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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! 道路、停车场及】出入口
第六!十条: 新?建、改建城市—道路应?以相应的城市规【划为依据与》相关:专业规?划相衔接《并符合有关》标准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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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)城市道—路的设计、》施工应?符合规?划的道路红线宽【度及:竖,向标高;
— , (?二):道路:纵坡控制在8%以下!特殊地段最》大纵坡不《得超过?9%并应根》据不同的坡》度及设?计车速?。。控制坡长《最小纵坡《应大于或等于0【.5%, 困—难,时可大于或》等于:0.:。3%;
(!三)人行《过街天桥及》跨街道的建》筑物:、,构筑:物净空不《得低于?4.5米人行天【桥,桥面宽不得小于梯】道宽;人行地道净空!。不得低?于2.5《米,;,跨越铁路的人行天】桥、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净空不得低于6.!5米:;
? ?(四)人行道—道,沿高度不得小于0.!1米;
》。 , (五)新—建、改建《城市道路应按规范】设置方?便残疾?人使用的盲道等无】障碍设施《。;,
: :。。 (六)特》殊地形、地段城市】道,路建设由城》乡规划?主管部门《按有:关规定确定
!第六十一《条 居?住区内?。道路分为居住区【。道,路、小区路、组团】路,和宅:间小路四级其—道路宽?度,应,符合下列规定 【。
(—一)居住区道路【红线宽度《。。不小于20m;
! (二)—小区路路面》宽度6-9m建筑】控,制线之间的宽度【为 10《-14m;》
》(三)组团》路,路面宽度3-5m】建,筑,。控制线之《间的:宽度为8-》10m;
【 :(,四)宅间小路路面宽!度不小于2.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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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—二条 居住区内【主要道路至少应有】两个方?向,。与外围道路相连;小!区主要道路至—。少,应有两个出入口;】机动车道《对外出入口数量【应控制其出入口【间,距应不小于》15:0米
— ?居住区内尽》端式道路长度—不大于12》0米并应《。设不小于12米×1!2米的回车场地【
—建筑物?沿,街部分长度超—过150米或总【长度超过220米时!应设不少于4×4米!(净高净宽)—的消防车道建筑物沿!街,部分长?度超过8《0米时?应设连同《街道和内院的—人行通道
】。第六十三条 交【通流:量较大的建筑—基地:其通道连接城—市,。主次道路的》位置应符合》下列规定
】 (一)《距城:市,主次:道路交叉口的距【离(自?道路红线《交点量起《)不小于7》0米;
《
? (二?)距非道路交叉口的!过街人行《。道(包括引道、引】桥和各类地下出入口!),最边缘线不小于6】米;
?
(三)距公!共交通站台边缘不】小于10米;
【
《(四)距公园、【学校、儿童及残【疾人等?建筑的出《入口不应小于20米!;,
,
, :。 (五)与》立体交?叉口的距离或其他】特殊情况按有关规】定办理
》。
第六十四条 新!建大型文化、体育、!。商业、服《务、公共绿地、【广场等?公共场?所,和居:住区应按有关规定】设,置为残疾人通行的】无障碍通道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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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条 公!共停车场(》库)设置《应符合下列要—求
》。。 (一)机动车停!车场(库)》的服务?半径在?城市:中,心地段一般不超过】500米;在一般地!段不宜超过8—00米
(!二,)停车场(库—)的出、入口不宜】设在主?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!支路上开设距交叉】口、桥?隧坡道起止线距【离应大?于50米《且,应符:合,。行车:视距要求并》。应,。设右转出入车道停车!场,(库)?单位车辆的》停车面积应符合下表!规定
!
?
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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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:露天(平方》米/车位)
】。 : 室内(【平方米/车位) 】
路!边(平方米/车【位,)
!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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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!车停车场
【 ? ?。25-35
【
, 3【0-35
】 16【-20
【
】。
!自行车停《车场
》 , : , ,。 1.5-1.8】
【 1?.8-2.0
!。 1【.,0,-1.?5
】
: ,。
!注, 表内机动车车位面!积以小?型,汽车为计算当量;】。各类机动车辆—与小型?汽车停车位的面【。积换:算,系数为;微型汽车】0.7?中型汽?车2.0大型—汽车2.5铰接车3!.5
【
第六十六条 !各类建设《。。。工程实?施停车位配建指标控!制宜符合配建停车场!(库)的标准(见附!表5)的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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