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九章 — 建筑?基,。地,环,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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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十:七条 ?。 各类建《筑基地内的绿—地面积占基》地总面?。。积,的比例(以下称【绿地率)成片统一】开发:的新区不低于30%!旧城改造《不低于2《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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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八—条 计算绿》地,率,。的绿:地面:积包括建筑基地内】的集中绿地》面,积和房前屋后、街坊!道路两侧以》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!的零星绿地》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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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建筑基地内的!集,中绿地?面积在居住用—地中应不少于—用地:总面积的10—。。%在体育、医疗卫生!和教育科《研设计用地中—应符合有关专业【规定在其他类别【用地中应不少于5%!
【 居住小《区内每块集中绿【地的面积应》不小于400平方米!。且,至少有?三分之一的绿地【面积:在规定的建筑间【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!路两:。侧的公共绿》地或:绿,化隔离带《不在建筑基地范围】。内的:。不得作为小区集中绿!地计算但中心城【范围内?沿城市道路两侧的】。。。公共绿地由开发单】位实施的可按—5,0%比例纳入建【筑基:地面:。积,且增加的建筑面积不!得超过核《定建筑?面积(原建筑基【地面积乘以核定建】筑容积率)的—20% 《
】第六:十九条 《。 一个街区》内的集中绿地可【按规:定,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!、统一设计、统【一建设综合平—衡在符合整个—街区集中绿》。地,。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!。每块: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!集中绿地宜》沿城市道路布—局,。
【 第七十《。条,。 位于《旧城:区内的?建筑基地《确实难以《达到规定绿化指标】。的可将屋《。面地栽绿《化面积?(每块面积》不得小于《10:。0平方米)》折算成地面绿—地面积其折》算,公式
】 F?=M×?N
【式中F地面绿—地面积M屋面地【栽绿化面积N有效】系数:。(见下表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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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屋?面,。标,。高与基地地面—的高差
! (—单位米)
】 ?。 有效《系,数(N)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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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大于1.5小!。于、等于5.0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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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大《于5.0《小于、等于15.0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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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一条— 根据湘》西自治?。州城镇建设中—充分体现《民族特色《的若干规定》。(州政发〔2—0,0,4〕:6号)中确定的【区域或地段其建【筑基地内的建—筑应突出民族—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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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十《。二条 建筑—基地内的建筑要按】照有关规范做好【人防设计《、无障碍设计和节能!减排设?计并与市政公用设】施布局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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