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管道设计
5.1 一般规定
5.1.1 管道设计应符合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(P&ID)以及管道规格书的要求。
5.1.2 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》GB 50316的有关规定。
5.1.3 高温管道的柔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聚酯工厂设计规范》GB 50492的有关规定。
5.1.4 金属内压直管的壁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》SH/T 3059的有关规定。
5.1.5 在热媒管道系统的每个最高点应设置排气管,最低点应设置排净管。
5.1.6 工艺管道坡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液相热媒低排管道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1%;
2 物料输送管道的坡度应符合工艺要求;
3 废水管道顺坡坡度不宜小于0.5%;
4 蒸汽凝结水管道的逆坡坡度不宜小于0.5%。
5.1.7 设计文件应规定管道及其组成件的制作和检验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