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】 第二章 燃气规】划,和建设 — 第八?条 :市、县(市)人民政!府组织建设、规划】、计划等行政—主管部门《依据城市总体规划】编制燃气《发展规?划 ?第,九条 ?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。燃气工程及燃气经】营网点的布局必须符!合,燃气发展《规,划和消?防,安全要求并经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组织规划、—公,安、:建设等有关部门审查!。批准:后方可实施》 第?十条 燃气工程建设!资金可按照国家【。有,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!。、社:会集资、国内外贷款!、发行债《券等多种渠道筹【集,。 第十一条 燃气!规划区域内新建、】改建:、扩建道路应当【同时规划燃气设施燃!气设施?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!。的应当?同时设计、同时【施工、同时验收【  》  燃《气规划区域内新建】、改:建、扩建的建筑【工程应当《安装使用《管道燃气并同时设】计,、同时施工、同时】交付使用    ! ,管道燃气供》气区域内的行政、】事业、企业、团体】等单位由市、县(市!)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限期逐步安装使用!管道燃气 》    建筑【工程未按规定—同时设计管道燃气的!或未同时施工、同】时交付使《用的市、县(市【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不得办理《图纸审批手续及其他!相关手续  — :市、县(市》)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审批: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!城镇燃气设》计规范和有关规【定,对可能影响燃气【设施安全的》应征得公安》消防部门和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同意 】第十二条 在设市城!市建:。设液化石油气贮【罐站必须经该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,出选址意《。见,报省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,门审查批准》后方可实施 —  ?各县建设液》化石油气贮罐站必】须经该县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提《出选:址意见经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?门审查批准并报省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后方可实施》 :。第十三条 从事【燃,气工程?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安装的单位必须【取得相应的资质证】。书建设单位》不得将燃《。气工:程委托给《没有相应资质证书】的,单位:承担 ? , :禁止无证或超越资】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!围,承担燃气工程的【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—和安装任务》 第十《四条 燃气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!须按照有关设计、施!。工技术标准、规范】。进行   —燃,气工程竣工后建【设单位应及时向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提交验收申请及相】关资:料由:市建设行《。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!部门和单位》进行验收未》经验收或验》收不合格的不—得,投入使用 第【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阻挠经批】准的燃气工程—的施工安装 【 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