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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城,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!建
第—二十:条 城市新区开【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!。持统一规划、合【理布局、因地—制宜、综合开发、】配套:建设的原则,由城市!。规划行?政,主管部门《划定位置《和范围?,按照先地下—、,后地上的开发程序进!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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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一》。条 城市新区开【发和旧区改》。建应当符合城市【环保、防火、防洪】、防爆、抗震、【交通、治安、人民】防空建设等》规划要求《,控制?建筑:密度、容积》率等指?标,保?证绿地率,严禁零】。星插建,注重城市】风貌,提高》综合: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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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在城市新区内进行】各类工?程建设,开发建设单!位必:须遵守已经确定【的土地使用》性质、建筑》密度、容积率、建筑!高度等各项规—划技术指标,确【需进行变更的,【必须向城市人—民政府城市规—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提出申请,经—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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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!发和旧区改建,【必须: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!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建!设和改?造计划?,做到同时设计,同!时施工、同时交【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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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—城,市道路、桥》梁必须同时埋设地】下,管,道或预埋套》。管,等设施?各项管线工》程的建设应与道路】、桥梁工程》建设协同《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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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【。 城:市旧区?改建应以改善生活居!住条件,《加强城市基础设【施和公?共设施建设为重点,!对城市的危房区和】市政公用设施—简陋、交通阻塞【、环境?污染严重地区及【影,响,。城市重要景观的地段!进行:综,合整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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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四条 城》市规划确《。定搬迁的《单位,应在城市【。人,民,政府的统一组织【。下,:逐步搬?迁,,搬迁后腾出—土地的利用必须服】。从城市规划的统一】安排;城市规划确】定限制发展的—。单位,不得》在原地?新建:、扩建?和改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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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》条 城市旧区改建,!必须采?取有:效措施?,切实保护》具有重要历史—意义、革命纪念意】义、文化艺术和【科学价值的》文物古迹《、风景?名胜和古树名—木;应有计划、有】选择地保护一定【数量的代《。表城:市传统风《貌的街区和建筑物】。、构筑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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