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15-2015 建标库

4.4  设备布置

4.4.1  固相缩聚装置布置应靠近上游聚合装置和(或)下游加工装置。

4.4.2  设备布置应符合适当集中、合理层高、减少能耗、易于安装、方便操作、巡检和维护的原则。

4.4.3  固相缩聚装置各工序设备布置应利用物料的重力差。

4.4.4  生产瓶片的SSP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单套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300t/d的固相缩聚装置,宜采用从切片接收料仓到结晶器、围相缩聚反应器剑成品输送系统的两段式垂直布置;

    2  单套生产能力小于300t/d的固相缩聚装置,宜采用从切片接收料仓到成品输送系统的一段式垂直布置。

4.4.5  生产工业丝用或工程塑料用的SSP装置的布置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单套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80t/d的固相缩聚装置,宜采用从切片接收料仓到结晶器、固相缩聚反应器到成品输送系统的两段式垂直布置;

    2  单套生产能力小于80t/d的固相缩聚装置,宜采用从切片接收料仓到成品输送系统的一段式垂直布置。

4.4.6  有固相缩聚切片外销的工厂,切片产品料仓及包装机应靠近固相缩聚装置布置。

4.4.7  设备布置应留有检修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。

4.4.8  热媒加热设备和输送泵应布置在通风良好处,并应靠近固相缩聚装置的相应被加热设备。

4.4.9  噪声较高的风机或压缩机宜单独布置在隔音的房间内,并应采取减噪措施,也可采用风机或压缩机自带隔音罩的措施。

4.4.10  反应器应靠近结构主梁及外侧框架布置。

4.4.11  蒸汽加热器、水冷却器等用水单元不应设置在仪表、电气控制室、变压器室等电仪设备用房的正上方。

4.4.12  设备布置应保证设备之间、设备与建筑物(构筑物)之间的间距和净空高度,且应满足设备的操作、安装和检修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