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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部:。分 公共设施【与市政工程》 《14 城市公共服】务设施 《。 14.1 —公共设施按市—级、区级、》居住区、居》住小区和组团—级五级?配置 》 14.2 市级】和区级公共设施应根!据城市规划》的要求?与规划功能定位、】社会经济发展目【标和:社会需求相适—应以市和区为单位】在符:合相关标准的—条件下合理布置统筹!安,排市级与《区级公共服务—设施设置《还应符合下列规定】     】(1)市级与区级】教育设施《应包括高等院校、中!等专业技术学—校、职业《培,训机构、寄宿制【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!等 ?   《  :(2)市级与区【级医疗卫生设—施应包括综合医【院、:各类专科医院、卫】生防疫设施、预【防保健?机构和?急,救网:。。络设施 《     (3!)市级?与区级文化设施【应包括文化馆、图】书馆:、影剧院和》书城(店)等布局宜!相,对集中独立设置【于交通便利的中【心地段 【    (4)市】级与区级体育—设施:宜包括体《育场、游《泳池和体育馆—等宜集中布局形成】区级体?育中心 【   ? ,(5)市级社—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应!配置颐养院、儿【童福利?院和社会福利—中心等?项,目各区应设置—敬老院和区》级社会福利中心等】设施并?应随着社会》经济的发展不—断,完善 ?     (6!)市级与区级—商业设施应根据【相关规划《。中所确定的市级和区!级商业中心统筹规】划合理安排相应的商!业设施? , 14》.3 居住区、居】住小区和组团级公共!服务设施分》教育、医《疗卫生、文化—体育、?。市政公用、社区服】务、商业服务—六类设施应符合下】。列规定   !  (1)居住区、!居住小区和组—。团,级,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!应与居住人》口,规模相适应》公共服?。务设施项目的—安排:应按表14》-1:的规定?当,居住人口达到居【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!时应按照《表,1,4-1的《规,。定,配,。置本级及以》下级公共设施项目】;当居住《人口介于居》住区与居住小区之】间时除按照低一【级配置所有公共设】施项目还应根据需】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!公共设施项目 【     (【。2)居住区级或居】。。住小区级的》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!布置于交通便利的】中,。。心地段形成居住【区级或居住小—区级公共活动中心】 表14-1 公!共服务设施配—置标准汇总表 【 【 , 类 ! , !别 【 项目 《 》 — 名称 】 《一般规模(m2/】处) 《 服务 【 《 ? ? 规模 ! 】 (万—人,), 配置规!定 : , 配置级别!。 布局!要求 【 , 配置要求》 — : 建筑!。面积 —。 — (m2】) ? ? 用地面《积(m?2) — 区域《。统筹 — ?居住区 》 《 小区? 组】。。团 — — , 【 教育!设施 !普通高中 — 《 18班 】 建《筑面积?生均14m2以上】(有寄宿学》校按住校生》算每生增加4—m2) 】 1:6200 — , 2-》3 : 用—地面积为18-【21 ?m2/座 【。 ? ● 【 ○ 《 ?   】   — 设有》标准:40:0m环形《跑道运动《场;有?标准篮球场及—其它球类场地各2个!以上乒乓球台—8张以上 】 设24—班、30班或36】班每:班50座 》 》 , 在不足3.【5万人的独立地【区,宜考虑设置1—8班普通高中 【 》 36班以【。上的按相关规定执】行 】 2!4班 !建筑面积生均—13m2以上(有寄!。宿学校按《住校生算每生—增加4m2)— ? ?21:60:0 ? 3-4 !。 : 设有标准40】0m环形《。跑道运动场;有体育!。馆,、有标准篮》球,场及其它球类场地各!3个以上乒乓球【台1:0张:以上 ! 3!0班 《 : 建筑》面积生均12—m2以?上(有寄宿学校【按住:校生算每生增加【4m2) 【 : 2:7000 — : , 4-5 ! 设有标准》400?m环:形跑道运动》场;有体育》馆和游泳池、—有标:。准篮球场及其它球类!场地各4个以上【乒乓球台15张以】上 《 《 初!中 ? , ? 18班 【 ? 建筑面积生均1】2m2以上(有寄宿!学校按住校生—算每生增加3m【2) 》 : 13500 ! , 2.25—-2.75 【 用地面【积为15《-18 m2/座 ! ? : ● 《 ? ○ !   —   《 ? :设有:250m环形—跑道附100米直】跑道的运动》场20?0m2以上室内【体育场地有标准【篮球场2《。个、排球场(或其】它场地)1个乒乓球!台6张以上 】 : 初中宜设24班!每班50座 】 》 30班以上—的按:相关规定执》行 《 》 : , ? 24班 】。 : 建筑面《积生均11m2以上!(,有寄宿学校按—住校:。生算每生增加—3m2) — 18000! 3.】。25-3.75 ! : 设有《标准:的400m环形【跑道(旧区250】m)附1《。。00:米直跑道的》运动场有体育馆和】游泳池?有标准?篮球场3个、排球】场(或其它场地)】2个以上乒乓—。球台12张》以上 》 — : 小》学 : 》 12班 】 , 建筑面积—生均10m2以【上(有寄宿学—校按:住校生算每生增加3!m2) — 770—0 ? ?。 0.?7-1 》 : 用地面积14】-17m2/座 】 ● !。 ○ 】。 ○ 】 ?  ? : 设有200!m环形跑道和—60米直《跑道的?运动场?有150m2—以上室内体育场【地,;有标准篮球场【、排球场各1个乒】乓球台6张以—上有适合低年级【学生:游乐的?。场地200m—2,以上 —。 小学》宜设18班、24】班每班?46座 《 : — 18】班 ? 》建筑面积《生均9m《2以上(有寄宿学校!按住校生算每生增】加3m?2) 》 1130【0 》 1-《1.:3 : — — 24班 ! 8m2》以上(有寄宿学【校按住校生》。算每生增加》3m2) 》 1500!0, 1.3!-1:.6: 】 《 幼儿园》 , : 、【 》 ? 托:儿所 — ?6 】 班 【 16《00-2000【 —≥270《0 : 0.4】5-0?.7 《 用地面积 ! 】10-12m2【/座位 【 建—筑面积 》 : 9-【11m2/》座位: 《   【   — ●》 , , ? :○ 》 应独立设【置设:于阳光充《足接:近公:共绿地便于家长接】送地段层数不宜【高于3层 — 3】班和3班以下的托、!幼园所、可》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!。其它建筑但应有独】立院落和出入口四】班和四班以上的托】幼园所其用》地均应独立设置 】 《 托》幼,建筑宜?布置于可挡寒—风的建筑物的—背风面但《其生活用房应满足】底,层,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!h的日照标》准活动场地》。。应有:不少于1/2—的,活动面积在》标准的建筑日—照阴影线《之外 !幼(托)宜设6班】、9班、12班或1!8班每?班30座 】 ! ? 《 】 9 【 班 — —240?0-3000 ! ≥45—00 《 ? 0.7-0—.9 【 【 12《班 【 3200-—3900 — ? ≥5?400 》 0.9-】1.2 【 , 【 1?8班 】 48?00-5《800 【 :5400-6500! 1【.2-1.6 【。 ? : ? ? 医疗卫生设施】 :。 《 综合医院 】 : 20《0床 【 1200-1】400 !22:00:-24?。00 《 《5-10《 —用地面积 —。 ? 110-】120m2/床 ! 》 建筑面积 6】0-:70m2《/床 】。 ● 【 , ○ 》 :  ? 《 ,   《 《宜设于交通方便环】境较安静地段; ! : 》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!2h的?日照:标准 》 10万人左!右应设一所300】-40?0床:医院 》 — 》 ? 5!。00:床 》 30》00-350—0 5】500-60—00 【 ,10-20 】 — 社区医院!(卫生服务中心) ! ≥—100?。。0 【≥1000 【 10 】 ―― 】   】 ●》 : ?  ? 》   》 设于交通【便,捷、服务《距离适中地段 ! 在设置有综!合医院?的居住?区内不宜单独设置】门诊部 】 】 :。社区卫生服务—站 【 150 【 ―《― 》 0.》5-1 !――:   ! :   》 ● 】   【 《 ,全,部或1/2以—上的:面积:应设在?首层:。。。并有方便《的对外出入口—。 — 可结?合居委会《或,其它:建筑进行设》置 — ,。 , , — 社区健康服务【中心(?含残疾?人康复中心》) 》 400-—1000 》 : ―《―, , , 5— 》 ―― 】   】 ● 》   【   【 应设在首层!并有方便的对外出】入口应满足》无障碍?设计的要求 ! 少于》。1万:人的独?。立地段?。。应设1处宜》与其它非独》立占地的《社区服务设施组合设!置服务内容包含精】神病人的《治疗康复《 《 ! 《   》 《 , :   》   【 【  】   》 ? 文化《体,育设施 】 :。   《。 《 ? , : , ,。   —。。  】  ! , : :。 文《化体育设施 ! 文化活动中心! 【40:00-60》00 》 50》00:-6000 【 3-5【 —人均用?地面积应不低于【 0:.1m2人均建筑面!积应不低《于0.1《5m2 !。   【 ●: 《 ?。  —   《 宜结—合或靠近同级中心】绿地安排 】 宜《。配,置,文化康?乐设施?、,图书阅览、科—技普法、教育培训】、新华书店等设施】并应专门设置老人】活动中心、青—少年活动中心、儿童!活动中心《、儿童?图书阅?览馆:(室:)等项目 】 ! 文化活》动站 — ?15:00:-3:000 《 ―—― — 1-1》。.5 】小区级文化设施【人均建?筑面:积应不低于0.【15m2 》 : 《   】 ● 】  【 》 ,宜结:合,或靠:。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! — 独《立性:组团也应设置本站】 宜配!置文化?康乐、图书阅览、】科普宣传、老年【人活动、青少年活】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!设,施居住人口不足1.!0万人应设》。1处 ? 【 综合!体育活动中心 】 1—0,00-15》00 】12000- ! 180】00 4!。-6 【。 ,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!。于0.3m2 ! ?   — ● !。   】。  【。宜设置6《。0~100m—直跑道?和2:00m环形跑道及简!单的运?动设施 【 : 宜配?置户:外健:身场地(包括—室外器械场地、慢】跑道等?)、排球场、篮球】场、网球《场、羽毛《球场、游泳池以及】儿童活动场所等 】 》 【 居民健》身设施 ! ―― 】 :1500-》6000 】。 :―― !人均用地面积应不】低,于0.3m2— 【  》 ,   — ● — ○ ! 宜结合绿【地安排 ! 宜设置户外健身】场地(包括室外器】械场地、慢跑道【等)、篮球场、【网球场?、羽毛球场》、儿:童,活动场所等设—施条件许《可还:宜设置游泳池、排】球场等 《 — 《 社区服【务设施 《 敬老院!(颐养院《) 《 3000【。-60?00 《 ,。。 5000-】9000 — 15-2】5 按】千人1床位控制规】模,建筑面积 》 1!5-20m2/【床,。 !用地面积 ! 25—-30m2/床 ! ●— 》   — :  :。。 《 ,   — 宜按片》区就近?配置:设置在安静、环【境条件较《好区域? — 为:缺少家庭《照顾的老《年人提供《居住及文化娱乐场】所 》 ? 各区敬老院【每处容纳200-】300床 【 【 》老年人服《。务中心 》 300】-350 】 ――《 5】-10 【 每街道设一处】 ●】 ○ !  【 :   — , ? 应设于首层并有】方便的?对,外出:入口服务内容为老】年人餐?饮、文娱、健—身、医疗《保,健康复等《 【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!设置 ? 》 ? ? ?老年人活动中心 】 1【00-12》0 ――! 《 0《.6:-0.75 — 》每2000户设一】处老年人《服务站点 》  【 , , ?   ○!  】 《 应设于首—层并有方便》的对外出入口宜【。设于小区《。中心 — ?宜与社区居委—会合设 】 《 : 《社区居委会 — ? ≥《300 !―― — ?0.6?-0.75 ! 每2000户】设一处社区居—委会 ? 》 ,    ! 《 ● ? —  》 社?区居委会负责社【区管理其办公用房宜!与其它非独立—占地的社区公共设】施,组合设置 — , 含居委会办!公用房及社区警务】。室 — 【。 物业》。管理用房 】 ?≥80 【 :―― 【 ―― 》 《 按不低》于规划总建筑面【积的2‰ 】 ?  》 :。 ,。。 : , ● 》 》   可!结合其他建》筑设:置建:议每10《万平方米《规划建筑面》积分开设置一处 ! : 服务内容为】设备:维修、保安、绿化、!环,卫,管,理等 》 ? 【 社区服务中【心 : ? 1500-2!000 !―― 【 , 5-10 ! 每街道设一处】人均建筑面积—0.15 m2 ! ●— 《 ○ !。   》   】 宜设置助【残、康复《。保健、?家,政服务、计划生育宣!传咨询、婚姻—中介等社会》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!务,项目宜与街》。道办事处组合设置 !。 《 ―― — 》 ? : ,。 社区服务—站 》。 20》0-300 — ―― 】 ―― ! —―― 《 :   !   — :● ? , ? ○ 《 宜—设置:社会救助、社区【的便民?利民服务 ! 宜与—社区居委会》及其它非独立占地】的社区公共设施组】合设置 — 《―― ! ! 派》出所 【 2?500-300【0, 200!0-2500 ! 5-10 】 》―,― — ● ! ○ 》   】   — 《宜结合公安系统【内部基层设施—建设的?有关规?。划进行选址 【 ―― ! ? 【 社区警—务室 】 20-《50 — ―― 【 : ――《 — ―― 《 — , : 《  : , ? ● — , , ,○ 《 ? 宜与社区居委【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!的社区?公,。共,设施组合设置— ――! 】 【。。市政公用《。设施 《 , 市【政公用设施 ! : 邮:。政,支局 》 : :200?-,500 !―― 《 》―― 】 ―:― : : , ○ 》 ?   》 , ?。   》   】 邮?政,支局宜?独立占地便于车辆】出,入及识别 】 ―《― ? : 】 , : 邮—政所 《 , 300-5!00 — ―― ! 1.5-—3 《 : ―― !   】  ○】 ,   ! ―― ! 业务包括】电报:、信函、包裹、【兑汇和报刊零售等】 , 》 ? :。 垃圾收集】站 》。。 一层110 ! : 》两层2?。50 一!层110《 , , —两层15《0 《 0《。.25-0》.5 ? ? ―― 》 — ,   ! ● — , 》  服务!半径不宜超过0.8!km宜采用分类【收集方?式且:与,。周,围建筑物的间隔不】小于6m 》 》。   《 》 【垃,圾转运站《 ―】― — 800-—30:00 《 2【500-《10000 【 ―― 】 ―—― ? ● 】   】。 : ,    ! ?。 : ,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!。方式时其服》务半径?宜为2~4》km 】 ―― 《 》 】 公共厕所 】 > 60】 《 >60 【 , 0.25-0!.5 《 : ―― 》 : :   》 ?   《 ● 【 ?。   《 ? 独立式公共厕】所与周围《建,筑物的距离应—不小于6m周围宜设!置不:少于3m宽的绿化带! — ,应附设10-20m!2 环卫工具房1间! ! 社会停!车,。场/库 】 ――《 ? , >3500 ! : 5-1—0 — ―― 】 ● 】   !  —   》 区域》统筹安排可独立【。用地也可设》于大型?建,筑地下 — ? ―― — , 》 《 :公交:首末站? ? ―》― : : ? 每条?线路1000—-1:400 !3-5 !―― 》。 :   【 ●?  】   ! 区域—统筹安?排,可独立?用地并与居住区或小!区开发同《步建设 — ―― 】 《 — , 配?电房 】 ―― — ―― 【 ―― ! ? ?――: —   — :  :   】 《。● 》 位置和面【积,与供电部《门进行协商》确定 ? ? 与供》电部门进行协商 】 ! , 开闭所 ! 《。 ―― 》 《 ―― 】 ―― 【 ―》― ●! , :   】。   】   《。 , ? ―― 《。 ? 与供电部门】进行协商 】 】 燃气供气站】(液化气瓶装—。。供应站) 】。 :200-300【 4【00-500 】 ? 5 】――:。 , ?   》 :   》 ○ ! ?   应!。独立用地服务—半,径为:1,-3:km瓶装《供应站的瓶库与住】宅间距不应小于【1,5m与重要》公共:建筑间距不小—于25m 】 ―― 】 — 调【压站 】 ―― 】 20 》。 , ―》― 》 ―― 】。 ,。 ● 》。 :   !   》   ! 供气半》径以0.《5km为宜当用户】分布较分散或—供气区域狭长时可】。考虑适?当加大供气半径 !。 : ?―― ! ? ? 商业《服务设施 】 肉菜》市场(可设于超【。市内) 【 2000-2】500 !。―― 》 ? ,3,-5 ? ? ―― 【   】 ● — ○— 【  : 《 肉菜市场应达【到,。居住区级规模城市】边,远,。地段的?新区:居住人口不足时允】许设置小区级—肉菜市场(生鲜【超市) 》 —新区肉菜《市场宜独立》用地老城区允许结合!非居住建筑设置【。肉菜市场宜在—运输车?辆易于?进出:的相对独立地段【与住宅要有一定的】隔离措施;应保证全!部或1/2》以上的?面积设在《首层且有方便的【对外出?入口禁止露天—设,。。置市场室《内净空高度不应【低,于4m 》 ――【 】 【15:00-2《000 《 ? ―― 】 1.5-【3.0? : — 10】00-1500【 —。―― 《 1-1】.5: ! : 注(》1)市政公用设【施除本表中所列项目!以外其它道》路交通设施》。、给水设施、—排水设施、》电力设施、》通信设施、燃气设施!、消防设施和环卫】设施等的规划标【准,请参:见本规定的有关【规定 —。 (2【)表中?●为必须设》置,的项目○为可选择】。设,。置的项目《 】 (3)部》分设施可合并设置 ! — (4)》如碰到要《求,配置“?社区:中,心”应包括文化活】动站、社区服务【站、社区健康服务中!心、居?委会、社区警务【室和:居,民健身?设施等?内容 ! (5)控—规有明确《规定的按控规执行】 《 ?。 (6)本表的】“一般规《模,”是该公共设施【面积的最低要求【开发商可根据自【己的需求适》。当增:大, 》 (7)本表!中“区?域统筹”《公共服务设》施是指服务规模超】。过居住区需要—在市、区等层面【进行区?域统筹的面向居住】。生活服务的公共设】施 】 (8)九—年一贯制学校—及完全中学的配置】。要求按照小学、【初中、?高中的标准进—行综合配《置 : 》 》 15 给【水,工程 1》5.1?。 ,城市水资源和城市】用,水量之间应》保持平衡以确—保城:市可持续发展新建水!源必须进行水资源论!证对与?其他城市或地区共】享的水源《应进:行区域或流域—。范围:的水资源供需平衡】分析 —15.?。。2 严格执行广东省!珠江三角《洲水质?保护条例切实保护】水源境外《引,水工程及其配—套水源网络工程应】与当地政府和上级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协】商划定水源保—护范围 》 :15.3 节约【用,。水逐步推广再生水】、雨:水,等多种水《资源的综合利—用 15.】4 详细规划—以上层次规划的用水!量指标应符合表15!-1规定《 表15-1【 详:细规:划以上层次规—。划的用水量指标 】 》 ? , 用地类型 【 《 用?水,量指标 》 》 , , 》 ,R 居】住用地 ! 250L/人·d! 】 :。 ? :C 》 公?共,设施用地 】 5《0~150m3/】hm2·d ! ? 《 M》 , 工业【用地 】。 100~150m!3/hm2·—d 《 》 》 , W 》 仓储用地 】 》 40~50m【3,/hm2·d 【。 《 】 T?。 —对外交通用地 【 —25m3/hm2·!d !。 S !。 《 ,道,路,广场用地 》 25m!3/hm2·d【 ? 】。 ? U 《 市政—公用设施《用地: — 50m3/—hm2·d 】 ? — G — 绿地 】 《 25m3》/,hm2·d》 》。 :。 D! —特殊用地 》 》 ,50m3/hm2·!d ? 【。注(1)当工业【耗水量?高、容积《率大:时采用上《限反之采用》下限   】  (2《)公:共设施用《。地的容?积,率大时采用上—限反:之采用?下限对于不同—性质的公共设施【用地的用水指—。标可参照城市给水工!程规划规《范(GB 50【2,82-98)中【。的相应用水指标【确定    ! ,(3:)本表?为规: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!标 15.5【 详细规划》阶段的?用水:量指标除居》。。住以:人,口计:算、浇洒绿地—及,道路广场以用地【面积计算外其他均】以建筑面积计算用水!量指标?应,符合表15》-,2的规定 表【15-2 详细【。规划的?用水量指标 — : 《 ? 【 ! :建筑类型 !。 用水量指标【 《 ?。 居!住,。 【250 L/—人·d 】 】 ,。 商业金融 !。 , 15 【 L/m》。2·d 【 , 》 , 行政—办公: — 12 L!/,m2·d — : : 】 工业?厂房 》 《6~1?0 L/m》2·d ! ?。 》 仓储 《 , 3.5 !L/:m,2·d 》 ? 《 ,。 ? :浇洒:绿地及道路广场 ! : : 25 L/—m2·d 】 : , 注(1)居住】。用水标?准所列用水》。量已包括生活区内】小型公共建》筑和小型《浇洒绿地用水—量但未包括大—面积绿化及市区【级公:共建筑用水量 !  :   (2)—本表为?规划:期最高日《。。用水量指标》 15.【6 城市供》水,水源枯水流量保证】率应根据城市—不,同地区的性质—确,定,宜采用90%~9】7,%, 15.7】 计算用水量—时应考虑《8%~12%的【其他用?水量:总体规?。划中应采用多种方】法对用水量进行【复核 1》5.8? ,水厂:用地面积应包括生产!废水:回用用地和污泥处】理用地并预留深度处!理用:地宜按表15-【3进:行计算水厂》厂,区周围应设》置宽:度不小于5米的【绿化地?带 表15—-3 水厂用地控】制指:标 》 】 —。 , 》 : — 建设规模 (万!m3:/d) — 净水厂 (包!括深度处理)(【hm2/万m3) !。 】 1—~5 ? , ? 1?.,0~0.70— ? 】 ? 5~10》 0.!70~0.》50 》 】 10—~,30 》 , 0.5—0~0.30— , , 《。 :。 30!。~5:0 】0,.30~0》.10? , 注!(1)规模》小于1万m》3/日或大于50万!m3/?日,的水:厂,宜参照执行建设【。规模:大,的取下?限建设规《。模小的取上限 【 ,     (【2)本?表,指标已考虑》深度:处理构筑物及污【泥处理?设,施,用地 —  :  (3)本—指标未包《括厂区?周围绿化《用,地 1《5.9 配水系统】中,需设置加压泵—站时其位置宜—靠近用水集中地区】泵站用地面》积宜按表《15-4计算泵站周!围应设?置宽度?不小于10米的【。绿化地带并宜—与城市绿化》。用地相结《合 表15-【4 给?水泵:站,用地指标 》 【 建设规模】(万:m3/d) 】 : 泵站用地》(hm2/万m3)! 》 ? —1~5 】 0.35~0.!25 ! 》 5~10 ! , 0》.25~0.20 ! 】 1【0~30 — 0.20!~0.?10 》。 》。 : , 30~【。50:。 0】.,10:~0.0《3 【 注(1—)建设规模大的取下!限建设规《模小的?。取上限 【    (2)加压!泵,站设有大容量—。的,调节水?池,时可根?据需要?增加用?地     !(3)本指标未【包括站区《周围绿化地带用【地 15.】10 城市城—区配水管《网的供水水压宜【满足用?户接管点处》服务水压0》.28兆帕的—要求局部地势较高】。的地区和《高层建筑水压—不能满足要求时【可设置局部加压【系统工?业用水服务水压可】根据用?户的: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宜!小于0.16—兆帕 》 15.11 配】水管网按远期规划】。。用水量设计且应留】有余地宜按》最高日最高时—用水量乘1.2~】1.3的弹性—系数计算并按消防时!及事故?时等工况进行校【核 15.1【2 市政道路上的消!火栓需要与给水管道!同步建设《消火栓距离道路【交叉口的距离宜按6!0米控制《消,火栓:间距:不得大于12—0米保护半》径不大于1》50米 1—6 排水《。工程 1》。6.1 城市—排水系统应采用分】流制对于已形成合】流,制的建成区应进行截!流式合流制改造并】结合规划《逐步改造成分流【制 16》.2 确定污水处理!厂用地面积时应为城!市发展和污水厂自】身发:展,留,有足够的备用地并】应预留污水回用设施!用地用地面积宜【按表16《-1进?行估算 表—16-?1 污水《处理厂规《划用:地控制指标 — : 》 《建设:规,模 — : 》 : (万m《3/d) ! 一级处理》。。。。 ? 》 : 《。 (hm《2/万?m3·d) 【 二级—处理 — 》 , 《 (h?m2/万《m3·?d) 】深度:处理 — 】 : (h?m2/万m3·d】) : 》 — 1~5 ! 1.4~【0.6 ! 2.?0~1.2 【 ? :1.6~1.—2 ! 5~!10: 0】.8~0.5— 【1,.2~0.8 【 —1.2~《0,。.,95 】。 》 10~【20 【 0.《6~:0.4 】。 1.1~—0.6 ! 0.95~0.8! ? 》 — 20~50 】 : 0.5~0.!3, 1.!0~0.5 】 《0.8~《0,。.65 — 】 50~【100 《 - 【 ? , 0.5《~0.4《。 0【.65?~0.5 — 注(1!)用地指标是按生产!。必须的土地面积【计算   】  :(2:)本指标未包括厂区!周围:绿,化带用地《 16.3 污水!泵站占?地面积宜按》表16-2进行估算! , 表:16-2《 污水泵站》规划用?地指标 【 , 》 建设规》模(万?m3/?d) ? 用地指】标(m2《) 】 《 1~5 ! 《550~10—。00: 】。 》 :5~10 】 , 1?000~150【0 : 《 ? 1】0,~20? : 1—50:0~2000 ! ! 20~5【0 ? 》2000《~270《0 ! ? 《50~?100 【 27》00~47》00 【 1》6.4 雨水—规划:设计:流量应按下列公式】计算 ? Q=q·》ψ·F —    式中Q【雨水设计流量(升】/秒:);q设计暴雨强度!。(升/秒《·公顷);ψ 【径,流系数;F汇—水面积(公顷) 】 16.5 综【合径流系《数可按表16-【3确:定 表16-3 !综合径?流系数 —。 : 《 —。 ! — 区域情况 】 综—合径:流系数 《。 ! 城市【建筑密集区(城市中!心区) 《 : 0.60 ~! 0.85》 : 《 《 《 城市建筑较—密集区?(一般规划区—) 0.!45 ~ 0.6】0,。 ? 【 城市建设!稀疏区(公》园、绿地等) 【。。 0.20! ~ 0.45【 】 1—6,.6 城《市暴:雨强:度,按肇庆市颁布—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】算     暴雨!强度公式《为 : 《 ,式中:  》   q设计暴【雨强度(L/s【·h:m2)?。;    】 t=t1+m【t2; 》     t !降雨历时(mi【。n);?。     】t1地?面径流?时间:(min)取—5~15mi—n; ?。 :    《 m:。延缓系数暗管m=2!。;,   —。  P?设计暴雨重现期 】 ?16:.7: 雨:水管渠规划设—计重现期《应根据汇水地区性】质及地形特点等【因素确?定在同一排水系统】中可:采用同一《。重现:。期或不同重现期重要!干道、重要地—。。区或短期积水能【引起严重《后果的地区重现期】选用3~《5年其他地》区重现?。期选用?1,~2年 1】6.8 雨水—泵站占地面积宜按表!16-4进行估算 ! 表1?6-:。4 雨水泵站规划】用地指标 》 , — 流量(【m3/s) 【 用地指标】(m2) ! : 1~!5 5!50:~2000 【 !。 5》~10 》 2000!~3500》 ? 《 【 10~20 【 350!0~5600— , 【 20!~50 【 5600~1!000?。0 【 : 注:(1)雨《水泵站规《模按最大《秒流量?计     !(2)合流泵—站可参考雨水泵站指!标 : 16》.9 ?设截流管时溢流井】的截流倍数应—根据:旱流污水的水质、】。水量、?总变化系数及受纳水!体的水环境质量、】水体卫生要求、受纳!水体水域使》。用功能的环保要【求,、水环境容量、水文!和气象条件》。等因素经计算确定一!般,采用1?~3倍 1—6.10 雨水管道!和合流管《道应按满《流计算污水管管【径应留有余》。。地宜按规划污—水量乘1.》2~1.3的弹【性系数计算》具体按表《16:-5进行计算— 表16-5 】污水管渠最》大设计充满》度, — 》 管径或《渠高:(mm) 】 最大设计充【满,度 — ? 》 200~3【00 0!.55 【 【 350~40!0 0.!65 《 ? , 》 :。 5:00:~9:0,0 0.!70 — 》 》≥,。1000 》 0.【75 《 1【6.:11 城市污—水管网与污水—厂的建设应作为【一个整体的》系统工程来考虑要贯!彻同时设计、同【时施工、同》时投产的三同时政策! 16.1—。2 排水管渠应根】据城市规划》进行统?一,的专项规划》按远期?。规划水量设计分期实!施 17 —电力:工,。程 17.—1 详细规划以【上层次规划》中,的电力负荷预测【以单位?用地及分类用地【负荷密度《法为主用弹性系数法!及综:合,用电水平法进行【校验 17.【2 分类用地—负荷密度《指标宜符合表17-!1的:规定 ? 表17-1 【分类用?地负荷指标》表, ,。 : ? 》 用地类型 — 》 负荷密度(kW】/hm2) 】 《。 》 R ! 居住用地 !。 150~4】00 ! , , : , C 》 ? 公共》设施用?地 3!00~1000 !。 — ? M》 工】业用地 《 》 200~》500 《 】 ? W 】 , 仓储用地 】。 ? 20~3—0 — : — T 《 对外】交通用地《 ? 1》0,~20?。 》 — S — 道路广!场用地 — 10—~20 《 : 》 U ! : , 市《政公用?设施用地 — 150~!250 》 ?。 ?。 : G— 绿地! , : 1》0~:1,5 ! D ! —。特殊用地 》。 1【50:~25?0, 《 《 E】 水】域和其它用地 【 《 , ,。5~:10 《 【1,7,。.3 电力负荷预测!推荐标?。准   【  (1)单位用】地面积负《荷,密度:。标准宜为1.—5~2.5万千瓦/!平方公里 —。     (2)!人均综?合用电负荷标准宜】为1.5~2.【0千:瓦/:人 》    (3)人均!综,合用电?量标准宜为4000!~800《。。0千瓦时《/人·年 1!7.4 详细—规,划阶段的电力负【荷预测以《。单位建筑面》积负荷密度法—为主用单位指标【法进行校验》单位建筑面》积负荷密度标准【宜符合?表,17-2的规定 】 表:17-2 单位【建筑面积负荷指标】。 : 【 《 【 》 建筑类型 ! 负》。荷标准(W/m【2) !。 : 居住【 ? 20—~60? ? 《 : , 行政办公 ! ? 40~—。10:0 — 》 : 商业服务业【 ? , : 40~10—0 ! 工业】厂房 【 40~》80 ! 》 仓储 】 10~20】 ! 道路【广场 — 15~3【0k:W/ha 【 ? — 市政公用设施】 《 40~8【0 》 — , 绿地 】。 ? 10~1》5 kW/ha ! 《 ? ? 特殊《用地 】 5~10 】 》17.5 按电压】等级分类可》分为500千伏、2!20千伏、11【0千伏、《10千伏(20千伏!)、38《0/2?20伏五类 !17.6 5—00千伏变电站宜布!置在城?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!用地 220千伏】变,电站宜靠近》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!高压走廊和主要电】缆通道?110千伏变电【。站应深入负荷中心】便于10千伏出线 ! 17.7 —变,电站主变《及用地规模宜—符合表?17-3《的规定 表—17-?3 变电站主变及】用地规模 】 【 ! 】 变电站电 —。。 【。 ? , : ,。压等级 》。 : 标准主变装】机 (M《VA) 》 《户,内GIS 》。 》 ? 占—地面积(m2) ! ?。 户外GIS 】 ? ? , 《 占:地面积(m2) ! ? 户外式 】 】 占地面积【(m2) — — —110kV 【 3×5【03×6《3, 30】00~40》。00 — :4000~50【00 ? 【 : ! :220?kV 《。 《3×1804×24!0 《 5000【~8000 !。 800》~15?。000 !25000~350!00 》 【 500k】V 《 3×100】04:×1000 】 】 《 , 100【。00:0,~25000— 【 17.8 —。。。城市架空电》力线路?的规划走廊宽—度,应当按表17—-,4的规定 表17!-4 城市架空线】路走廊控《制指标 — 《 《。 — — 电压等级 ! 单回》(m)? ? 双回(—m) ? 》同塔四回 ! 导线边防护距离!(m) 【 ! 5:00 KV — : : 70 】 70?。 75 ! 《 ,2,0 【 】220 KV— ?。 ?45 】45 【 4:5~60 ! 15 》 《 — :110? KV — 3《0 — 30 !30~5《0 【10 《 —17.9 220】千伏:及110千》伏,电缆通道控制指【。标宜符合《表,17:-5的规《定 表17-5】 220千伏、1】10千伏电》缆通道推荐指标【 (:宽度m?), , , 《。 【 , 敷设方—。式 》 【电压等级 — : 单《回 【 双回? : , 单沟 【。 》 ,双,沟 — 】 直埋 【 ? 直埋 ! 复合沟 】 复《合沟 】 !2,20 ?KV 】2.5? —。3.5 — , , 】。 : ? 】 110 KV ! 2.【0 【3 》 1.9》 ? 3.8 ! : 17.1【0 新建架空线路走!廊位置不应选择在极!具发展潜力》的地区应尽可—能避:开现状发《展,区、公共休憩用【地、环境易受—破坏地区或严—重影响景观的地区】 1》7.11 城市照明!设施宜采用新—技术、新《工艺、新材料、【新光:源应做到《高效、安全、—耐久并符合国家有关!节能规定的要—。求 17.1!2 城?。市主干路、次干路】、支路等道》路照:明应遵?守有关国家、行业】标准和技《术规范的要求路灯宜!根据道路宽度、断面!型式设置在》路侧带、人行道绿】化带或?。中央分隔《带内路?灯的配制、间—隔距离、安装高度应!采,用合理方《式使路面亮》度分布均匀》而且经?。济,路灯:设施应采用节能【技术并?满足照度要求 】 1?7.:1,3 城市主干路、】。次,干路及集中》出线处?应设置电力电缆沟电!力电缆沟应采用隐】蔽式线路《较少的地段可采用】直埋:或穿管埋地敷设 】 17.1》4 1?0千伏电力电缆【。沟采用0.8—米×1.0米、1】。.0米×1.0米、!1.2米×1.2米!等标准断面》与110千伏—电缆同沟《敷设时采用1.4】米×1.4米或【2(1.4×1.】4)米?。 18》 通信工程》 18.》1 详细规》划以上层次规—划中固定《。电话用?户预测可采用普及】率法普及率宜为5】。0~70线/百【。人 18.2【 详细规划》以上:层次规划中线—密度可根据不同【性质用地的相—应指标?进行:预,测分类用《地预测指标宜符【合表18《-1:的规定 表—1,8-1 分类—用地预?测指标 】 》 》 】 用】地类:型 — 线?密度(线/公顷) ! ! R 【 居住【用地 【。。 , 100~250 ! 】。 , , C ! :。 公共设施用地【 ?。 150【~,300 《 【 M】 【工业用地《 50!~100 》 : , 】 ?W — :仓储用地 】 10~1【5 — 《 《 T 《 对【外交:通用地? 【。20~4《0 : 】 ? S 》 , 》道路:广场用地 ! , 10~《2,0 !。 :。 》U 市!政公用设施用地【 50!~80 【 》 G 】 , 《 绿地? ? 5~10 ! —。 】。D 特!殊用地 【 : 1:。0,0~200 【。 ?。 18—.,3 详?细规划阶段》可采用单位建筑【面积指标《进行:线密度?预,测预测?指标符合表》18-2的规定 】 表:18-2 单位建筑!面积预?测指标 【 】 , 【 》 建筑类型》 线】密度:(m2/《线,), 【 居住!。 ? : 50~10【0 — 【 行政办公 】 4【0~60 】 ! 商业服务—业 】20~40 【 : 】 工业》厂房 》 , 2《50:~400 ! ? ? 仓》储 : 5【00~1《000 】 】 道路广场 ! 《20~30》线/ha — : ? 【 ,市政公用设施 】 , 5》0,~150 》 ! 绿地 】 《 5~10线/】ha 】 ?18.4 局址应设!置应向大容量、【少局址方向发展宜】靠近用户中心、便于!管线布置的道路【附近 》 18.5 电信局!所规划应符合—下列规定  !   (1)—电信目标《局局址用地宜为30!00:。~4500平方米枢!纽局局址用地宜为4!000~《5,00:0平方米《     (!2,)电信光《节点所需建筑面【。积宜为20~30】平,方米光?交接点所《需建筑面《积,宜为4?0~50平方米 】 ,     (3】。。)宽带(《IP)局址一般【。与机:房统一设置建—筑面积宜为10【00~2《000?平方:米宽带?(,IP)网光》节点建筑面积宜为2!0~3?0平方?米光交接点宜—为40~《50平方《米 18.6】 邮:政,局是城市邮政部门的!行政机关较多在城市!中心区设《置邮政支局按—城市:邮电支局所》工程工程暂》。。。行,技术规定不同等级】规定建筑如表18】。-3规?定,邮,政支:局结合?城市规划用地密度和!容积率?等要求控制邮政【所营业所《可考虑配建 表1!8-3 邮政支局】所面积要《。求 (m2) 【 【 《 【 项 目! 一】等局(业务收入 】 》 】 1000万—元以上) — ? 二:等局(业务收入 ! ? : ? 500~!1000万元)【 , ? 三等局(业务收!入 》 : , 》 : 10~50万元】), 《 《 建【筑面积 】 邮政《支局 【 2?580 — ?19:。90 1!520 》 》 《 邮政》营业支局 】。。 1980 ! 1》5,。4,0 ? 120【0 】 : , 用》地面积? 》。 邮?政支局 《 , 370】0~450》0 】28:。00~33》。00 【 2170—~,2500 】 《。 【邮政营?业支局 》 : 2800~】3300 — ? 21《70~250—0 》 170—0~2000 ! , 》18.7 移动【通信局址用地宜为】3000《~4500平方米移!动基:站,所需建?筑面积宜为4—0~6?0,平方米 18.】8 有线电视分中心!、管理站及片区机房!宜,结合:居住配套《设施:设置不宜单独占地】站址建?筑,面积指?标,宜符合表18-4】的规定? :表18-4 —。有线电视站址建【筑,。面,积指:标 !。 : 】 : , — 站:址类型 【 ,。 建?筑面积(《m2) 】 — : ,分中:心 ? 80【~150 》 ! , 管理》站 2!0,~30 【 》。 》片区机房《 ? 10~20! 》。 18.9 !在详细规划以上层】次规划?中应:。原则:。确定微波《站,站,址及通道方》向;在控制性详细规!划阶段?。应对各部门的综合】传输通道进》行核对校验提出控制!高度和宽度的要【求市区?内除改建外应—严格控制新建微波通!道现有通道作为无线!通道必须加以—妥善保护 18.!1,0 基《站,布局:应,根据基站专业—发展规划和通信【服务的?需要确定无线电覆】盖范围并达到国家】通信行业的服务【质量标?准新建基站选址【。应符:合城市市容》景观的要《求;新建《基站在居住区选址的!应优先考《虑设置在《非,居住建筑《上 》19:。 燃气工程》 19.》1 各层次》规划中的居民生活】。耗热量指标取270!0~:2930《兆,焦/人·年其—中,主城区居民用气量】预测:取本指标《的上限 《 ,。 19《.2: 详细规《划以上层次规划【中的商业、工业企业!生产和燃《气锅炉等各类用气】量,的预测方《法为比例估算法商业!总用:气量按居《民生活总用气量的4!0%~60%计算;!工业企业生产—。总,用,气,量按居民生活总【。用气量的25%~】40%计算;燃【气,锅炉:总用气量按居民生活!总用气量的2—5%~?50%计算 — ,19.3《 规划中的商业、工!业企业?生,产和燃气锅炉等各类!用气:量的预测方法为【分项:详细估算法其—各,类用户用气量定【额可参照附表—19-1、》。。。表,19-2、表—19-3在》没有具体详细资料】的,情况下?可参考?比例估?。算法结合其用—地性质及《建设强?度确定合《适的比例 表19!-1 肇庆市区各】类公建商《业用户耗气》指标:汇总表 《 ? , 【。 ? : 类别 】 单位》 用气!。指标 ? : 天然气【。用量: 【。备注 】 【。 , 高级宾馆》 MJ!/,床.年? 【950?0 0】.656Nm—3/床?.日: , : 该》指标包括卫生用【热、洗衣消毒用热】、洗浴中《心用热等 — , 》 ? 旅馆及【招待所? : 有—餐厅 ? M【J/床?.,年 : 4【500 — 0.38【7N:m3/?床.日 【 , 指仅提供—普通设施条件—一般的旅馆》和招待所 !。 ! 无餐厅 — 90【0 : 0.06!2,Nm3?/床.日《 : ? — : 餐饮业 — ? , MJ/座.【年 《 9000 !。。 0—.62?1Nm3/》座.日 — ? 主要指营业餐馆和!小吃:店 ! 【职工食堂 】 MJ/人.年! — 1884》 ? 0.130】Nm3/人.日【 《  《 《 》 医院 ! MJ【/床.年 ! 3?600 !0.24《8Nm3/床—.日 !按医院床位计—算 《 , — 》大专院校 ! M?J/人.年》。。 2】510 !0.21Nm3/人!.日 ? —用气天数《300天《。 — : 》 托?儿所:。幼儿园 》 《。 全托 】 MJ《/,人.年 【 2300 】 ? :0.2?11:Nm3/人.日【 :。 用—气天数275天 ! : — 《 半托 》 《 1260 — 》0,.115《Nm3/人.日 ! 表】19-2 锅炉耗】气指标?表 ? : :。 , , 】 》 , ! ?序 号 ! 锅炉额定蒸—发量(吨/时—。) ? 热效率【(,%) 耗!。气指:标(:兆焦/时) — 】 《 ,1 【2 《 80 【 6260 ! , 】。 2 ! 4 !8,。0 — ,12550 ! 【 3《 , 10【。 》 90 【。 279》10 【 【 4 】 35~40 】 92.【5, , 》8713《5~889》。00 ? 《 表19-3】 各:类用户月、日、【时高峰系《数表 ! 序号【 【类别 】 Km?。axm !。 Km?axd 】 , Kmaxh 】 【 1 ! ? 居民用户 【 1.25! 1.1!5, ? 2.8 ! : 】 2 【 公建用户 — —1,.,25 — 1?.15 》 2.8 !。 》 —。 3: —空调用户《 — 1.5 ! 1.35 】 1《.6:。5 — — 4 — 锅炉用【户 》 1《.25 】。 1.1《5 》 2.8 — 】   ! : 5— 工业企!业 】一班制 《。 : , 1.15 】 : : 1:.05 《 : 3.》0 《 《 , 二班】制 》 1.15【 1.0!。5 《 1《。.5 】 【 三班制 】 1.1—。5 1.!05: ? 1《.0 【 19.4【。 天然?气门站?和储配站用地指标宜!符合表19-4的】规定 表19-】4 天然《气门站?、储配站《。的用:地指:标 》。 ? 【 : , : 燃—气站场类《型 《 ? ,用地指标《(hm?2,), :。 , 】 门站 【 0.【3~1?.0 【 《 储—配站 !1,.0~5.0—。 1!9.5 天然气调!压站用地指标—宜符合表《19:-5的规定 — 表19-5— 天:然气调压站的用地指!标, , , : —。 : 《 》 — :燃,气站场类《型 用!地指标?(hm2《) 】 — 采用撬装式—设备:的调压站 — : , 0.03~0.!1 《 》 ? 采用》非撬装式设备的调压!。站 》 0.》。1,~0.3 ! 19.6【 液化石油气—供应基地是》液化石油气储存【站、储配站和灌【瓶站:的,统称供?应基地用《地指标宜《符合表19-6的规!定 表1》。9-:。6 储存《。。站、储配站和灌瓶站!用地:指标 ! ! : 站内贮】。罐总容积(m—3) — 用地《指标(hm》2,) — , ?。 <—500 】 0:.5~1.0 ! ! 500~100!0 》 0.8~2.0! — 》 1《000~3000 ! ? 1?.5~4.0 ! 》19.7 》液化石油气》。气化站宜设置在相】。对独立的安全地【带用地指《标宜符合表19【-7的规定 —。 表19-7— 液化石油气—气化站的用地指标】 ? 【 】 : 燃气!站场类型 》 , :。 ,。 用地指标(【。hm:2) — ?。 ? ? 瓶组气化》。站 — ,。 0.0《。3~0.1 】 《 》 :储罐气化站 】 ? 0.15~1.】5, ? 19.】8 液化石油—气瓶装供应站宜【布置在?供气区域中心附【近占地面积宜为0】.06?~0.1《5公顷在《。。管道气供应能够覆盖!的范围内《宜逐步取消液化【气供应?站点 》 19.9 各【类燃气?管,道宜采用直埋方【式敷设并按国—家相关技术》要求进行保护沿【道路敷设的管道【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东!侧、北侧 — 19.10【 中压燃气管—道宜沿人行道敷设】;主:干管应按环状—管网布置;市政燃】气管道的管径不宜】小于DN100 】 19.11 【燃气管道的施工【建设宜?与实际供气期协调供!气期不确定》时规划可预留管【位 20 工【程管:线综合 20【。.1 ?。工程管线《在道路下面的—规划:位置应布置在人【。。行道或非机动车【道下面?通信电缆、给水【输水:、燃气输气、污雨】。水排水等《。。工程管线可布—置在非机动车—道,或机动?车道:下,面 2—0.2 沿城市道路!敷设的工程》管线:以道路中心线为界】宜在东、北侧从【道路红线《。向道路中《心线方向依次平【行布置通信线路【、燃气?管道、污水管道西】、南:。侧从道路《。红,线向道路中心—线,方向依次平》行,布置电力《线路、给水管道、雨!水管:渠 》20.3《 红线宽度超—。过40米的道—路宜两侧同时—布置给水、燃—气,管道和排水管线 ! 20.4 工】程管线在庭院—内建筑线向外—方向平行《布置:的次:序应根?据工:程管线?的性质和埋》。设深度确定其—布置次序宜》为电力、通信、污】。水、:雨水、燃气》、给水当燃气管线可!在建筑物两侧—的,任一侧引入》均满足要《求时燃气管》线应布置在管—线较少的一侧 ! 20?.5 ?工程管线之间及【。其与建(构)筑【物,。之,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!符合表2《0-1?的规定当受道路宽】度、断面及》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!因素限制《难以满足要求时【可根:据实际情况采取安】全措施后适当减少其!最小水平净距 】 表20-》1 工程管线之间及!其与建(构)—筑物之间的》最小水平净距(m】。) — !。 序号? ? , 管线名称 ! 》1 2 ! 3 ! 4 》 : 5 》 ? 6 !7 》 8 》 ? 9 — 10《 11 !。 : ?12: 》 》 建 【 《 ?筑 — : , 物 【 给水《管, , 》。 污:水 】。 雨水 ! 排》水 :。 ? 管— 燃气!。管 ? ? 热力管 ! 电《。力 — 电线 【 电【信, 【 电缆 — ,。 乔木— : ?。 灌木 】 地上杆柱 】   】 ?。 :  《 》 d≤ !。 —。 :20:0 】 mm 】 > ? 2!00 ? : mm【 —低 【 ?压 ? 《 中压? 》 高压 — 直埋 ! ? :地沟 !直埋 !线沟 》 直埋 【。 —管道 ?。 《 通信 】 , 照明—。 — 及 】 》<10kV 【 ? 高压铁塔基础【边 — 道路 】。 : , , 侧石 》 边缘! 》 铁路钢轨(或坡!脚) ! B】 A ! B — ? , A: ≤【 , 【 35kV — 》>35? 】kV ! 》 , 1: —建筑物 》   【 1.【0 ? : 3.0 — 《 2.5 ! 0.7 — ? 1.5 — 2》.0 — 4.0 】 , 6.0》 2.5! ,。 0—.5 》 0.》5 【1.0 — 1.》。5, 》 ,3.0? 》。 1:.5: * ! , ,   《 0.【6 ! 2 ! : 给水管 — ? d《≤,。200mm 【 : : 1.0 !   《。 1》.,0 0.!5 1.!。0 【1.:5 》 1.5 】 0.5 【 ? 1.0 【 1.—5 ? 《0.5 】 3.0 ! 1.?5 《 5《。.0 — ? d>!200m《m : 《。 3?.0 ? 1.5】 ? , ! 3 — ,。 ,。污水、雨水排水【管 《 ? ,2.5 》 : 1.0》 1.】5  】 —1.0 !1.:2 1.!5 《 2.0 !。 1.5 ! 0.5 】。 1》.0 】1.5? : , 0《.5 】1.5 !1.5 》 【 4 【 : 燃 】 气 【 ? 管 【 低压 ! —p≤0.0》5cmMPa 】 0.—7 0】.5 《 1》.0 ? 《。 DN≤300mm!0.4 ! :DN>300、、】、、mm0.5【 ? 1.0 ! 0.5— : ? 0:.5: 1【.0 — 1?。。.,2 ? , 1.》0 》 1.0 —。 《 5.?0 1.!5 ? 【 《 中 【 压 】   【 ? 0.005MP】a<P≤0.2MP!a ? 1.5 】 1.2 ! 1.0】 1.】5,。 《 【  《 0【.,2MP?a<P≤0.4 】MPa? 《。 2?.0 》 《 : , 《高 ? ? 压 —   ! 0.4 】MPa<P》≤0.?8MPa《 ? 4.0 】 ? 1.0 — : , 1.5《 : 《1.5 《 : : 2.0 ! 1.0 — 1.0 】。 2.5】。 ? 】 ?  【0.8M《Pa<P≤1.【6M:Pa 《 6.—0 》 , ,1.:5 2.!0 ? 2.0 ! 《4.:0 1.!5 : , ? 1.5 》。 , !。 5 】 热力《管 【 直 埋 》 》。 2.5 【 : 1.5 》。 》1.5 《 1—.0 《 1.0 】 》1.5 !。2.:0 : :   !。 ,2.0 》 , 1.0— 1.5! 1.0! : : 2.0 — 《 3.0 — ? 1.5 ! 1.0 】 ! 地 沟 — , 《0.5 【 1.5 】 2.0 】 4.0 】 【 : 6 】 ?电力电线 】 直 埋— 0.!5 0.!5 — 0.5 【 0.5 ! 0《.5 》 1.0 ! 1《.5 ? 2.0】 : ?   】0.5 !1.0 !0.6 !。1.5 】 3.0 — ! 线《。 沟 【 》。 , : 7 】 电信电】线 】直 埋 — , 1.0— ? 1.0— 1.】0 0】.5 ? 《 1.?。0, 1【.5 — 1.《0 》。 0.5 ! 1.0 】 : 1.0 【 1《.0: —0.5 》 0.6 】 1.5 ! : 2.0 】 ? : , —管 道 》 :。 1.5— 》 1:.,0, —1.5 《 : ! 8? :。。 乔》。木(中?心) 3!.0 》 , :1.5 !1.5 !1.2 【 1.5 【 1.0 】 1—.0 》。。 1.5 】  》 : 《1.5 《   】 0》.5 —   — ,。 ! 9 灌! 木 【 , 1.5 — 1.0 】 , ? : 10! ,。 ? 地 !。 上 【 杆【 《 : 柱 《 , ? 通:。信照明 【 及<10k!V — * — 0.5 【 0》.5 — 1?.0 ?。 :。 : 1.0 》 ,。 0》.,6 0】.,5 【1.5 《   】 《0.5?。   】 : ? 【 高压铁塔基础边 ! 》 ≤35 k—V — 3.0《 —1,.5 》 1.0— 2【.0: 0.】6 【  ? 【。 》>,35: k:V  】 0.5! 》 ,3.0? :。 , : — 11 — 《 道路侧石边缘 ! 》。  — 1.5《 》 ,1.5 》 1.5 】。 》。2.5 】 1.5 ! 1.5 【 1.》5 【0.5? 》 0.5 【   ! ,  】 12!。 》 铁路?钢,轨(或坡脚》。) : 6.0 !。 5.0】 1.】0, :。 3.—0 2.!0   !   【 ?   】 2《0.6 工》程管:线最小?覆土深度应》符合表20》-2的规《定 表20-2!。 工程管线最小覆土!深度(m《) 】 — ,序号 — 1 】 ,。 2 3! 4 】 5 【 》6 7 !。 , — : 管线—名称 【 电力管线— 电】信,管线 【。 热力管》线 》 :。 燃气 —。 》 ? 管线 ! , ?给水 ! 《 , ?管线 【 雨水排水管【线 】污水排水 】 管》。线 】 》 : 直:埋 】管沟 ? 直【埋 : 《 , 管:。沟 — 直埋 — , 管沟— , 《 ! 最:小覆土深《度(m) — 人行道【下 — ,  :。 : 0.50 ! 0.4】0 0.!70 ? : 0.40 ! 0.—50 0!.20 !0.60 【 0.60【 —0.60 【 , 0.6》。。0 !  【 》 车:。行道下 —  《 0.】70: —0.:50 【 0.80》 , 0—.7:0 《 : 0.70》 : 0.20 ! 0.【80 — 0.70 ! , 0.70— 《 0.70— : 》 20?。.7 各种工程【管线不得上下—平,行重叠埋《设当工程管》。线竖向位置发生矛】盾时:应遵循压《力管让重《。力自流?管、小管《径,管线让?大管径管线、—分,支管让?主干管?、可弯曲管让不易弯!。曲管的原则 2】0,.,8, 工程管线交—。叉点的高《程,应根据排水管的高】程确定其交叉—时的最小垂直净【距应符?合,。表20-3的规定 ! 表20-3 交叉!时,的最小垂直净距【表(m)《 ? : 【 《 序【号 : 》。 下面?的净距(m)管线】名称 《 上】面的: 《。 管线名称! 《。 ?1 2】。 《。 3 — 4 】 :。5 : , ? —。 给水 — 】管线 》 排水 【。 — 管?线 】燃,。。气 ? ? 管线 【 》 电信管线 ! , , 电力管线》 ! 直埋】 管】沟 《 直埋 】 :。 管沟 — 《 : : 1 ! 给水管线 ! , 《 0:.15?   】 ?   】   【   —   《   【 ! ? 2 — 排?。水管线 【 ,。 0.40 ! 0.15 】  — ,   【 《   —   》   !。 】 3 — 热力管线 】 , , : 0.15 】 0》.1:。5  】 :   【 ?   ?。 《   《  》 【 》 4 【。 :燃气管线 !。 0.《15: 《 0.15 】 , 0.15【   】   【   【   】 ! 5 】 , 电信 《 《 管》线 》。 : 直埋 【 , 0?.5 【 0.5 —。 : 0.50 ! : 0.25》 , 》0.25 》 : ,   【   》。 ? !。管沟 《。 》0.15 》。 》0.:。15:。 :。。 , 0.15 】。 》0.25 】 0.25 【   !   】 — : 6 — : 电力 《 —。 管线 — 直埋 ! 》0,.,1,5 : , 0.5【0, 》 0.50》 0.5!0 0】。.50 《 0.50! 》 0.50》。 : 【。 : 管沟》。 : 0.1】5 【0.50 ! 0.?50 — 0.50 】 : 0.《50: 》。 0.50 】 0.50 】 】 7 【 : ?沟渠:(基:。础底) !0.50 — 0.5【0 — 0.50 — 0.5】0 — 0.50 】 0.50 ! 0.5 ! ? 》 , 8 ! 涵洞(《基础底?) 0】.15 】 0.15 ! 0.15 【 0—.20 《 0.【25 0!.50 】 0.50 — 【 , 《 9 《 电车(【轨底) !1.0?0 1.!00: :。 : 1.00— 1.】0,0 《 1.》00 ? , 《1.00 【 1.00 ! 《 《 《10 《 ? 铁路(轨》底) ? 》1.00 】 1.20 【 1.2】0 1.!0,0 》 1?.00 》 , ?1.:0,0 — 1:.0:0 》 ,。 注大》于3:5KV直埋电力电缆!与热力?管最小垂直净距【应为1?.00m 20.!9 在本市下列范】围内不得新建架【。空线工程端州城区、!鼎湖:城区;主要铁—路客运站、主要客】运港口码头;—风景名胜区、历【史文化?保护区?;规划主《管部门规定的其【它范围 2—1 环境卫生— ,。 2:1.1 城市人均】生活:垃圾产生量按—0.:8,~,1.2公斤/日计算! ? 2:1.2 住宅区和商!业,区等垃圾产》生较为集中》的区域垃圾收集站服!务半径宜《。小于0?.6km用地面积】不小:于100平》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!距离应不小于—5米如条《件受限可《附设于其他建筑物】内 21.3! 生活垃圾转运站的!设,置宜靠近《服务区域《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!多,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!方,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!中,区域和?靠近人流、》车流集中地区—服务半径宜为2~】。4km生活垃圾转运!站的设计《日转运垃圾能力新】建的不同规》模,转运站的用地指【标应符?合表21-1的规定! 表21-—1 生?活垃圾转运站的用】地指标 】 《 : 转:运量(t/d) 】 , ? ,用地:面积(m2) 【 与相邻】建筑间距(m)【。。 —绿化隔离《。带宽:度(m) 【 【 : 1?50~4《50 2!5,00~10》000 !≥15 【 :≥8 》 , 【。。 : 50~《150 】 800~3—000? , : ≥《10 — :。≥5 — 注1、【垃圾转运站》和再生资源》回收:合并设?置时用地面积—可增加1000~1!500平方》米 2—1.4 生》活垃圾填埋场距城市!规划:。建成:区应:大于5公里垃—圾卫生填理场和垃圾!焚烧场应防止—对环境造成二—次,污染并应设置卫【生防护带生活卫生填!埋场用地内绿化【隔,离带宽度不应—小于2?0米并沿周边设置;!场地四周宜》设置宽度不》小于100米的【防护绿地或生—态绿: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!场使用年《限不宜小于十年【 ? ,21.5 生活垃圾!宜分:类收集处《理生活生活垃圾【焚烧厂综《合用地指《标采用50~—200平《方米/吨·》日并不应小》。于1公顷其中绿化隔!离带宽度应不—小于10米》并沿周边设置 ! 21.6 —医疗垃圾、固体危险!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!圾混合处理应交由】有处理资质的单【位处理?餐厨垃圾应当—设置专门的处理设施! 21—.7 新《。区流动人口密集的】街道、商业闹市区】道路、公共场所【每隔3?00~500—米设1座公》共厕所居住区每隔】500~《800米设1座公共!厕所一般《街,道间隔?不大:于800米》。设1座公共厕—。所建设规模应当【根据不同区域、人流!量或使用功》能等因素综合考虑】 : 21.8 【在道路两侧及—。各类交通《客运设施、公共设施!、广场、社会—停车场等的出入口】附近应?设置:废物箱设置间距【为商:业、金融《业街道50~—100米;主干路】、次干路、有辅【道的:快速路100~20!0米;支路》。、,有人行道的》快速路2《00~4《00米 》 21.9 【根据:需要设立环境—卫生车辆停车—场其规模可》根据:服务范围和停车【数量等因素确定用】地,面积宜按每辆—。汽,车15?0,平方米确定》环境:卫生车辆数量—指标可采用2—.5:辆/万人《 , 21.10 根】据需要设立基层环】境卫:生机构用地其用地面!积和建筑面积可按】照辖区范围和居【住人口确《定基层机《构设置数量指标【可按照0.5个【/万:人环:境卫生清《扫、保洁人员作【息场所可与垃—圾房、公共厕所合建!也,可单独建设 【。。22 ?综合:。防灾 22.【1 在地质灾—害易发区、重点防】范区内进行铁路、】交通、能源等国家、!省、市重大建设工】程项目以及》学校和 医院等建】设建: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!可行性研《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!危险性评《估经评估《确定需要治理—的应拟订配套的【地质灾害《治理工?程方案经《主管部门《批准后该配套的地】质灾害治理工程应】与建设项目的主 体!工程同步进行设计】、施工?、竣工验收 】 2:2.2 《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!交通:、通讯、《供电、供水、供【气、热力、医—疗、卫生及消防等】主要系统《应充分?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!的需要 2!2.3 《根据城市行政—区,划划分城市防灾分】。区根:。据城市功能分区和】路网:系统确定防》灾单元防《灾单元之间以城市主!干路及绿化》带分隔每个防—灾分区应设立防灾应!急指挥中心、急【救,医院、通信专业队伍!、消防专业队伍【。、工程抢《险,专业队伍和》物,资储备设施等 】 22.4 城市!防灾疏散道》路系统应由城—市防灾?疏散干路和》防灾疏散次干路组成!每个城?市防灾分区在各个】方向应至《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!散通道应利用防【灾分区?内的城市公园、绿地!、体育场、停车【场和街头广场—作为避灾 人口【的疏散场地》防灾疏散场》地应设立明确的【标识面积在 2公顷!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!应设置给水、—排水及供电等市【政公用设施 【 22.5 消】防站分为普通消【防站和特勤》消防站普通消—防站服务范围一般】不应大于《7平方?。公里;设在近郊区的!。普,通消防站仍以接【到出动?指令后5《分钟内消防队可【以到达辖区边—缘,为,原,则确定辖区面积【其,辖区面积《不,应,。大于1?5平方公里 】 22.6》 消防给水与消防】通道:应符合下列规定 】 :     (1【)规划消防给水管道!、消防水《池、水井和加水【柱应成?系统并应充分利【用江河、湖泊及水库!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!备用水源 》     【(2)?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!消火栓应沿道—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!应超过?。120米;道路宽】度,超过60米时宜【在道路两边设置消】火栓并宜靠》近十字路口 !    (》3)消防《通道的净宽不—应小于4《米净高不应》小于5米街》区内消防通》道道路中心线间【距不:宜超过160米【5,0米以下建筑消防】车登高面距建筑外墙!5至10《。。米;:50米以《上的:高,层,建筑消防《。车,登高面距《建,筑外墙15米在消防!车登高面与建筑之】间不应种植高度【超过4米的乔—木或其他《。影响消防车登—高的植物 【   ?。。  (4)街区内】的,道路应?考虑消?防车的通行其道路】中心线间《的距离不宜大—于160米当建筑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】度大于150米或总!长度大于220米时!。应在适中位置设【置穿过建筑物的消】防车道?对于高层建筑—的周围应《设置环形消防车道】当,设环形?车道有困《。难时可沿《高层建筑的两—个长边设置消防【。车道 —  :。 , ,。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!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!大于2?4.:0米时宜设置进入】内院或天井的消【防车道?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!建筑物沿《街时应?设置连通街》道,和内院的人行通道(!可利用楼梯间)【其间距不宜大于80!米在穿过建筑物【或,进入建筑《物内: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!应设:置影响消防车通【行或人员安全—疏散的设施 】     (5【)城市消防安全【布局和消防站—、消防给水、消【防车通道、消防通】讯等公?共消防设施应当【纳入城市规划—与其他市政基础【设施统一规划、统】一,设计、统一建设 】 22》。.7 肇庆为国【家三类重点人防【设防城市《城,市各类人防设施的】战,术技术指《标均:应参照人民防—。空,工程战术技术要求】。及城市的重要—目标分布现状和发展!规,划来确定 】2,2.8? 新建民用》建筑修建防》空,地,下室的标准应—。参,考关于明确》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!空地下室《标,准的通知 —。 : ,   (1)—新建10层》(含)以上》或,者基础埋深3米(含!)以上的《民用建?筑按照不低》。于地面首层》建筑面积修建—。6级:(,含)以上防空地【下室 —。    (2)新建!除第一条规》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!和危房翻《新住宅项目按—照地面首层》建筑面积修建6B】。级防空地下室—   —  (3)》新建除第一、二条】规定以外的》其他民用《。建筑地面总面—积在2000平方米!(含)以上的按照地!面建筑面《积的3%修建—6级(含)以—上防:空地下室 】  :。。  (4)》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!。保税区和重要经济】目标区?除第:一、二条规定以【。外的新建民用—建筑按照一》次性:规划地面总建—。筑面积的3%集中修!建6级(含)以【。上防:空地下室集中修建】项目的选址和实施】计划需报政府人【民防空主管》部,门备案 》 22《.9: 肇:庆市:地处地震烈度6度区!地震动?峰值加速度为—0.05地震—动反应谱特征周【期为0.《35抗震设防—标准按国家地震局颁!布的中国地震动参】数区划图(GB 1!8306-200】1):的有关?。规定 《 22.10【 城市重《大建设?工程和?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!的建设工《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!性评价并根据—。。地震安?全性评?价 的结《果确定抗《震设防要《求进行抗震设—防 》2,2.11 肇庆市为!二级防洪城市规【划区治涝标准—按10年一遇24小!时暴雨(208毫米!)所产生《的,径流一?天排干城市防洪标准!应按表22-1执】行, 表?22-1 》肇庆市防《洪标准 —。 ? ,。 防 洪 !标 :准 [重 现 期】。 (年)] 【 — 》 河?洪, , 》 山洪 《 ? : ,泥石流 《 : 】 200~】100 》 50~2】0, 》 100《。~50 《 —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