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6《 给排水与—消防
《
?
6.1 !。 给 排 — 水
【
6.1.【1 给排》水系统?。。应满足?生产、生活、消防以!。。。及环保等要求—并应根据水》质、水压、水—温的要求分别—设置
《
?
6.?1,.2 《生产和?生活给?水系统宜利用市政】给水管?网的水压直接—供水
》
6《.1.3 》 ,当市:。政给水管网水压、水!量不能满足要求【时生产、生活给【。水系统应设置贮水装!置和加压装置并应】符合:下列规定
【。
? 1》 贮水装置—不得:影响水?质;
【
2 【 加压装置》宜采用变频调速设】备;:。。
】 3 加—压装置?应设置备《用泵备用泵供水能】力,不应小于供水泵【中最大一台》的供水能力》
6【.1.4 洁【净区内工艺设备的】生产排水宜采用直接!接,管排水当设置事故】地漏时应采取气【密措施
》
6.—1.5 》洁,净区内的给》。排,水管道应采用不【易积存污物、易【于清洗的材料—同时管道不宜设置在!工艺设备上方
】
6.1【.6 生产厂房内!使用或接触酸碱【类化学品的区域应设!置紧:。。急,淋浴洗眼《器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