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15-2015 建标库

5.2  管道布置

5.2.1  生产车间内工艺管道和其他专业的管道、线槽应进行统筹规划,并应合理安排其空间位置和走向。

5.2.2  生产车间内管道应集中布置,并应便于安装和维修,管道的法兰和焊点的位置不应设置在电机、电气柜和仪表盘的正上方。

5.2.3  高温热媒管道不应与仪表及电气的电缆线槽相邻敷设。如需相邻敷设时,平行净距离不宜小于1m;当管道采用焊接且无阀门时,平行净距离不宜小于0.5m;交叉净距离不应小于0.5m。

5.2.4  进入生产车间的各类公用工程管道总管上设置的计量仪表和阀门,安装位置应相对集中,且应便于检查、操作、维护。

5.2.5  管道布置应做到整齐、美观,管道支吊架设计应牢固、合理。除应满足正常生产外,还应满足安装、吹扫、试压和开车、停车、事故处理,以及分区检修时的要求。

5.2.6  管道布置不宜出现垂商方向的U形管道。

5.2.7  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、机泵,以及电气、仪表的安装和检修。

5.2.8  室内管道除给排水管道外,应采用架空或地上布置。

5.2.9  室内管道布置不应穿过配电室、控制室。

5.2.10  在结晶器出口管道上、预热器出口管道上和反应器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取样器。取样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和取样。

5.2.11  厂区管线设计应结合公用工程站(房)设计位置布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