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五章 —。日照规划管理
】
第三十四条!。 住宅?每套至少应当—有一个居住空间(卧!室或起居《室)大寒日日—照,时间不?小于2小《。时(旧?区,。改建的项目按照大】。寒日:日照1小时的标准】)
?
:
不【能满足上《。述要求的应当作为公!寓,式住宅并在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上注【明(:公寓式住宅只—能在规?划的住宅《用地(含《兼容住宅用地—)上建设使用—年限、产权登记、水!电等费用参照住宅】有,关规定公寓式—住宅的间《距控制要求》按住宅标准执—行但公寓《式,住宅的建筑面—积不得超过项目总】住宅建筑面》积的20%)
【
《
第三十五条 【申报:项目以外被遮挡的生!活居住?类建筑?原有日照时间符【合,国家技术《。规范要?求的叠加申》。报项目的日照—影响后仍《应符合国《。。家技术规范》要求;不符合—国家技术《规,。范要求的叠加申报】项目的日照影—响后原?有日照时间标准【不应减少(以—原有:生活:居住类?建,筑现状日照》最,低值为?标准)拟《建建筑影《响现状?住,宅,建筑少量住户达不】到上述日照》标准时建《设单位经征得该【部分受影响住户同】意,的可予?以规划许可
】
:。
,第三十六条 —下列:建筑不作为被遮挡建!筑进行?日照分?析
—
? ?(一)违法建筑(已!办理住宅产》权,登记手续的除外)】;,
— : (二)临时建筑!;
】 ? (三)被违法变更!。为生活居住性—质的建筑;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