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3 原料打包
9.3.1 废杂铜原料打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打包设备不应露天设置,宜设置在原料堆场附近,并应毗邻熔炼系统;
2 打包厂房内宜设置检修打包设备的起重机;
3 打包厂房内应有原料暂存和包块堆存场地。
9.3.2 打包机应放置在油和水都接触不到的场所,不宜放置在低温仓库或温度变化剧烈的场所。
9.3 原料打包
9.3.1 废杂铜原料打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打包设备不应露天设置,宜设置在原料堆场附近,并应毗邻熔炼系统;
2 打包厂房内宜设置检修打包设备的起重机;
3 打包厂房内应有原料暂存和包块堆存场地。
9.3.2 打包机应放置在油和水都接触不到的场所,不宜放置在低温仓库或温度变化剧烈的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