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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章 燃气—。设施和器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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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!业应当加强对—燃气设施的维护和管!理,确保燃气设施的正常!运行
管道燃!气设施产权划—分居民用户以进户管!“三通”《为界“三《通”以内(不—含“三通”)—燃气:设,施的产权归用户【所有“?三通”?以外:燃气设施的产权归】燃气经营企业所有其!它用户以表》前阀为界表前阀以】内(含表前阀)燃】气设施的产权归【用,户所有表前》阀以外燃气设施的】产权:。归燃气经营企业所有!
第?。。十,七条 ?燃气设施的拆、迁】、改、装由燃—。气经:营企业?统一实施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侵占、《毁,坏和擅自拆除、移动!燃,气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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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程建】设、施工《等原因确需》。拆除、移《动,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!应报经市、县(市】。)规划行政主管【部,。门和建?设,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并由燃气】经营企业组》。织设计、施工—所需费用由建—设,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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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用户确需拆】除、移动燃气—设施:的应向燃气经营企业!提出申请由》燃气经营《企业组织设计、【施工所需《费用由用户承担【
第十八条 未】。经批准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不得在燃气】设施安全距》离范围内动用明火、!挖沟取土及修建建筑!物、构筑物和堆放】。物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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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程《建设需要在燃气设施!安全距离范围内挖沟!取土:。以及修建建筑物、构!筑物和堆放物品的必!须,报经:市、县(《市)建设行政—。主管部门批》准并接受燃气经营】企业的施工监督【
第十《九条 各类燃—气设备、器》。具必须符合国—。家有关?。安全管理规》。定和安全技术—标准 ?
燃气》。用户的计量器具按】照国家有关计—量法律法规的规定】由燃气经《营企业按期予以更】换所:需费用?。由用:户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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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燃气】器具的生《产实行产品》生产许可或安—全质量认证》制,度燃气器具必须取得!国家:燃气用具产品许【可,证或安全质》量,认证后方《可生: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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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器具的销!售,实行准销证制度在本!市销售?的燃:气器具必《须经市建设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指《定的检测机构进行】气源适配性检测【符合本市燃气—使用要求颁发—准销证后方》可销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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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准《销,证,的,产品由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列入燃气《器具销?。售目录?并向社会公布—
第二《十一条 燃》气器具的生产—、,经营企业对销—售的燃气器具应【当提供售后服务设立!维,修网点公《布维修地址、电【。话并应在用户报修后!24:。小时内进《行,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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