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建筑】退道路红线规划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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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—条 红线宽度15】米以上的城市—道,路两侧?新建建筑退》红线距?离应符合建》筑后退道路红—线距离控制》一,览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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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》后退道路红线—距离控?。制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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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注》1,、建筑?退红线均从地上建】筑物:的主墙?体外沿算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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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。2、沿道《路交叉口布置的【建筑:退三角视距按红线宽!的道路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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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八条 红《线,宽度小于《等于15《米的城市支路—两侧新建建筑退红线!距离不应小》于5: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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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九条《 地下?。建筑退让《道,路红线不宜少于【。地下:室深度(自》室外地?坪至地下室底板【的距离)的0—.7:倍且:不得小于《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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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不同建!筑高:度,。组成的连续建筑【退,红,线距离应按》最高:建筑的?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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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。十一条 《道路:桥梁、道路交叉口】周围或?特殊地段(》包,括大型商业》建筑步?。行街:、商业街、特—。色街、景《观道路、主要—出市口)的》建设:项目:可,根据专业技术—要求:或,城市设计《要求调整退让距【离具体?由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—确定
】第四:十二条 退》红线少于《8米(含8米—)的新建建筑—沿路设置阳台、雨棚!等地:上附属?设施平行《红线布置《时不得突出建筑主体!2米;垂直红线布】置,时不得突出建筑【主体1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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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】。条 建筑退》。红线:距离还应满》足项目本身配—套管线?。及,其设施布置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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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 沿街!。围墙退道《路红线应大》于0.5米;建筑外!设下沉式广场等设施!退道:路红:线不宜小于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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