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030-2014 建标库

9.2  原料预处理

9.2.1  原料预处理厂房应设置原料卸货区、拆解作业区和贮料区,并应设立区分标识。

9.2.2  拆解后的废杂铜原料应按高、中、低类别分别堆存。

9.2.3  拆解后的废杂铜原料应设置不可回收物资与危险废物贮存区。

9.2.4  原料预处理厂房周围场面水应设置回收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