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15-2015 建标库

5  管道设计

5.1  一般规定

5.1.1  管道设计应符合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(P&ID)以及管道规格书的要求。

5.1.2  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》GB50316的有关规定。

5.1.3  高温管道的柔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聚酯工厂设计规范》GB50492的有关规定。

5.1.4  金属内压直管的壁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》SH/T3059的有关规定。

5.1.5  在热媒管道系统的每个最高点应设置排气管,最低点应设置排净管。

5.1.6  工艺管道坡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液相热媒低排管道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1%;

    2  物料输送管道的坡度应符合工艺要求;

    3  废水管道顺坡坡度不宜小于0.5%;

    4  蒸汽凝结水管道的逆坡坡度不宜小于0.5%。

5.1.7  设计文件应规定管道及其组成件的制作和检验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