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, 《 第二章— 新建建筑供热计量! 第》十一条 对使用集】中供热的《。新建建筑实行“开】发建设单位》出资、银行》专,户监管、供热企业】。使用、供热主管部门!监督”的供热—计量资?金管理制度所需的】供热计?量装置专项费用列入!房屋建?设成本具体》标准由?物价部门会》同住建?和供热主《管部:门核算并出台政府指!导价格   — ,新,建的:。建筑工程建》设单:。位应:当按照设计及—技术要?求预留用户》供热计量装》置的安装位置供热企!业负责用户供热计】量装:置,的安装及投入运行】后的维护《、,。管理工作 》 第十二条 建【设,。。。单位在开发》建,设,前向供热主》。管部门提出用—热申请供热》主管部门《根据供热专项规【划、技?术测算?。提出:供热意见   】对于能够使用集中】供热的供《热主管部门组织【建设单位与》供热单位签订合【同合同内《容应包括《供热热媒参数、【。供热计?量装置安装》。。管理、供热设施建】。设、验收《。、,。移交、保修》等事项并将该合【同交供热主管部门备!。。案逐步?实现供热单位管理到!。户 第《十,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!严格按照国家有关】工程建设标准进【行,供热计?量,工,。程的设计并对—其设计?质量全面负责— 第十四条— 施工图设计文件】审,查机构在进行施【。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!应当按照工》程建设强制性—标准对?供热计?量设计?文,。件进行专项审查【不,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准的?不得出具施工—图设:计文件审查合格证】明 ?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!单位应当按》规,定缴纳供热》计量装置采购和【安装费用否则不予】办理规划、施工【许可 第十六【条 住建和供热主管!部门应?当研究?制定供热计量装置】、温控?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!用收取的有关规定】向社会公告并监【督规:。定的实?施情况?防止供?。热企业乱收费 】第十七条 》供热主管部门应【当加强对供热计【量装置和《室内:温度:调控装置采购、【安装、?管理、维《护等全过程》的监:督管理 第—十八: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!照供:热计:量,工程设计图纸和施】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!擅自修改《工程设计不得使用不!合格的供热产品、配!件和:设备 第十—九条 监理单位应】当按:照,。工程建设标准—对供热计量工程实】施监理对《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!建设强制性标准施】工的应当要求—施工单位限》期改正 第二十】。条 建?设工程质量》监督机构应》当加:。强对供热计量工程施!工质量?。的监:督对违反供》热计量强制性标【。准未按施工图设【计文:件进行施工》的应责令《改正 第二—十一条 供热管道覆!土前供热主》管部门监《。督建设单位组—织供热隐蔽工程验收!。;项目竣工验—收时应包括供热【设施专项验》。收 : 第二十二条 【房地产开发企—业在销售《采用集?中,供热的房屋时应【当向:购买人?明,示所售房屋供热计量!。措施等有关信息在房!屋买卖合同》、质量保证》书和使用说明—书中载?。明并对其真实性、】准确性负责 —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