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127-2015 建标库

6.2  防火设计

6.2.1  印制电路板厂房具有如下主要特点:

    1)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,可对厂房构成潜在火灾危险性;

    2)印制电路板厂房的面积大、体积大,并且常常是平面布置,空间布置也曲折,增加了疏散路线上的障碍,会延长安全疏散时间;

    3)印制电路板生产使用的各种类型的精密贵重设备、仪器投资较大,一旦失火,将会造成极大损失。

    鉴于以上特点,为保障财产、人身的安全,严格控制印制电路板厂房建筑耐火等级是十分重要的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
6.2.3  印制电路板厂房空间密闭,平面布置复杂、分隔多,发生火灾时增加了安全疏散难度,且厂房内往往有众多精密、贵重的设备、仪器,建设投资昂贵,发生火灾损失较大。为避免因一处发生火灾而迅速蔓延,故对顶棚壁板规定其燃烧性能为非燃烧体。有机复合材料在燃烧时产生窒息性气体、有害气体,不利于人员疏散,所以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。

6.2.5  为防止火灾时技术竖井的完整性受到破坏,对其提出耐火极限要求。技术竖井是烟火蔓延的通道,应采用层间隔离措施。穿越水平的防火分隔,需在四周间隙采取防火封堵措施。

6.2.6  由于生产工艺布置需要,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路线会迂回曲折。安全疏散距离应依据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第3.7.4条确定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,并不应大于该规范表3.7.4的限值。

6.2.7  为满足印制电路板日常生产需要,往往需要从仓库或上道工序的厂房(或车间)取得一定数量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辅助材料存放在厂房内。存放上述物品的场所称为化学品储存间(区),也称中间库。对于易燃、易爆的甲、乙、丙类物品,如不隔开单独存放,发生火灾后会相互影响,造成更大损失。本条除规定中间库的储量、液体储罐的容积外,还规定了中间库的布置和分隔构造要求。

6.2.8  因为热媒油在生产过程中需加热到200℃~300℃,温度较高,设置在靠外墙处,便于通风散热。热媒油一旦泄露易引起火灾及人员伤害,危险性较大,为防止液体流散或受外部火源影响,宜放在独立房间储存,并做好防火分隔。开门处,为防止热媒油泄露时流至其他区域,应设门槛。对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,应符合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中第3.3.10条对丙类液体中间储罐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