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建 筑
6.1 一般规定
6.1.1 随着电子产品技术发展,印制电路板厂房也需要进行生产工艺的调整和生产规模的扩大。因此印制电路板厂房应能实现在建筑面积不变、建筑高度不改变的情况下,适应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调整。
6.1.2 印制电路板厂房是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,在考虑其平面布局和构造处理时,应合理组织人流、物流及消防疏散线路,避免一般生产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。
6.1.4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,有的地区年温差大、日温差也大,所以对厂房围护结构的选材应慎重,应选择能适应当地气候条件,满足保温、隔热、防火、防潮、少产尘等要求的材料,而且在构造上也应引起重视。
6.1.5 变形缝易造成地面开裂而影口向洁净室的洁净度。所以,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越印制电路板厂洁净区。
6.1.6 印制电路板厂管线较多,技术夹层主要用于安装风管和各种公用动力管线。
6.1.7 通道应有适当宽度,不宜太窄。通道宽度应考虑到设备安装维修的搬运半径、运输车的尺寸、运输量的大小,并且应平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