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插【建住宅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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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】插建住宅是》指在已按《规划建设的居住片区!内部建设《户数小?于500户或建【筑面积小于3万平】。方米或用地规模小于!2公:顷,。的住宅项目(不【包括危险住房改造项!目):
! 居住小区内部用】地规模小于》1公顷的非居住【小,区配套的商业办【公等经营性项—目以及在《多层居住小区内建】设的高?层住宅?组团项目也适用【于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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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七条 严禁【在居住用地中的【规划公建、道路【和公共绿地内—插,建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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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居住《街坊内?现状规划指标达【不到国家规范中【强,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城!。市规划确定为非居】住用地的禁止插建】住宅
第!二十九条 》现状多层居住—小区内禁《止插建?组,团,以下:规,模的高层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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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十条《 插:建住宅项目》应符合城《市规划要《求建设后小》区内各项强》制性指标应符合【国家规范《规定且?不低:于现状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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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插建住—宅应以现有居住【小区、?组团为依托或其建成!后能与现《有住宅组《合成:相对完整的小区或组!。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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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插建商—业办公?。项目应位于》居住小区《边缘且建《设用地?至少一?条边界与城市支【路以上级《别的道路相邻—
【 插建》项目应综《合考虑基《础设施?与配套设施的承载能!力考虑建筑间距、空!。间环境及天际轮廓线!的连贯与过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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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】现状多层《居,住小区内部建—设,一个高层住宅—组团的其建筑—高度不应超过1【2层:(36?米)建设两个及两】个以上高层住宅组团!的在保证有高度为】。7-12层》的住宅组团过渡的前!提下:。。可安排一部分13】-,18层住宅依此类推!。直至18层(54米!)以上的高层住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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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插建!。项目以?。。及多层?居住小区内》部建设高《层组团项《目报批前需》落实下?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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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一、土地【权属明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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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符】合控制性详》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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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三、建设【单位应征求其所依托!的物业管理区域【。内的业主大会的意见!。
! 四、符合现行规划!审批程序《的,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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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—条 批准的控—制性详细规》划中有特《殊规:定的按?控制性详《细规划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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