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4 】 油田采出》水处理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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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!4.1 》沉降罐顶《部积油?厚度不应超过0.】8m
【。
6.4.2 】 采用天然气—密封工艺的采出水处!。理设施区域布置应】按四级站场确—定防火间距其他采出!水,处理设施区域布【置应按五级》。站场确定防火间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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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3— 采用天》然气密封《工艺的采《出水处理《设施平面布置应符合!本规范第《5.2.《1条的规定其他【采出水?处理设?施平面布置应符合】本规:范第5.2.3条】的规:定,
》
6:.4.4 污油】罐及污?水沉降罐顶》部应设呼吸阀、阻】火器及液压》。安全阀
!6.:4.5 采用收油!。槽自:动回收污《油,顶部积油厚度不超过!。0.8m的》沉降罐?。。可不设防火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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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6.4.6 【容积小于或》等于20《0m3并且单独布置!的污油罐可》不设防火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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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7! 半?。地下式污油污水泵房!应配置机械》。通风设施
】。。
6.4》.8 采用天然】气密封的罐应满足下!列规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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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1 ?罐顶:必须设?置液压安全阀同【时配备阻火器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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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2 —罐顶部透光孔不得】。采用活动盖板气体】置,换孔必须加设阀门 !
! 3: 储罐应设高低液!位报警和液位显示装!置并将报警及液位】。显示信号传至值【班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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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!。罐上经常与大气相通!的管道应《设,阻火器及水封—装置水封《高,度应根据密闭—系,统工:作压力确定》不得小?于25?0,mm水封装》置应有补水》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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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5 多座水罐共用!一条干管调压时每座!罐的:支管上应《设截断阀和阻火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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