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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引下线分!项,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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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1 引下线安【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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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—1 本条》第3款?因引下?线,明敷可能会因接触电!压时旁侧闪络电压造!。成人员伤亡》因,此定为强制性条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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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》条第6款的》要,求,引,。自现行国家标准【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!地装置?施工及验收规—范GB 5016】9,-20?。06中第3.5.】3条为强制性条款】
【 在现行国家】标准:雷电防护 第3】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!坏和生命危险GB】/T 2171【4.:3-2?008中第》D.5.1条中要求!“如果条件》允许外部LPS的所!有部件(接闪—器和引下《线):至少应远离危险区域!1m如果《条件不允许》距危:险区0.5m区域内!经,过的:导线应连续应进【行牢固焊接或—压接”此处》危险区?域指爆炸和火灾危险!场所对第《一,类防雷建筑物当建】筑物太高或其他原】。因难:以装设独立接闪器】时可:按现行国家》标准建筑物》防雷设计《规范GB 5—0057的规定在】建筑物上架设接闪】网或网和针的混【合LPS此》时,L,PS的所有导线应电!气贯通防止产—生,危险的电火》花这:种情况下可不受1】m的限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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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】本条第5款的—目的是防止》引下线在潮》湿,环境中锈《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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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【条第6款的目的【是,防止相邻导体—。之间闪络《这种闪络会破坏【引下线、接闪器并】对人:身造成伤害见本【规范图?D.0.2-1和图!D.0.2-2所示!具体计算《方,法见现?行国家标准雷—电防护 》第3部分建》筑物的物理》损坏和生命危险【GB/T 21【714.3-200!8中第6.3节的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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