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—7 装御设—施
!6.7.1 油品!的铁路装卸设施【应符合下列要—求 :
:
【 1 装卸栈桥两!端和:。沿栈桥每《。隔60~80—m应设安全斜梯
!
,
,
2 !。 ,顶部敞口装车的甲B!、,乙类油品应采—。用,液下装车鹤》管
》
3 !装卸泵房至》铁路装卸线的距离不!应,。。小于8m《
—
4 】在距装车栈桥—。边缘10m》。以外的油《品,输,入管道上《应设便于操》作,的,紧急:切断阀
】
: ? 5 《零位油?罐不应采用敞口容器!零位罐至铁路—装卸线距《离不应?小于6m
!
6.7.—。2 油品铁—路装卸?栈桥:至站场内其他铁路、!。道路间距应符合下列!要求 ?
—。。 《1, 至其《他铁路线不应小于2!0m
【
2 】。 至:主要道路《。不应小于《15m?
,
?
6.7》.3 油品—的汽车装卸站—。应符合下列要求【 ,
》
1 【 装卸?站的进出《口宜分?。开设置;当进、出】口,合用时?站内应设回》车场
【
》 ,2 装卸车场【宜采用现浇混凝【土地:。面
?
:
3】 装卸《。车鹤管之《间的距离不应—小于4m;装—卸车鹤?管,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!不应小于《5m
《
:
? 4 甲】B、乙类液体的装卸!车严禁采用》明沟(槽)卸车【系统
【
5 !在距装卸鹤管—10m以外的—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!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!
! 6 甲B、乙类!油品:装卸鹤管(受油口)!与,相邻生产《设施的防火间—距应符?合表 6.》7.3? 的规定
】
6!.7.4 液【化石油气铁》路和汽?车的装卸设施应【符合下列要求
】。
】1 铁路装饰栈台!宜单独设置;若【不同时作业也可与油!品装:卸鹤管共《台设置
—
:
,
2 罐!车装车过程》中,排气管宜采用气【相平衡式也》可接至低压燃料气或!火炬放空《。系统不得《就地排放《
—
, 3 【汽车:。装卸鹤管之间的距】离不应小于4m
!
《
4 汽!车,。装卸车?。。场应采用现》浇混凝土地面
】
!5 :。 铁路装卸设施【尚应符合本规范【第6:.7.1条第1、4!款和:第6.7.2—条的规定
】
6.《7.5 》液化石?油气灌装站的灌瓶间!和瓶:库应符合《下列要求
!
? , 1 液化石】油,气的灌瓶间和—瓶库宜为敞开—。式或:半敞开式建筑物;当!为封闭式或半敞【。。开式建筑物时—应采取通《。风,措施
【
2 !灌瓶:。间、倒瓶间、—泵房的地沟不—应与其他《房间:连通;其通》风管道应单独—设置:
?
?
, 3 灌瓶!间和储瓶库的地面应!采用不发生火—花的表?层
【
4 实!瓶不得露天存放【
—
? 5 液—化石油气缓冲罐与灌!瓶间的距离》不应小于10m 】
》
6 】残,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!就地排?放
《
《 7 —。。 气瓶库《的液化?石油气瓶装总—容量不宜超过1【0m3
—
— 8 灌瓶间与!储瓶库?的室内地面应比【室外地坪高0.6】m
】 9 【灌,装站应设《非燃:烧材料建造的高【度,不低于2《。.5m的实》体围墙
—。
,
6.7.6【 灌瓶间与储瓶】库可设?在同一?建筑物内但宜用【实体墙隔开并各设出!入口
】6.7.7 液化!石油气灌装》站的厂房与其所属】的配电间、仪表控制!间的:。。防,。。火间距?不宜:小于:15m若毗邻—。布置时应采用无门】窗洞口防火墙隔【开;当必须在—防火墙上开窗—时应设甲级》耐火材?料的密封固定窗
!
6》.7.8 》 液化?石油气?、,天然气凝液储罐和】汽车装卸台宜布置在!油气:站场:的边:缘部位
《
6.7】.9 液化石油气!灌装:站内储罐与有关设】施,的防:火,间距不应小于表【6.7.9的规定
!
?
! : 注液?化石油气储罐与其】泵房的防火》间距不小应小于【。15m露天》及棚式布置的—。泵不受?此限制但宜》布置在防护墙外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