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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第七《章 市政公用—设施及?管线 《 :第四十九《条 :城,市环卫设施建设有】批准详细规划的按】详细规划执行;没有!详细规划的应符合下!列规定    】(一)公《。共厕所设《置,  ?   1《、居住小《。区,按6~10平—方米/?千人     2!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!场,。(馆)、加》油站及农贸市场按】集散人流15~2】5平方?米/千人 》    《。 3、购物中心、】文化:。娱,乐中心按10—~2:0平方米/千人 】     4、公共!厕所相间距离—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!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!距,离为300~5【00米流动人—口高密集《。。的街道宜小于30】。0米一般街》道公厕?。之间的距离约750!~1000》米为宜?未改:造,的老居民区为—100~150米新!。建居民区为》300~《500?米  《 ,  :5,、,公共厕所设置按【2,5,00:。~300《。0人/座建筑面【积30?~50平《。方米    (】二)生活垃圾收集】点设置 》    1》、生活垃圾收集点的!服务半径一般不【超过70米/个用】地面:积不小于4》0平方米周围的建】筑间距不《。小于:5米     2!、废物箱的》设置间?距商业大街》25~50米交通】干道5?0~80《米一:般道路80~100!米     3】、,垃圾收集点的位置】应设置在《。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!市容观瞻《的非临街位》置   》 (三)垃圾转运站!、垃圾堆场设置【    》 ,1、:。小型转运站每0.】7~1平《方公里设置一座【用地:面积不小于100平!方米周围的建—筑间距?不小于?5,米     2、!大中:型转运站《每,10~1《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!。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!量确定执行城市环】境卫生设施设置标】准     3、!城市生活《垃圾堆场应设—置在城市郊》区拟选位置应—注意城市风向避开城!市水源保护范围及】。地质灾?害地区垃圾》堆场应?设置围墙、道—路、绿化和管理用】房应具?备环:境保护的处理—措施使?用时间不少于—1,0年: ? 第五十条》 各项管线工程【建设和改造应符【合城市基《础设施各专业规【划的要求《在城市?。重要地段、》主要道路以及居住】区内的各种工程【管线一般均应埋【入地:下;对?现有架空线应—根,据规划结合旧城改造!。逐步改?为,地下敷设 — 第五十一条 !管线的具体位置一】般按下列规定排【列:   《 ,(一)在人行道下】敷设电力排管、【电信导管、热—力管和条《件允许的小口径【给水、配气》管  》  (?二)如人行道—敷设不下可在慢车道!。下敷设给水管、燃】气管、电《力排管、《电信导管以及雨水管!、污水管、综合管】沟   — (三)如》慢车道敷设不下可将!雨水管、污》。水管和综合管—沟设置于《快车道?下但快速路》的快车道下不宜敷】设,管线 【第五十二条 —下列地段的管线宜采!用综合管沟敷设 !  : (一?)交通?运输繁忙《、管:线复杂、管线安排有!困难的快《。速,路、主干路以及【地下铁道、立体交叉!。口,等大规模工程; !  :  (二)重要城市!广场及道路交—叉口; — , , (:三):道路与铁路、河流】的,交叉:处;: :    (四)不】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!路段(如《政治活动中心和【外事活动中心)【;   —。 (五)开挖后【难以修复的》路,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!物下  —   正常状态下的!电信:电缆、电力》电缆、给水管、热】力管、排水管可进】。入综合管沟— : 第《五十三?条 各类管线之间】应视实际《。情况合理《避让基本原则是【临时管线让永—。久性管线《;,小管:线让大管线;有压管!线让无压管线—;非主要管》。线让主要管线;【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!曲管:线;技?术,要求:低的管线让技—术要求高的管线】     —各种管线交叉时自地!表面:向下排列的顺序为电!信电缆或电信—管块、热《。。力管线、电》。力电缆(低压电【缆应在高《。压电缆上穿过)、燃!气管、给水管、【排水:管 第五十】四条 ?地上管线敷设应【。符合下列要求 !   (一)同【一通道内的地—上管:线应尽量集中—布置在同《。一管架或走廊内;】    (二【)不:布,置在:地下管线埋设—。的范围内; 【。  :  (三)不影响】。交通运输、》消防、检《修,、人行以及建—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!风;    (四!。)可燃性气体管道不!得在存放易燃、易】爆物:。品的堆场《或仓库区内敷设【;  《  (五)架—空电力线严禁跨越】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场!所不:。跨越屋?顶,为易燃材《料,的建筑?物并:尽量避免跨越其他】建筑物 》 第五十五条】 新建桥梁应根据管!线,规划要求预留—管线通过的位置管线!。穿越河?道,时应满足通航—标准及河道整治水】。下管线的覆土深【度在:通航范围内》不得小于2》米在:其他地方不得—小于0.5米 【 第五十六【条 地下《管线检查井的设【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!通过:和影响附近建(构】)筑物的使用功能】和安:全 《 第五十七条 】管,线干:管应布置在靠近主】要负荷?中,心或支?管较:多的一侧    ! 管线与管线—管线与铁路、—。道路之间《应减少?交叉;?。。必须交叉的宜采用】直角相交如》斜交其交角不应【小于45度在重要】交叉口(包括—立,体交叉口)》或水泥混凝》土等刚性《路面下?应预埋过街管 】 第五十八条】 城市的各类【管线应?根据不同管线的特】性和设置要求综【合布置各类》管线相互间》。的水平?。与垂直净距和—各种管线与》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!的最:小水平间距》按城市工程》。管线综合规划—规范(?G,B502《89-98)要求控!制, 第五十九条! :沿城市道路》规划与建设的—各,种地下管线走向应与!道路中心线相平【行其:埋设深度应根据道】路结构标高和管【线的安全要》求确定在《人,行道内?建设的各种管沟其】管沟预?制盖板不得外露以保!证行人通行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