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030-2014 建标库

9.4  高品位废杂铜火法精炼

9.4.1  当精炼炉与中、低品位废杂铜熔炼炉匹配时,宜与中、低品位熔炼炉共用冶金铸造起重机通道,宜配置在熔炼炉同侧的一端,炉子间的间距应根据炉子容量和余热回收、烟气处理等附属设施确定。

9.4.2  浇铸机宜配置在精炼炉后的专用附跨内,2台精炼炉宜共用1台浇铸机,浇铸机宜配置在2台精炼炉之间。附跨厂房应设置桥式起重机和计量设施。

9.4.3  精炼炉炉前应有供加料机行走及操作的场地,应留有操作人员的安全通道。

9.4.4  固体铜料、残极、阳极板等的堆放、起运,均应留有作业场地。

9.4.5  浇铸附跨内应就近配置浇铸机的浇铸包、中间包及放铜流槽等的检修和烘烤专用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