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五《章, 监督?管理 第二十!一条 地震工—作主管部《门和:其他:有关行业主管部【门,应当按照职责分!工,对建设》工程的抗震设—防情况,进行定期】监督检查或》者不定期抽查发现建!设工程未进行—抗震设防的》,应依法《。责令其改《正    】 : 第二十二条!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!。和其他?有关行业主》管部门进行检查时,!相关单位《应,积极配合,主动提供!有关抗震设防的文】件和:。资料,不得拒绝【和,阻碍,不得》提供虚假材》料  》  第二【十三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!的抗震?设防质量问题,都】有权检举和投—诉   — ? , ,