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?四章 插建》住宅规划管》。理,
第二十!六条: 插建住《。宅是指在已按—规划建设的居住【片区内部建设—户数小于500户或!建筑面?。积小于3万》平方米或用地规【。模小于2公顷—的住宅项目》(,不包括危险》住房改造《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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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—住小区内部用地规模!小于1公顷的—非居住小区配—套的商业《办公:等经营性《项目以及在多层居】住小区内建设的【高层住宅组团项【目也适用于本规定】
第二十!七条 严禁在居住用!地中的规《划,公建、道《。路和公共绿地内【插建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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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—条 居住街》坊,内现状规划指标达】。。不到国?家规范中强制性标】准要求以及城市规划!确定:为非居住用地的禁止!插建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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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】现状多层居住小区】内禁止插建》。组团以下规》模的高层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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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条 插《建住:宅项目应符合城【市,规划要求建设—后小:区内各项强》制性指标应符合国】家规范规定且—不低于现《。状,水平
】 插建—。住宅应以现有—居住小区《、,组团为依托或—其建成后能》。与现有住《宅组合成《相对完整的小—区或组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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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建商!业办公项目应位【。于,居住小区边缘且建】设,用地至少一条边界】与,城,市支路?以上级?别的道路相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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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插,建项目应综合考【虑基础设《施与配套设》施,的承载能力》考,虑建筑间距、空【间环境及天际轮廓线!的连贯?与过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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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现状!多层居住小区内部建!设一个?高层住宅组》。团的其建筑高度不】应,超过1?2层(36米)【建设两个《及两个以《上高层住宅组团【的在保证有高度【为7:-1:2层的住宅组团过渡!的前提下可安排【一部分?13-18层住【宅依此类推直至18!层(54米》)以上的高层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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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!。条 插建项》目以及?多层居住小区内部】建设高层组》。团项目报批前需落实!下列要求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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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!土地权属明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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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】符合控制性详细规】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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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三、》建设单位应》征求其所依托—的物业管《理区:域内的业主大会的意!见
】 ?四、:符合现行规划审批】程序的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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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批准:的控制性详》。。细规划?。中有特殊规定的【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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