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7 !装御:设施
》
:
6.7.1】 油品的铁—路,装卸设?施应符合下列要求】
《
》 :1 装卸栈桥两】端和沿栈桥每隔【60~80m应设】安全斜梯《
—
2 【 顶:部敞口装车的甲B】、乙类油品应采用液!下装车?鹤管
! 3 装【卸泵房?至铁路装卸线的距离!不应小于8》。。m
【
4 】在,距装车?。栈桥边缘《10:m以外的油品输【入管道上应设便【于操作的紧急切【断,。阀
?
《
5— 零位油罐不应】采用敞口容器零位罐!至铁路?装卸线距离不应小于!6m
!6.7?.2 油》品铁路装卸》栈桥至站场内其他铁!路、道?路,间距应符合》下列:要求
【
1 】 至其他铁路线不】。应,小于2?0,m
—
? 2 至主】要道路不应小于1】5m:
》
6.7.3 【 油品的汽车装卸站!。。应符合下列要求【
》
1 !装卸站?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!;当进、《出口合用时站—内应设回车场— ,
— , : ,。2 装卸车场宜】采用现浇混凝土地】。面
! 3 装卸】车鹤管之间的距离】不,应小于4m;装卸车!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!距离不?应小于5m
!
《。 4《 甲B、乙类【液体的?装卸车严禁采—用明沟(槽)—卸车系统 》
! 5 在》距装卸鹤管》10m以外的—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!操作的紧急切断阀】
《
:
《 6 甲B、乙类!油品装卸鹤管—(受油口)与相邻生!产设施的《防火:间距应符合表 6】.7.3 的规定
!
?
》
6.7.4】。 :液化石油气铁路和汽!车的装卸设施应符】合下列要求
—
— ?1 铁《路装饰?栈,台宜单独设置;若】不同时作业也可与】。油品装卸鹤》管共台设置
【
,
《 : :2,。 罐?车装车过程》中排气管宜采—用气相平衡式也可接!至低:压燃料气《或火炬放空》系,统,不得就地排》放
《
【 3 汽车装【卸鹤管之间》的距:离不应小于4m
!
【 4 汽车装卸!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!土地面
》
?。
,
》5, 铁路装卸—设施尚?应符合本规范—。第6.7《.1条第1、—。4款和第《6.7.2条的【规定
—
6.7.5【 :液化石油气灌装站】的灌瓶?间和:瓶库应符合下列【要求 ?
:
》 1《 , 液:。化石油气《的灌:瓶间和瓶库宜—为敞开?式或半?敞开式建筑》物;当为封闭—式或半?敞开式?建,筑物时应采取通风】措施
》。
】。2 灌瓶间—、倒瓶间、泵房的】地沟不?应与:。其他房间连通;其】通风管道《应单独设置
【
!3 灌瓶》间和储瓶库的地【面应采用不发生【。火花的表层
】
》。。 4《 :实,瓶不得露天存放 】
】 5? 液化石油气【缓冲罐与灌瓶间的】。距离不?应小于?1,0m
! 6 【残,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!就地:排放
》
【 ,7 气瓶库的液】化,石,油气瓶装总容量不宜!超过10《m3
【
8 】 灌瓶间与》储瓶库的室内地【面应比室外地—坪高0.《6m
【。
9 】 ,灌装站应设非燃【烧材料建造的—高,度不低于2.5m】的实体围墙》
—6.7.《6 灌瓶间与储瓶!库可设在《同,一建筑物内但—宜用实体墙隔开并各!设出入口
【
6.》7.7 液化石】油气灌装站的厂【房与其?所属的配电间、仪】表控制间的防火间距!不宜:小于:1,5,m若毗邻《。布置时应采》用,。无门窗洞《口防火墙隔开;当必!须在防火墙》。。上开窗时应设—甲级耐?火材:。料的密封固定—窗
:
《
6.?7.:8 液化石油【气、天然气凝液储】罐和汽车装卸台宜】布置在油气站场【。。的边缘部位
!
6.7.9 】 ,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内!。储罐与有关设—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!于表6.7.—9的规定《
【
】。 注液化《石油气?储罐与其《泵房的防火》间距不小应》小于15m》露天及棚式布置的】泵,不,受此限制但宜—布置在防护墙—外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