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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既!有建筑供热计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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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住建和【供热主?管,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应根据民用建筑】和供热设施建—设年代、《寿命周期、能源利用!效率、供热能耗以】。及节能改造》成效选定既有—。供热计量改造项目】并制定改造方案【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实!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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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四条 既》有建筑?申请用热《。时具备改造条件的应!实施维护结构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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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有建筑】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!节能改造时必须同步!进行供热计量改造】并实施?热计量收费》
《既有:建筑供热《计量及节能改造【包括建筑《维护结构改造—;室内供热采暖系统!计量及温《度调控?改造;热源》及室外供《。热,管网节能、》平衡及热计量改造】
第二十》五条: 进行供《热计量及节能改【造的既有《建筑供?热主管部门应当组】织建设单《位与供热企业签订】。供热计量装置和温】控装置安装合同由】供热企?业负责供热》。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!的,购置:、,安装、维护》、管理等
—第二:十六:条 供热企业应【当加大供热》系统节能《改造力度对》供,热管网、热力站【等按照供热计量要求!进行系统节能和供热!计量改造具备供【热计量收《费的条件达》到供:热系统节能效—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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