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》第二章 《燃气规划和建设【 《第八条 市、县【(市)人民政府组织!建设、规划、计划】。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!城市:。总体规划编制燃气发!。展,规划 第》九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燃气工】程及燃气《经营网点的布局必】须符合燃气发展规】划和:消防安全要求并经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组织规》划、公安、建设等】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!。方可实施 第十】条 燃气工》程建设资金可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采取】政府投资、社会集资!、国内外贷款、发】行债券等多种渠【道筹集 第十一条! 燃气规划区—。域内新?建,、改建、《扩建道路应当同【时规划燃气设施燃气!设施与道路工—。程同步建设的—应当同时设计—、,同时施工、》同,时验:。收 :。 :    《 燃气规划区域【内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,的建筑工程》应当安装使用管【道燃气并同时设计、!。同时施工《、,同时交?。付,使用 ? ,   管道燃气供!气区域内的》行政、事《业、:企业、?团,体等:单位:由市、县(》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限:期逐步安装使用【管道燃气《    —建筑:工程未按规定同【时设计管道》燃气的或未同时施工!、同时交付》使用:的市:、县(市)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!理图纸审批手续及】其他相?关手续  》 市、县(市【)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审批建设工程—应符合国家》城镇燃气设》计规范和有关规定】对可能影《响燃:气设施安全的—应征得公安消—防部门和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同意 — ,第,十二条 在》设市城?市建:设液:化石油气贮罐站必须!经该市规《划行政主《管,部门提出《选址意见报省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》。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!  : 各县建设—液化石油气》贮罐站必须经该县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选?址意见经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查批准并报省建设行!政主管?部门备案后方—可实施 第十三条!。 从事燃《气工程勘察、—。设计、施工》、安:装的单位《必,须取得相应的资【质证书建《设单位不得将燃【气工程委托》给没有相《。应资质?证书的?。单位承担   】禁止无证《。或超越资质证书【规定的经营》。。范,。围承担燃气工程的】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和安装《任务 第十四【条 燃气《工程的设计和施工】必须按照有关—。设计、施《。工技术标准》、规范?进行:   燃气工程】竣,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!向,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!相关资料由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组织有关部门和】。单位进?行验收未经验—。收或验收不合格的】不得投入使用— , 第十五《条 任?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阻挠经批准的!燃气工程《的施工安《装   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