置宽度不小于—100米的》。防护绿地或生态【绿地生活垃圾—卫生填埋场使用年】限不宜小于十年
! 21.》5 生活垃圾宜分】类收集处理》生活生活垃》圾焚烧厂综合—用地指标采用5【0~200》。平方米?/吨·日并不应小】于1:公顷其中绿化隔离带!宽度应?不小:于10米并沿周边】设,置
2—1.6 医疗垃【圾、固体危》险废:弃物不得与生—活,。垃圾混合处理应交】由有处?理资:质的单位处理餐【厨垃圾应当设置【专门的处理设施
! 21《.7: 新区流动人口密】集的街道《、商业闹市区道路、!公共场所每隔—300~50—0米设1座》公共厕所《。居住区每《隔,500~《800米设》1座公共厕所一【般街道?。间隔不大于80【0米:设1座公共厕所建】设规模应《当根据?。不,同区域、人流—量或使?用功能?等因素综合考虑【
21—.,8 在道《路两侧及各类交通客!运设施、公共设施】。、广场、社会停车】场等的出入口—附近应设《置废物箱《设置间距《为商业、金融—业,街道50~》10:0米;主干路—。。、次:干路、有辅道—的快速?路100~》20:0米;支《路、有人行》道的快速路200】~400米》。
,
21.9【 根据需要设立环】境卫生车辆》停车:场其规模可根据服务!范围和停车数量等因!素确:定用地面积宜—按每辆汽车》150?平方米?确定环境卫生—车,辆数量指标可采用2!.5辆/万人—
2?1.10 》根据需要设立基【层环境卫生机构用】地,其用地?。面积和建筑面—积,可按照辖区范—围和居住《人,口确定基层机构设置!数量指标可按照0.!5个/万《。人环境卫生》清扫、保洁人员【作息场所《可与垃圾房、公【共厕所合建也—可单独建设
2】2 综?合防:灾
22.—1 在地质灾害易发!。区、重点防》范区内进行铁路【、交通、能源等国】家、省、市重大建设!工,程项目以及》学校和 医院—等,建设建设项目申请人!。应当在可行性—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!害危险性评估经【评估确定需要—治,理的应?拟订配套的》地质灾害《治理工程方案经【主管部?门批准后该配—。套的地?质灾害治理工程应】与建设项目的主 】体工程同步进行【设,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!
《22:.2 城市》生命:线,工程包?括交通、《通讯、供电、供水】、供气?、热力、医疗、【卫生及?消防等主要》系统应?充分满足城市防【灾和减灾《的需要
2!2.3 根据城市】行政区划划分城市】防灾分区根据—。城市功能《分区和路《网系统确定防灾【单元防灾单元之【间以城市主干路及】绿化带分隔每—个防灾?分区应设立》防灾应急《指挥中心、急救医院!。、通信专《业队伍、《消防专业队伍—、工程抢险专业【队伍和物资储—备设施等《
? 22.4 城【市防灾疏《散道:路系:。统应由城市防灾疏】散,干路:和防灾疏散次干路组!成每个城市防灾分区!在各个方向》应至少?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!。。通,道应利用《防灾分区内的城市公!园、绿地、》体育场、停车场和】街头广?场作为避灾》 人口的疏散场地防!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!确的标识《面积在? 2公顷以上—的防灾疏散场地应】设,置给水、排水—及供电等市政公用设!施
22.】5 消防站》分为普通《。消,防站和特勤消防【站,普通消防《站服务范围一般不】应大于7平方—公里;设在近—郊区的普通消—防站仍以《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!。。。钟内消?防队:可以:到达辖区边缘为原】则,确定辖区面积—。其辖:区面积不应》大于1?5平方公里
】 22.6 消【防给:水与:。消防通?。道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】 (1)《。规划消防给水管道、!消防水?池、:水井和加水》柱应成系统并应【充,分利用江河、湖【泊及水库等天然水】源作为消《。防备用?水源
?
— (2)消》防给水管道及室外】消火栓应《。沿道路设置消—火栓间距不应超过】120米《;道路宽度超过【60米时宜在—道路两边《设置消?火栓并宜靠近—十字路口
》
《 (3》)消防?通道的净《宽,不应:小于4米净》高不应小于5米街区!内消防通《道道路中心线间距】不宜超过160米5!0米以?下建筑?消防车登《高面距?建筑外墙《。5至1?0米;5《0米以上《的高层建筑消—防车登高面距建【筑,外墙15米在消防车!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!。应种植高度超过4米!。的乔:木或其?他影响消防车登高的!植物
! (4)街区内的】道,路应考虑消防车【的,通行其道路》。中心线间的距离不】宜,大于160米当【建筑物沿街道—部,。分的长度大》于150米或总【长度大?于22?0,米时应?在适中位置》设,置穿过建筑物的消】防车:道对于高层建筑的周!围应设置环形—消防车?道当设环《形车道有《。困难时?可沿高层建》筑的两个长边设【置,消防车道
! 有封闭内院或!天井的建筑》物当:其短边长度大于【2,4.0米时宜设置】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!防车道有《封闭内?院或天井的建—。筑物沿街时应—设,置连通?街,道和内院的人行【通道(可利》用楼梯间)其间距】不宜大于80米在穿!过建筑物或进入【建筑物内院的消防】。车道两侧不》应,。设置影响消防车通】行,或人员安全》疏散的设施
】 (5【)城:市消防安全布局和】。。消防站、消》防给:。水、消防车通—。道、消防《通讯等公共》消防设施应当—纳入城市规》划与其他市政—基础设施统一规划、!。统,。一设计?、统:一建设
【22.7 肇—庆为国家三类重【点人防?。设防城市城市各类人!防设施的战术技术指!。标均应参照人—民防空?工程战术技术要【求及城市《的重要目标分—布现状和发》展规划来《确,定
2—。2.8 新建民用】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!的标准应参考关【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!修建防空地下室标】准的通知《
: , 《 (1)新建10层!(含:)以上或者基础埋深!3米(含)以—。上的:民用建筑按》照不低于地面首层建!筑面积修建》。6级(含)以—。上防空地下》室
:
(2!)新建除第一条规定!以外的居民住—宅楼和危房翻—新,。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!层,建筑面积修建6【B级防空《地,下,室
? 》 (3)新建除第】一、二条规定以外】的其他?民,用建筑地面总面积】在200《0平方米(含)以上!的按照地面建筑面】积的3%修建—6级(含)以上【防空地下室
—
,。 》 (4)开发区、】。工业园区、保税区和!。重要经?济目标区除第—一、二条规定以外】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!一,次性规划地面总建】。筑,面积的3《%集中修建6级【(含)以《上防空地下》室集中修建》项目的选址和实施计!划需报政府人民防空!。主,管部门备案
【 22.9 【肇庆市地处》地,。震烈度?。6度: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!为0.05地震动反!。应谱特征周期为0.!35抗震《设防标?准按国家地震局【颁布的中国》。地震动参数区划图】(GB 18—306-200【1)的有关规定
! 22.1—0 城市《。重大建设工程和【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!的建:设工程?必,须进:行地震安全性评【价,。并根据地《震,安全:性评价? 的结果确定抗震设!防要:求进行?抗震设防
【 22.11— 肇:庆市为二级防洪城】。市,。规划区治《涝标准按10年【一遇24小时暴雨(!208毫《。米)所?产生:的,。径流:一天排干城》市防洪?。。标准应按表22【。-1执行
表【22:-1 肇庆市防洪】标准
】
防 洪! ,标 准 《[,重, 现 期 (—年):。] :
?
—
河洪
!
》山洪
!泥石流
【
—
, 200【~100
— 50~2】0
【100?。~50
!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