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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引下线分】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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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,.1 《引下:线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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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】.1.?1 本条》第3款因引》下线:明敷可?能会因接触》电压时旁侧》闪络电压造成—人员伤亡因此—定,为强制性《条,款
【 本条第【6款:的要求引自现—。行国家标《准电气装置安—装,工程接地装置—施工:及验收规范》GB 5016【9-2006中【第3.5《.3条为强》制性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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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【现行国?家标准雷电防护 】。 第3部分建筑物】的物理损《坏和生命危》。险GB/T 2【1714.》3-2008中第D!.5.1条中要求】。“如果条《件允许外部L—PS的所有部件(接!闪,。器和引下线)至少】应远离危《险区域1m》如,果条件不允许距危险!区0.5m区—域内经?过的:。导线应连续应进行牢!固焊接或压接”此】处危险区域》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!。所对第一类防雷建】筑物当建《筑物太高或其他原】因难以装设独立接】闪器时可按》现,行国家标准建筑物】防雷设?计规范GB —50057的—规定:在建筑物上架设接闪!网或网和针的—混合:LPS此时L—PS的所有导线应】电气贯通防止产生危!险的电火花这种【情况下可不》受1m?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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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【 本条第5款—的目的?是防:止引下线在潮湿【环境中锈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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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本,条第:6款的目的》是防止相邻导体之间!闪络这种闪络会破坏!引下线、接》闪器并对人》身造成伤害见本【规范图?。D.:0.2-《1和图D.0.2】-2所示具体计算方!法见现行国家标准】。雷电防护 第3部!。分建筑物的》物理:损坏和生命危险GB!。/T 21714.!3-2008—中第6?.3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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